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收到一封前公司寄來的信
※ 引述《OnedayTW (恍如隔日)》之銘言:
: 我:好啊拜託您了!
: 六月初某天收到前公司來信嚇了一跳
: 簡而言之就是公司因為業務緊縮裁減了本國員工(我)
: 現在要應聘一些外勞
: 但因受就業服務法規範
: 「外國人不得阻擋本國人就業機會」
: 故來信詢問我願不願意回來做外勞的工作
: 信中載明薪水2xK...(大約原薪水6折)
原PO說的應該是
就業服務法第 42 條
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
、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
因此我是建議原PO可以回信給前公司表明願意回去,並且薪資福利需比照資遣前,並附註
依就業服務法第 42 條之規定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
勞動條件
提醒前公司不要耍小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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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6.9.67.14 (柬埔寨)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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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正確
推
學習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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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讓我長知識了!
推
讚讚
推
之前也收過 沒想到有這麼好的解法
推
這球殺得好=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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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給推
推
專業推
推
我是原Po~專業推推!
推
資遣了還把人利用完最後一絲價值還砍價還要疫情完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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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推
大大專業
推
這不是真的要請你回去吧,是要應付未來勞減檢時證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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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有找過本國人被拒絕,所以聘雇外勞取代本國勞工合法
推
上面說對了,這不是真的要請你回去上班,這只是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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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勞工局說,是他們自己不回來,我要申請外勞,我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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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也玩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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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應付勞檢 所以才要說有回去的意願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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