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高端疫苗走限制性招標,105條其實有風險??
一,
高端疫苗剛剛重磅消息: 疾管署採購了1000萬劑的疫苗(內含
後續擴充500萬劑),
這個一看就知道,
不是採 22-1-3, 就是 105-1-2
二,
不過不管 22-1-3 或 105 都要實質審查是不是真的"緊急"
, 從工程會決標公告要你填 "緊急事件發生的時間" 觀之
法律主管機關的本意(去法院是聽主管機關的意思), 是要實質
審查, 不是你機關覺得緊急就是緊急, 要審查客觀要件的
三,
而為什麼疾管署這個採購走 22-1-3 或 105-1-2 很危險?
理由:
a. 雖然現在疫情緊急, 但你買的那個還沒過3期解盲,
也就是說還不能用, 你買一個不能用的東西來應付緊急狀況
, 怎麼看都過不了關
b. 等到9月解盲過了, 那時候已經事過境遷, 即使那時候疫情又趨緊
那也不符合緊急要件,
從他要你刊緊急事件發生的日期觀之, 3個月後才能用的東西(
還不一定能用?) 覺對不會被承認緊急
c. 市面上是不是沒有疫苗可以供應? 不是, 國際上一堆已三期解盲
, 且經過千萬人施打後, 確認有效的產品,
你緊急採購不是去買這些, 而是去買未三期解盲的?
也是過不了關
四, 結論: 疾管署屆時接受法院的審查, 可能要好好準備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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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7:55
先備份
你在危言聳聽嗎?
討論法律
※ 編輯: bota (27.105.97.31 臺灣), 05/30/2021 18:05:30之前颱風地震過做緊急採購: 我都會要求業務科承辦人, 把新聞事件貼到簽辦單後當佐證 (很緊急),... 不然隨便亂用, 是很危險的 22(除準用最有利標那三款以外)條及105條是法律的例外 例外要採 "限縮""嚴格" 解釋, 這個法學緒論就有教過了 查核金額以上(或巨額)的採購, 檔案是要保存25~30年的, 幾乎是跟疾管署那個承辦人到死了, 人家隨時可以拿出來檢視
有人轉到八卦版了 那裏會認真討論法律嗎
你把指揮官的特殊條例霸王條款放哪邊?
現在還沒戒嚴, 連緊急命令都沒有,... 也就是說105-1-1還不適用喔(所以我才會覺得是 105-1-2) 還沒戒嚴, 誰可以超越法律???
緊急是這樣解釋的嗎?
不然?? 大家討論一下 "緊急" 的定義 ------> 因為假設以後大家被逼著用緊急採購, 被送法院 法院真的就是從 "緊急" 開始辯的 (準備庭就會要求你釐清了)
緊急命令就是戒嚴? 以前921跟88風災都有發布緊急命令耶
我沒有說緊急命令就是戒嚴, 你再看清楚一點
工程會會幫忙解釋的,不用擔心
你如果要討論可以,但是從去年開始,衛福部已經不知道用
了幾次105條,你在這邊是想討論什麼
他辦了很多次, 又不代表合法? 有經過法院審查了嗎? 甚至連行政稽核都沒有 (去年的案子, 可能行政稽核都還沒,..... 假設例來都安排第四季的話) 這個我來寫的話, 一定是缺失(不符合緊急要件)
總結一句CDC承辦很可憐
另外,國際上那些疫苗說買就買嗎?還在拘泥政府採購法
你不如去檢討,為什麼上面不發佈緊急命令來解救大家
22-1-2的機率也有吧,你不等決標公告出來再評論嗎?
也不符合: (後段)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 --------------------------------------------------- CDC 的承辦人要加油
傳染病防治法的某些條文凌駕其他法條
工程會在SARS期間也有相關解釋函
假設: 一, 行政稽核: 硬要覺得這1000劑不符合緊急採購, 堅持移送 CDC承辦人 (金額太大, 沒辦法當做沒看到, 硬要移送) 二, 工程會有哪份函示, 可以當 CDC承辦人 抗辯的???
