Re: [情報] 技嘉出大事了
1.這是針對內容刪的太過的考量,我原本也是想寫全文。
不過考慮到全文過長或部分冗文,才修改成過半至全文的規定。
另外也要評估發情報文後是否需把原新聞後續更新補充的狀況。
至於有無影響誤導使用者閱讀的部分,得看"下次"違規的情報文做主觀判斷。
2.鎖文的那篇是因為有爭議且全文過短亦無附來源才鎖,
更改板規是之後的事情也不會處罰那篇。
只是重新規範情報文應該要有的"基本條件"而已,並已將相關資訊納入情報文的範本中
3.有爭議問題很歡迎各位發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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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板主辛苦了
轉貼新聞的規範,直接用八卦版那一套就好了阿,禁止
修改標題、內文、一律貼出主文網址,到時候就不會又
鬧出內文貼不全,試圖讓人有帶風向的問題
這個會納入考量。會以目前狀況試行一段時間以後再判斷。
光是那有爭議的標題與過於簡略的內容 就可能會被告
了...這有法律責任的問題...
此類法律爭議就讓原發文者自行承擔。
..哪有法律問題? 報一半的新聞台灣有少見過?
新聞台又不會跟你說他們被告== 收視率比較重要啦
會被告的是該篇原發文者
新聞台不會當事人會阿xd
只要陳述的事實本來就沒問題
平衡報導也就只是倫理規範之類的東西而已
推
老實說 檢調出手調查 會不知道國貿局不與裁罰嗎
推
是說原原po那篇哪裡犯法了,怎麼一堆推文覺得技嘉
會告原原po
光是妨礙名譽就可以告下去了 後面怎麼打再說而已
只是原廠應該不會跟這種網路小事計較而已
告下去變法院認證
陳述公眾事實是妨礙三小- -
現在是想殺g儆猴逆
是不是該考慮同標題全部禁推禁回了..再來就直接桶
原文部分應請站方處理 封存起來看技嘉要不要告
法盲就不要出來獻醜了 拜託
哪一條叫妨礙名譽了 法盲? 獻醜?
隨便找一個誹謗罪的判決文主文就有提到"未查證"
敘述不實並散布於眾,致生損害名譽
你以為只有這個因素會影響判決嘛? 太天真了吧
https://i.imgur.com/F2LsBtf.jpg 我是說我唷 嘻嘻
蝦 被移送是公司總經理私人事務嗎?
法條講錯 例子舉不出來 構成要件乾我闢室逆?
說別人講一半是帶風向
沒事搬法律出來嚇人不知道是算啥
恩 你說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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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是當天技嘉早就澄清了 7.發生緣由:技宸股份公司從未銷售管制貨品至敏感地區。報導提到2018年事項,純為報 關公司的烏龍事件,並無實際之銷售,且同年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已來函裁定不予處分。 且轉貼的新聞也有下半部說明20
針對這個部分,會對板規部分進行修改。 情報文若轉貼新聞報導,需以過半至全文呈現並必須附帶連結。 經刪改處理或爭議標題,而有誤導使用者閱讀者,會主觀判定並水桶處分。 已修訂於板規1-3-10內 ※ 引述《sai25 (sai)》之銘言:19
這點我不認同版主所言 就舉sai貼的ltn新聞全文: 未取得輸出許可偷運「戰略性物品」至伊朗 技嘉子公司遭搜索 身兼技宸董事長的技嘉總經理李宜泰(左),被移送北檢複訊。(記者錢利忠攝) 身兼技宸董事長的技嘉總經理李宜泰(左),被移送北檢複訊。(記者錢利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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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google pixel 6售價確定?!google的神奇演算帶我看到這支影片 片中直接貼出台灣大的文宣 資料來源疑似是台灣的FB社團46
[板務] 有關情報文可以了,各位新玩家中玩家老玩家們, 對號入座啦,指桑罵槐啦,暗喻明喻啦,意有所指啦, 應該都互噴夠了吧?不夠也該停了。 單看此前後三篇情報相關文章, 第一篇貼出官方原文及一句總結式的中文,11
[情報] 藝人店大哥3070ti不用搭臭鍵盤電源剛剛刷網頁刷到跟大家分享 大哥3070ti xc3 ultra gaming $20990 不用搭禮包 這價格應該已經是3070ti最划算的價格了 已經下打他牌3070甚至3060ti的價格了11
[情報] 原價屋大哥 3080 原價販售(限組)不知道有沒有 OP,目前原價屋大哥 3080 售價跟官網一樣。 但是限組 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解禁 QQ 發情報文請注意 *10. 情報文使用媒體新聞時,需以過半或全文呈現,並必須附上來源連結。 若刪改文意與爭議標題導致閱讀者認知錯誤,10
[情報] 東森5900x單買有貨發情報文請注意 *10. 情報文使用媒體新聞時,需以過半或全文呈現,並必須附上來源連結。 若刪改文意與爭議標題導致閱讀者認知錯誤, 依板主主觀判斷,得水桶七日處分。 多篇違反者依*11與2-4-7,依情節基本水桶一百八十日至一年處分。10
Re: [新聞] 「三立不賺人民幣」 林崑海癌逝...催淚內全文怒刪 因為那篇底下的推文才是重點 三立很爛 這我OK 一堆人連中天一起罵是怎樣????? 乾中天屁事9
[情報] V-Color SkywalkerDDR4 2666 8GB $999發情報文請注意 *10. 情報文使用媒體新聞時,需以過半或全文呈現,並必須附上來源連結。 若刪改文意與爭議標題導致閱讀者認知錯誤, 依板主主觀判斷,得水桶七日處分。 多篇違反者依*11與2-4-7,依情節基本水桶一百八十日至一年處分。2
[情報] 某蝦順X WD4tb 特價發情報文請注意 *10. 情報文使用媒體新聞時,需以過半或全文呈現,並必須附上來源連結。 若刪改文意與爭議標題導致閱讀者認知錯誤, 依板主主觀判斷,得水桶七日處分。 多篇違反者依*11與2-4-7,依情節基本水桶一百八十日至一年處分。2
[情報] 悠遊卡公司翻新約定條款公告本公司「悠遊卡公司使用者約定條款」,並停止適用「悠遊卡約定條款」 配合「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納入原「電子票證定型化契 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進行全文修正,將自111年7月1日起生效;本公司依 前述規範將「悠遊卡約定條款」併入「悠遊付約定條款」進行全文修訂,並同步將條款名- 先自首,我知道我退了。 剛剛無聊翻myvideo首頁,才發現木棉花拿到代理,板上也有該情報文。 不過那篇文寫單次付費現實收看,維基也這樣寫。 不過實際上有豪華月租是可以直接觀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