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沒有用公務電腦打復審書會被處份的卦
: 沒想到嘉義市消防局以蔡員使用公務電腦繕打復審書、使用印泥、釘書機為由,
: 召開考績會決議,意圖懲處蔡明修。並在113年9月19日、113年10月4日兩日
(1) 複審書是你的私事, 本來就應該回家打,
你在辦公室用公家的資源做私事, 被機關懲處,
很難講機關不對
(2) 當事人找議員開記者會, 而不是上訴保訓會或行政法院
要求撤銷 (私用辦公室印泥,釘書機的處分)
大概也自知是錯的, 要讓行政法院支持, 是很困難的
如果這個也能支持,... 那在辦公室寫自己的論文, 花了一包的a4紙
印自己的論文也ok嗎?
想也知道不ok
酸民法庭結論: 機關的處分難謂不當, 10/11記者會的申辯駁回
請大家討論, 謝謝
ps: 最後一定很多人會講: 其他人也在做私事, 你怎麼不處分?
這個其實用: 違法(規)行為不能主張平等權, 就解決了
一堆人交通違規, 只有少數人被罰, 都是這個法理解決
ps: 不過這些小事, 說穿了, 都是貪小便宜,... ex: 拿水桶去辦公室裝水回家的
雖然待遇變差,...也不到一桶水都買不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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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是沒錯,但單位拿這種事懲處按照這樣的脈絡下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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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聯想被酸也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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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誤解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你不能說他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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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沒被罰,所以我也不用罰。但你可以主張他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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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平原則也應該要罰他。如果上班時間不能處理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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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事務(私事),那復審對造aka服務機關找我討論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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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拒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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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要抓你做私事.你可以牽拖但是不告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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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簡單一句話回應陳智菡陳智菡說: 如果新竹兒童醫院是由行政法院來判斷合法,為什麼京華城是由北院北檢判斷?司法系統 是不是雙標? 一句話就可以回答: 行政法院判決台北市政府560%合法,柯市府卻改成840%。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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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剝雞又翻車了基本上 要NCC國賠 是有難度 1.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法院 撤銷處分 NCC還可以上訴到 最高行政法院 2.就算最高行政法院 駁回NCC 上訴 那也是 當初關台的行政處分有瑕疵7
[課業] 不利變更禁止二、甲機關對乙裁處罰鍰 100 萬元(以下簡稱 A 處分),乙不服,循序提起撤銷訴訟。 行政法院審理後,以 A 處分未依行政罰法第 18 條考量乙之資力及所得利益為由, 撤銷 A 處分。該判決確定後,甲機關重新調查事證,發現乙資力雄厚, 且所得利益極高,經斟酌後,裁處乙罰鍰 120 萬元(以下簡稱 B 處分)。 乙不服,再次循序提起撤銷訴訟,主張甲機關不得為較 A處分更不利之處分。6
Re: [請益] 差勤不正常的同仁怎麼都沒事?聽過的案例 案例一 同單位的甲乙二人 都是正式人員 甲具名向上級機關投訴乙差勤不正常 並表列乙打卡時間與實際進辦公室時間之對照4
Re: [閒談] 辭職後的一記回馬槍=考績丙等我先認錯,確實我沒那個耐心去了解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 只是應m大之請,挑了他一篇文來看,認為這個案子處分極不合理, 就點出其不合理之處,並且認為稍微明理的「上一級機關」就會撤銷這處分。 確實只要再多花個幾分鐘仔細看文中每個字, 很容易就能發現這就是「上一級機關」的復審結果,確實是我不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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