我猜到時候一定一切合法
笑死 根本圖利廠商
原則上是傳染病防治法第51條
還是還難喔 一, 一樣要辯 "緊急" (不過這個緊急的解釋權責變成衛福部) 二, 第二個要件:又無其它藥品可替代者 ------> 事實上是有, 還很多牌子 ps1: 就一, 如果援引傳染病防治法第51條, 衛福部雖然取得解釋的權力 但解釋也不能偏離經驗法則跟論理法則吧 ps2: 其實我覺得工程會對於 "緊急" 的解釋, 很ok 喔
照你說的光喊要買az或bnt就是圖利特定廠商
國際好買的話當然不好解釋,但問題是不好買阿,國外也沒
有普及施打,現在是稀缺物品。
不熟採購,純推當吸收知識
92年5月1日工程企字第092001795450號函
很多牌子,採購疫苗不是一般採購好嘛
你以為是共契下下去就送貨到家喔
承辦人應該很抖,上層都沒事
實務上常規施打的疫苗採購比較常用22-1-2,每年都稽核
你不能拿在基層辦採購的經驗來類比
109年1月30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098號函
它是主管機關 在疫情期間它最大 還有解釋法規的權力
上面那個函有講跟沒講一樣
工程會的函都嘛有講跟沒講一樣,但是他還是要講。
就算是法院的客觀判斷審查標準 向來會尊重主管機關的見解
專家!
CDC可以發公文要求工程會同意用22-1-16啊XD
現在防疫物資價格變動很快,等你公開招標採購已經沒貨
或者價格漲很多,有詢價還在合理範圍就要趕快下單了
不就採限制性招標嗎? 一定跟緊急有關?
現在CDC 頭大還有疫苗進度,希望承辦不會以瀆職罪函送
法辦
查無不法
我印象中去年11月開始那些歐美的疫苗也都是二期結束
三期沒作完 全都是緊急授權 跟國產疫苗是一樣的情形
只是大家對國產疫苗沒什麼信心及推國產疫苗很難讓其他
國採用 現在的疫苗 好像沒有完整作完三期的吧?
都是二期解盲就先上 三期再補
補一下字 現在的主流疫苗沒有一個是完作三期才上市
只是蔡明講七月底二期一定成功 只會讓人更沒信心
等於是在逼國產疫苗二期一定要解盲成功 誰敢說啊
合不合法也不是都送法院做事後審查
照你這種說法,現在採購法院開庭排隊入場了
你怎麼知道行政稽核和審計會不過?
危險什麼?主管機關自己人,監察院又廢了..
立法院也都自己人....無法無天吧。
還有人會覺得不會過?
這張圖認真看 你就會發現很多東西都多講的
某樓 總統立院監院都是依據憲法的阿 何來無法無天
除非去修憲讓公務員當總統治國
2樓C開頭的是在緊張什麼,用105條本來就要遵守規定
審計不查是呆子,CDC的承辦自己想清楚就好
所有的採購案爆掉的時候都不會是當下,出問題的時候
慢慢地去跟法院解釋吧~ 逃的了一時,逃不了一世
國外是至少三期有做出一定成果才開打吧?
ezmantalk不要再散布假消息了,國外的疫苗都是做過三期
才上市的,現在執政黨刻意散布假消息要混淆視聽
國外是三期都試過至少數萬樣本數ok FDA才eua的
正常國家沒在『完全沒做三期』就EUA的啦~ ,period
某樓,有做跟沒做請查清楚,不要亂講
有人被洗腦成功了
主子力挺的捏,說要買就一定要買,下面機關哪個敢有意見
呵呵
我就知道有人會這樣說 所以我下面才補 目前市面上的疫
苗都是沒作完三期就上市 我有說他們沒作?自已腦補?我沒
說大家對國產沒信心? 真好笑
沒作完跟沒無是兩件事 你翻一下上面推文 我寫沒作嗎?
自詡為大國的制度。
承辦人加油了~~能蒙福祉的我都支持
推ez大解釋得好清楚
我想講的其實是 原po要討論的緊急 其實主流疫苗也是緊
急 只是一個二期還沒解盲 一個三期已有三四萬以上樣本
數 在法律上涉及專業的部分 衛福部很好扯 法院通常都是
說尊重專業什麼的 就算你走司法程序 沒走完該打不該打
的都打完了 也啥實質意義
也沒啥實質意義 我沒說不能提 只是提了對這整件事真能
有所改變? 倒不如靠輿論 就像本來企業地方不能賣 為了
民意他能開放 繼續關注 才能讓他現在就改變
法律大師的見解,看完笑一下就好
這種審查的事可大可小,民進黨十幾年經驗了
講二期解盲就先上跟講看過三期數據才上意思會一樣嗎?不覺
得自己說法有問題?
