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前公司mis散布私人內部mail內容
前公司的mis,簡稱A散佈我在任職期間
寫給主管的檢討文
內容是檢討自己錯誤請求原諒
低姿態低聲下氣的內容
把word檔傳給另一個離職員工B
B又傳給我,並且說是A傳給他的
我問B,A怎麼會有這個檔案
B說他MIS當然有每個人的outlook備份
但這份檔案內容
我在去年離職時已經有拍照給B
但我從來沒有以任何形式給過A
跑回公司跟A當面對質
A卻說檔案不是從我mail找到的
是當初一年前B傳給他的
而B傳賴給我說
他當初只有打開電腦版賴觀看
而A剛好在旁邊
我決定我要告A妨害秘密,妨害名譽
因為檢討文是很負面的東西
已經報警了
只是很疑惑能告成功嗎
不知道po在這裡對不對
有沒有人在職場有類似經驗能借鏡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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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期間內的產出,應該都算公司的資產
倒是MIS把公司內的資料外流到公司以外,明顯違規
當過MIS來說一下 通常公司都會讓MIS簽保密協議 外流那
就MIS負法律責任
妨害秘密有可能會成功,妨害名譽就有點難了
至於私人信件算不算公司資產這件事存在爭議,在2016歐盟通
GDPR後,國際上普遍認為即便是公司要使用員工的個人資料都
必須額外取得員工本人的同意才行,所以即便是信箱的資料放
在公司的信件伺服器上的備份檔案,在未經員工本人的同意下
公司也無權存取檔案的內容。而且在員工離職後的一段時間後
裡面含有私人訊息的資料也必須被銷毀。
我覺得你的狀況應該提告A違法個資法,B妨害秘密
GDPR可管不到台灣啊...國際上也普遍認為加班要給加班費啊
剛去免費法扶律師是說妨害秘密難
妨害名譽機率高,因為檢討文,悔過書這種是負面的資訊
從備份取資料:公司內規;翻拍:妨礙秘密;散佈:妨礙名
譽
感謝
妨害名譽要散布於眾?那A有散布嗎? 他只是給B看,而你
截圖只是部分,不是整份,難道女生露乳溝就等於像露兩點嗎
自己也有截圖給B,這怎麼能成?
氣成這樣,你知道打官司買正義是要花錢的吧,你以為
警察已立案,有三聯單
警察會幫你辦喔,網上喊告是一回事,看過太多最後聽
到花費就縮的。小朋友吵架不要濫用司法資源
如果真要告,先寄存證信函,然後看對方要不要和解阿,和解
還能凹一筆錢,不和解就看你要不要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