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男搭火車竟成「捲曲屍體」 台鐵彰化站撇責!法官判國賠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Vzhyuip ]
作者: ttnakafzcm (tt大)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男搭火車竟成「捲曲屍體」 台鐵彰化站撇責!法官判國賠
時間: Thu Jan 7 15:58:40 2021
找到這案的行車事故報告書了
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file/b14d4d48-999e-4ccd-9b11-29c190269bf5
九、 調查事實:
(一) 列車運行計畫及運轉情形:第521次車莒光號,10輛285噸,由七堵站始發開往新左 營站。
(二) 車速與速限:發生事故路段速限75km/hr,事發時車速65km/hr。
(三) 關係者之職務、資歷、操作情形:第521次車司機員,當日乘務範圍為彰化~新左營 站,操作情形詳如事故摘要。
(四) 民眾行為說明:鐵路警察與臺鐵局配合調閱相關列車、車站、平交道與公路攝影紀 錄,發現死者搭乘9日第521次車從彰化站(上車)南下,列車在花壇站前南美路平交 道(K218+121)時,車廂車門均為關閉狀態,在花秀路平交道(K221+899)時顯示死者 站立開啟之車門口,經過花壇站後之明德街平交道(K222+479)時該開啟之車門即無 死者影像。
(五) 列車彰化站開車前,車站員工均依照本局「站、車防止旅客跳、墜車標準作業程
序」辦理逐一確認關閉車門並監視列車離站(如照片1~3)。
如果都已確認逐一關閉車門 為啥彰化站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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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講的很清楚,設備差不是貼警語就能免責。就看以後大
處怎麼處理了。
顯然開車後死者去把門打開,然後才意外掉落
趁機淘汰也好。或者通通一個一個掛鐵鍊再開車。
所以以後跳軌自殺,法官:沒有裝月台門善盡防止跳軌責任
闖平交道被車撞死,法官:平交道柵欄縫隙太大,沒有善盡防止
民眾進出平交道淨空區責任 ......
恐龍法官
金額這麼大,看來會上訴二審吧。
應該就車門裝監視器吧 這樣最簡單
是說這錢誰要陪啊 站長扛還是站員自己攤掉啊
啊不就好險是過彰化才掉下去 如果在甚麼清水苑裡跳車
每個人不就扛個五十萬債務
判的很好 台鐵再不淘汰或改自動門嘛
應該是台鐵賠 不會要員工陪的
自動門也無法避免這種事
判是彰化站賠唷,大局長官特別會精算這種錢的,要局裡出??呵
自動門他打不開啊,這說難聽的搞不好就是自己打開想不開的
不要過兩天通報要大家募捐就好笑了
自動門也打得開,以前就有人開PP自動門跳月台
而且要說行駛中突然開啟,當年DR3100行駛中門還會飛走
摺疊門至少本質上不會因為向外推擠打開
強制開門,責任歸屬就是自己了,正常打不開的你硬打開
拜託…還扯什麼局要不要賠…說這話的人有沒有觀念?? 當然
是「局」賠啊,還站賠勒…
那跟你說不能打開的 你自己去打開就沒責任嘍?
其實還是局要賠 法官是好心沒有刁難求償主體
手動門莒光不是一個車廂才一個門嗎 幹嘛不花點錢改掉
要不然就提早除役 先用新的900跑 等3000進來在正式
換3000
記得國賠是對機關開罰不是對個人開罰,跟勞安不一樣。除
非裡面有公務員明顯的過失,機關再找公務員求償。
國賠法第二條。
然後賠償義務機關要看判決書,彰化站應該有官銜對吧?那
名義上就會是彰化站這個機關賠。
臺中運務段彰化站,給運務段去煩惱
彰化站:台中運務段彰化站 台中運務段:台鐵局台中運
務段彰化站 台鐵:交通部台鐵局台中運務段彰化站 交
通部:行政院交通部台鐵局台中運務段彰化站 XDD
其實理性點來說,應該是看當時哪個層級單位拍板決定
手動門不進行改造,由那個層級單位負責,因為法官判
加重賠償原因是因98年台鐵就因手動門問題遭判國賠,
但10幾年來不思考升級改進,以不符成本效益為由拒絕
安裝行進間車門封鎖系統,且竟想以標語或廣播免除行
車設備不良所造成行車安全相關漏洞的責任,天理國法
均不容...... 責任在誰身上法官其實說的很清楚
我是無法同意樓上的論點,車門一開始如果就沒關而行駛
造成事故,那責任在台鐵這沒問題。但影像顯示得很清楚
行駛之前就已經關起來的車門是後來才被打開造成事故。
如果連這樣也要說是安全漏洞,那去住飯店旅館有對外窗
的房間將來有人跳樓身亡,是不是也要怪業者的窗戶有安
全漏洞讓房客可以跳窗墜樓??