你在我的推文那句看到我說一樣?討論不要失焦好嗎?
就是不一樣才會說你這講法不對啊
黨說緊急就緊急,你覺得工程會、稽核單位或昂、審計單
位或監察院敢去問嗎
黨又沒有白紙黑字說緊急 緊急還不是業務單位自己簽的
這種事情政院早就找衛福部跟工程會共同商議過惹
莫德納跟輝瑞都是三期期中實驗完成 數據出來才申請
而且實驗樣本大概是國產的10倍以上
衛福部這樣硬幹是無法說服人的
你確定你寫缺失公文送得出去喔?
承辦人真衰,又要被請喝咖啡,很多事情都是上面的長官
在指導
其實不只這個, 八卦板有一篇在推算價格, 目前價格還是保密階段, 890~1000元是他的臆測之詞(他有計算基礎, 所以不算造謠,....有論理基礎,...且那個計算, 沒有太浮誇-----> 需要公司依證交所規定發布即時新聞, 大概也算的出總價大概是多少, 再除以數量, 就可以得出概數了) 但總有公開的一天(現在是預約階段, 正式簽約應該要發決標公告,那時候應該 就會公開了), 到時候如果超出他牌太多, 要怎麼解釋? 不知道有沒有先想好 --------------------------------- 有時後, 我可能要說: 商調也許是好東西
武漢肺炎還不緊急??
如果你買 默德納,bnt,嬌生,.... 到貨馬上打, ex:那15萬劑 說很緊急, 大家都 ok ---------------------------------- 買一個幾個月後的, 說很緊急???
※ 編輯: bota (219.85.252.82 臺灣), 05/31/2021 22:14:16推
你跟綠共講法律??
專業解惑,希望提出呼籲的檢察官能開啟偵查
值得研議討論
黨說要的 誰敢說不
https://i.imgur.com/VTD8b5r.jpg 挺CDC啦,賠錢當散財,
現在那麼多人攻擊CDC,社區感染前也不見這些人出來挺AZ疫
苗搞到快要過期
現在覺青小公很多,給他們玩吧
3
用釋字472解釋國產疫苗採購是符合「緊急」客觀要件呢? ------------ 釋字472 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全民健康保險X
今天指揮中心說了,國際上各疫苗的三期都沒有完成 你寫了一大堆不就是造謠政府違法,打擊公務員士氣? 已轉刑事局,請刑事局以造謠責任偵辦 同為公務員,互相鼓勵難能可貴, 但不缺這種沒建設性又唯恐天下不亂的文章2
有空的話,八卦板有一些神人寫的推爆文自己看一下... 在下不會說你錯 但是,有沒有把事實真相全盤寫出來, 還是只挑自己想push 的?? ptt.鄉民不是傻子,ok?5
潘建志講的 一, 輝瑞BNT、嬌生、莫德納: 之前都以完成第三期隨機、盲 測、安慰劑人體對照組抵抗病毒實驗,且個案數均超過3萬人。 二, AZ 三期做完: 但因血栓, 所以美國沒給 EUA 三, 諾瓦瓦克斯Novavax和賽諾菲GSK: 二期做完, 三期進行中10
一, : : 高端疫苗剛剛重磅消息: 疾管署採購了1000萬劑的疫苗(內含 : 後續擴充500萬劑), : 這個一看就知道,
爆
Re: [新聞] 買BNT兒童疫苗「已在最後階段」 陳時中推整理 順便幫你補充一些: 陳時中:BNT採購沒有意識形態 「是去年沒人敢買」 2021/09/22 結果馬上被打臉,BNT早在2020年就提出三期期中報告,符合美國FDA發布的EUA準則(BNT和 莫德納都是2020年7月開始實施三期試驗,並且11月提出三期期中報告),美國2020/7/31就26
[問卦] 緊急採購快篩的承辦人現在在想什麼?這批1700萬劑的快篩是以緊急採購方式,向高登環球公司下訂單 按照政府採購法第22條規定: 「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而採限制性招標者」, 應個案敘明符合條款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核准。 但該法還有第105條超強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