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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被資遣的後續一些問題

看板Salary標題Re: [問題] 被資遣的後續一些問題作者
dayend
(日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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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vonne10126 (透)》之銘言:
: 因為工作表現未能達到公司要求
: 老闆決定以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五款的原因資遣我
: 我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 1.勞保年資銜接問題
: 由於本身身體因素欠佳,想趁著這次資遣機會休養一陣子(半年以上)
: 如果我離職隔天,再去找個職業工會加勞健保
: 這樣我的勞保年資能夠延續而能不被新雇主發現嗎?
: (因為我怕被資遣後投保中斷,新雇主察覺)

勞保年資可延續,只是勞工退休金不會持續提撥。

你一定會投保中斷,每份入職的離職證明就基本上都是投保中斷證明。
不用怕投保中斷啊!那是轉職正常的事喔^^

至於如果怕被知道是因為11條5款資遣,這你不說公司不特別查不會知道,
不過回到入職的離職證明~那份你前公司給你的離職證明上就會寫,也跟你
去保不保工會無關了。

除非你的新公司不必繳離職證明,或...你的舊公司在離職證明上"避重就輕"
(但如果真避重就輕 那個避重就輕 是犯法的)

: 2.失業給付問題
: 承上,如果能找其他工會另外加保勞健保,
: 那我原本被資遣的工作還可以以此為據申請失業給付嗎?

如果加保公會,就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因為工會和你之間沒有雇傭關係,所以只幫你保障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無關
而失業給付是就業保險的一環,所以在工會保險者無法請領失業給付。

不過你的狀況應該是可以的,因為你先前確實是雇傭於企業,有企業幫你保勞
保與就業給付。但保險起見,建議你先以申請失業給付優先,並在申請時問一
下你的就服專員,讓他跟你說明。(這段他們考過證照會比我們只看法條解釋
務實清楚,請聽他們的)

: 還是說如果我有另外加保勞保就不能申請失業給付了呢?
: 因為個人是打算勞保年資不要中斷(不被新任雇主發現)
: 而又能靠著失業給付來維持基本生活開銷休養身體
: 麻煩能幫忙解惑,感謝

以上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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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真的很奇怪,
我只是用他們對我的方式對他們,他們就生氣了!
ˋ(′_‵||)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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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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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yend (61.224.5.49 臺灣), 04/30/2023 12:49:21

loadingN04/30 14:06其實不用開什麼離職證明,就服務證明書就可以了

就看原發文者新公司的規定了 不是你我說了算^^ s loadingN 離職證明用於入職位的是知道兩件事: 1.勞健保已退 2.真的有在該公司任職 如果公司入職不需要 那當然方便~ 服務證明書 和 離職證明書 在法規裡是同種東西~ 只是離職證明有任職終點&終止服務原因 服務證明沒有壓這樣而已 離職後申請的服務證明 其實就是離職證明^^ 通常不用看離職證明來確認勞健保退保的 會改要勞健保退保證明 那是要離職證明的用意 入職要求提供"服務證明"的意義就顯得是在求證任職的經歷是否為真 這倒真的少人要求 通常只會針對高階做職業徵調 不太會要求服務歷程證明^^

※ 編輯: dayend (61.224.5.49 臺灣), 04/30/2023 14:41:40

sazabijiang04/30 14:39除非還在職,不然服務證明書也是可以壓任職終點阿

完全正確^^ 確實 所以如我剛剛回給上一位的 服務證明和離職證明 其實是同一種東西^^

sazabijiang04/30 14:40因為開立證明的單位,也要避免該文件造成誤導。

sazabijiang04/30 14:40早年我拿離職證明書,後來就都是服務證明書了。

sazabijiang04/30 14:41大概是人資懶得維護兩份文件範本吧。

對的!!為了好好管公司 我才開始深入了解人資與勞動法規 ~ 我同意您說的:) 因為在法令上 那兩份文件 就是同一種東西 只是標註內容有不同而已 因此 怕表單過多的公司 就會把服務證明和離職證明全都調整為 "服務證明" 只是 講離職單時大家好理解 "就是離開工作的切點" 因為有確認"保險已退出功能" 醬而已^^

※ 編輯: dayend (61.224.5.49 臺灣), 04/30/2023 14:45:45

題外話 與本文與推文無關 我知道有一些公司或主管在板上很怕很多資訊過於清楚透明 導致自己管理勞工困難 但 拍謝啦~ 我就是想要讓更多人都知道清楚的資訊 因為 勞工好 管理者才會被逼著進步 公司才會變好!! 用各種不佳的態度和噓文對我而言 不會阻止我想繼續做這件事 請包涵啊^^ 我覺得這個板的使用者值得健康的理解知識 不需要情緒化~就是這樣而已 如有得罪或礙著誰 先說抱歉啊~~

※ 編輯: dayend (61.224.5.49 臺灣), 04/30/2023 14:49:20

sazabijiang04/30 14:47推熱心說明

sazabijiang04/30 14:48講到這個,早年有些企業有離職賠償條款,如果你不賠

sazabijiang04/30 14:48就會故意在離職證明上加註「尚未完成交接」之類的

sazabijiang04/30 14:48但其實這是不合法的。勞工有權要求沒有註記離職原因

sazabijiang04/30 14:49的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趁機宣導一下。

確實!!!很棒的宣導。 資遣是個例外,因為說真的,政府單位提供的公版非自願離職單上就充滿一堆標記@"@ 原因不明,但就導致了求職者(如原發問者)的惶恐。是很遺憾的事! 再次說,很棒的宣導。^^

※ 編輯: dayend (61.224.5.49 臺灣), 04/30/2023 14:52:49

sazabijiang04/30 14:54我猜那是因為非自願離職單的本意是為了保障勞工,

sazabijiang04/30 14:54勞工可以拿這份文件申請補助之類的?

確實 公板的非自願離職單就是讓公司開立讓勞工可以去申請補助 但是 在補助上方便 在求職上 就會造成原PO這類困擾~ 不過 社會是現實的 會失業往往就是會失業 其實解決害怕才是關鍵 哈 魯蛇 酸民嘴砲王 很現實地通常都是同一群 這是社會現實:) 不過這閒聊了 別放心上

frankyoda05/01 13:30資遣會被從健保投保資料中發現,但我覺得誠實告知即可

我個人的話 也是會支持你這個結論 但 回答問題時我覺得我沒辦法設身處利了解別人狀況 只能給出實況讓本人去選

※ 編輯: dayend (111.252.230.112 臺灣), 05/01/2023 16: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