再從比例看,台鐵過往從普通車到這類型的復興莒光號,究
竟有多少乘客是因為這樣而出事故,乘客自己去開門站坐
車門邊"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其他乘客怎麼都不會發
生這種事....
把自己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還要求國賠(=全民買單),在
我看來這才天理國法難容吧!!為什麼全民要買單這條帳~
你說的乘客自己打開門自殺 前提完全不存在 因為你沒
證據 法律上客觀證據只有 1.彰化站門是關的 2.途中有
拍攝到車門因‘未知原因’開啟 3. 乘客於花壇站跌落
(事故現場)車門開啟原因雙方都沒證據,法律上只能
認定故障!好了,那手動門是第一次因未知原因開啟嗎
,一查發現不是,台鐵是累犯,早就知道這些事,但十
幾年來從未有計劃解決改善問題,那法官就有疑問啦 為
什麼不改善 是有什麼困難或技術上問題嗎 台鐵承認:
技術上沒問題,但不符成本效益,因此目前無計劃改善
於是法官震怒......
震怒後 台鐵:報告法官 本局雖無計畫改善車門問題,
但有貼標語 廣播提醒 因此有關乘客跌落 本局應無責任
不須賠償 法官再次震怒......
花壇東正線線型挺彎的,會是過彎中門被甩開,人同時跌
出嗎?
硬凹到真可憐,莒光號那種摺疊門只要關起來就一定要有
"人"去打開才會打開,什麼"未知原因"?自動開門嗎?喔那
只有"自動門"才有這種可能性。要不然就是鬧鬼鬼去開的
在重申一遍,莒光號那類手動門只要關起來了,就沒有
什麼"未知原因開啟"這種謬事,會再開門只有人去開而已
現在你只能凹說那個門說不定是"其他人"開的而已 ~~
而且整列車那麼多扇摺疊門,如果是什麼過彎可以把關起
來的摺疊門給震到開門,那也不會只有這一扇摺疊門特例
起碼同時也會有好幾扇關起來的摺疊門也被震到打開來
多點物理學常識就知道了
不是柪 這都是新聞跟判決書寫的 事實是台鐵就是提不
出證據呀 不能保證是不是搖晃震動造成 有沒有可能車
門螺絲鬆了 就算是人為開啟 有沒有可能是其他人開的
那也不能歸咎死者 不管什麼原因 沒有證據 包括我以上
講的每個都不會被採信 不然就不會是未知原因 所以法
官考慮的點會變成 那能不能預防 台鐵的答案是能 但不
符成本效益 除非台鐵提出關鍵性證據說服法官 不然上
訴也難翻盤
有些旅館窗戶可以透氣,可是真的再推就推不開。然後窗邊
四個紅點。
都不是小孩子了,也不是頭一天搭台鐵了,莒光號那種摺
疊門只要關上了就一定要有人開才會打開,何必硬凹那些
再捫心自問那門是不是死者自己去開的還是別人的開的?
