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考試院今天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1.放寬機關共用編制表,提升用人機關的靈活彈性
: 2.對於有具體不適任事由的試用人員,增訂考核成績不及格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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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還是針對新人阿
(1) 基礎訓每班要拉一個不及格之後
(2) 現在試用階段以後可能也要強制汰除(至少)一個
真的很慘
: 貫徹留優汰劣精神
: 3.對於受免職處分的公務員,增訂一年內不得任用的規定,防杜被免職
: 者有機會立即再任其他機關職務的漏洞
: https://i.imgur.com/bRXxJL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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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有精神疾病且有許多事實證明他們不適任的新人早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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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蛋了 在那邊干擾他人且占爽缺不做正事的人少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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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人厭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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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任汰除跟強迫比例汰除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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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會擺爛的不只新人吧,老人擺爛的也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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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 目前任用法20條就有寫 實務成績不合格者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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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具體不適用這個規定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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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擺爛的比例才高吧 新人會怕沒工作再怎樣都會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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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根本演都不演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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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人員指的是 先予派代後試用六個月 先予派代就是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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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訓滿囉 某樓搞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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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原po搞錯的
噓
菜雞互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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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任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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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疾病不見得有爽缺占吧,而且也有因為憂鬱症表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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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被長官打丙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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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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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是那個人後台很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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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訓每班一個 這樣一梯次下來不少人要重訓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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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定一定要至少殺一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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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已先開除政務官嗎?? 政務官這樣亂搞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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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烤雞長官打,長官的考績誰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