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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採購簽-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Re: [請益] 採購簽-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作者
AHELF
(工作 QQ)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19

※ 引述《tigerl (小老虎)》之銘言:
: 在下承辦採購業務(只是部份設備,兼職性)不久,同事是有教
: 但想請教各位前輩針對10萬以下小額採購, 不上共同供應契約購買的簽法,
: 如何簽較沒事,又不會得罪人,
: 1.採購網沒有賣,直接外面買 是否一定要「 述明不在採購網買的理由」簽請首長同意?
不用
: 2.採購網有賣相同東西,價格一樣或更低,逕洽廠商購買(不下單採購網),
: 也需要說明不買的理由嗎?
108 年 11 月 22 日
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
第6條
適用機關之採購需求在本契約所載可供訂購之數量或金額範圍內,"得"利用
本契約辦理採購;....

已經把 "應" 改成 "得"

所以 已經不須像108年前 沒用共約就要寫理由 那麼強制性
(因為當初是用了"應" 所以另為適法處置要寫理由 好像是解釋函說的)
現在是"得"所以沒"應"的強制性 也就不用說明 另為適法處置之理由了

只是站在採購實務角度上 還是建議請購單位"略述"理由較好
誰知道 審計時 來審計的人 知不知道法規改了沒...xd

: 3.下級單位上陳的採購簽,採購網有該項目,但是他們要採購買採購網沒有的型號),: 簽裡面都沒有說明,身為審核單位要簽什麼文字才能保護自己?
狀況不就同1.

: 謝謝
您趕快去採購法吧...
這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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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好了,一般人碰到問題時,都不願靠自己的精力心思去解決,他們只期望超人或聖賢的出現,為他們承擔所有的痛苦、困難和義務。魯道夫就抓住人性的這個弱點,伺機而動,一舉成名。你要好好記住:讓獨裁者有機可乘的人,要負比獨裁者本人更多責任!雖然沉默的旁觀者沒有支持他,但沉默旁觀其實與支持同罪……」
~楊泰隆 <銀河英雄傳說-黎明篇.永恆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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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30.18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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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C9605/12 04:47是喔,共約上課也這樣講,只是當採購遇到主計,主計只要問

YKC9605/12 04:47一句『共約有這東西,為何不共約下單?』,承辦有合理的解

YKC9605/12 04:47釋,自然可以不在共約下單!

eno402205/12 06:11應都改得了,還要啥理由

就1樓的主計和我文中的審計 前面1句話就讓承辦人不能繼續跑程序 後面1句話就讓承辦人答覆寫不完 所以要花時間去抗爭嗎?? 主計總處109年6月10日主會財字第1091500156A號函頒經費結報常見疑義問答集 您可以對照一下貴機關 有多少做法跟主計總處的QA不同 您有辦法拿著 問答集 去跟 主會計 說"請您們改作法嗎?" 另外 版上有審計人員在 我不客氣地問 106年開始至109年年底您們有拿著問答集去審計/勾稽主會計單位嗎? (每年年末不都需要到機關...) 您們似乎很保護主會計呢!!! 明明有現成績效呢!!! 真要做行政機關的輔助...不是文中說說而已...而是實際行動吧

※ 編輯: AHELF (36.239.30.188 臺灣), 05/12/2021 07:27:31 ※ 編輯: AHELF (36.239.30.188 臺灣), 05/12/2021 07:27:55

Crossbearer05/12 08:42因為有些主會計取鬧是不需要理由的,以A大說的那份Q

Crossbearer05/12 08:42A第46點,多少主會計還在用那理由要求扣廠商保險費

Crossbearer05/12 08:42

Yanrei05/12 09:07會計才不管這些吧XD

maniaque05/12 10:31不寫理由?? 那乾脆直接跳過會計室怎樣????

maniaque05/12 10:32你有本事可以採購跳過會計室,核銷會計室不蓋而已啊...

maniaque05/12 10:32錢撥得下來,林北輸給你....

maniaque05/12 10:33難道換成首長問,你也要跩到說"首長你簽就對了,問那麼多?

eno402205/12 12:13那你們蠻可憐的,我們會計早就改了,你們的還沒。那你們

eno402205/12 12:13繼續共契吧,加油

eno402205/12 12:14不要對我崩潰,你們搞不定你們會計,難道是我的問題?

eno402205/12 12:23法都修了,會計不依法行政,你們又不敢反抗,就乖乖走共

eno402205/12 12:24契吧

parappa05/12 21:40會計落差很大,沒遇到無理取鬧的會計算是運氣好

tigerl05/13 07:11了解了,謝謝A大^^

eno402205/13 07:35請AHELF不要回文搞得好像我是審計人員,莫名其妙

eno402205/13 07:36您您您不知道在您什麼

eno402205/13 07:37我又沒當過會計或審計,對我發飆幹嘛

對不起 習慣用字造成eno4022 版友誤會 已修正 "承辦人" 另外版上確實有審計人員...(之前發文過) 所以真的不是出氣 造成不開心 再次致上歉意... 希望可以接受

seed656145005/13 23:31因為審計體系比會計體系還保守...有些從審計跳出來

seed656145005/13 23:31當主計的就看得出來

whiteD05/14 08:58會計無理取鬧僅是日常正常發揮,拿法規去跟他們解釋,他們

whiteD05/14 08:58會認為你在挑戰會計高人一等的尊嚴

※ 編輯: AHELF (36.239.30.188 臺灣), 05/14/2021 16:10:38 ※ 編輯: AHELF (36.239.30.188 臺灣), 05/14/2021 16:11:20

eno402205/14 17:05了解,如果是誤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