沒那麼難判斷啦~~當然要硬凹"證據拿來啊" 隨便啦~~
"假設"就算列車門是被其他人開啟的,你看到行駛中的列車
門開啟,旁邊又有警語不要站坐車門邊,不是更應該離開車
門邊嗎?法律那麼愛講"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下"注意"這東西
又變得不重要。
我舉一個情境 原本是另一個人想跳車 開了車門 結果沒
勇氣跳 或是列車減速以為到站了 去門邊先把門打開 結
果發現根本還沒到又回去座位 總之他沒關門就默默走掉
了 後來死者經過 想去把車門關起來 結果列車進站 劇
烈搖晃 沒站好掉下去...... 不是了不了解火車的問題
是我敢肯定死者家屬委託的律師一定會要求車門如何開
啟這件事 不可以用猜測而是一定要有證據
法官一邊說沒證據一邊又自己猜,客觀事實是車門是關好的
該旅客沒有按照鐵路規定滯留在門口,更何況一般人知道這
是手動門就應該更加注意,警語什麼的都做了,忽略乘客自
很好啊,以後過不下去的都去搭手動門車,開出去後再開門跳車
,反證法官會盼台鐵需要賠償對吧,呵呵...= =
正 判
身也未盡注意義務的過失(或故意),講得好像手動車門就是
反正台鐵就是該死啦,管你什麼原因,就是台鐵倒楣啦!
公共設施設備有欠缺,明明很多國家鐵路手動車門也不算少
台鐵無法舉證啊 有這麼難理解法律嗎?
是希望人民每個都像大寶寶一樣要被照顧,社會各角落處處
安裝監視器蒐證自保嗎
我都想好操作方式了,甲先幫想殺的親屬乙保大額保險,受益人
選甲,然後安排乙從A站上摺疊門車,甲從B站上車,中間會合開
台鐵已經舉證了車門是關好的加上旅客未按照規定滯留門口
門推乙下車,不但可以騙保,還可以再跟台鐵領一筆,真棒..= =
今天就算車門真的故障,旅客有盡自己的義務也不會摔下去
白癡法官大概沒搭過摺疊門車吧...唉
欠缺直接證據 這樣也能凹 出站有關 和門有沒有故障 沒什
麼因果關係
出站有關表示彰化站盡了義務已關好,門也能正常關閉此時
沒故障,該旅客違規滯留在車門口亦對事故發生有因果關係
告知的義務並無效喔 最有名的案子 就是停車場不負責保管
的責任
這在法界上也是蠻有名的
一個是不知道是否故障,一個是確定違規對於事故發生有
無作為 放任也是同犯罪
想複製沒那麼容易的 首先 要避開所有目擊者 包括車長
乘客 路人 路邊監視器 再來 要趕在台鐵淘汰、停駛手
動莒光 或是手動莒光車門裝監視器前 最後 請的律師不
能太兩光 否則穩贏官司會一樣輸掉
故意或過失,在衡量上面也太輕重失衡。
如果是刑法才不管你比例耶
台鐵也沒說不負安全責任,只是該做的該規範在契約或可見
之處,且手動車門一般人本來就能注意到危險卻不在意
不能這樣就忽略了明顯乘客未盡注意自身安全義務之過失
最後這是國賠法或侵權行為法,誰在跟你刑法啊犯罪啊
你對一個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寫標語有用嗎
難道限制行為能力的人都該死
那放任限制行為能力人亂跑的家屬呢
他是受輔助宣告但不會喪失行為能力吧...那出門闖個紅燈
不就免責?
所以一開始買沒有門的就好了,這樣就沒有誰該注意的問題
了。
國高中生通常也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標語顯然有用
至於這件事,以目前公開的圖像看來該人確實有該_的要素吧
如果真的連標語和事情都無法理解,那早就是監護宣告而不是
輔助宣告了
改寫印象中一個簽名檔:所以以後蟑螂爬到桌上,還要怪自己
為什麼把吃的放桌上讓牠爬上去了是吧
我家餐桌收乾淨之後真的就沒有蟑螂了呀。所以莒光的車收
掉之後就不會再有人從莒光掉下來了。
這島的邏輯不就是發小卡,貼警語就沒事了嗎?安啦~
法官真的很糟糕
台鐵好欺負 法官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