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209116
交通違規亂象頻傳,民眾拍照檢舉衍生不少糾紛。交通部日前蒐集各方意見後,初步草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修法,臚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包括惡性重大違規,如闖紅燈、惡意逼車等;舉發違規停車部分,則需要駕駛人不在場。
現行「道交處罰條例」第7之1條明定,民眾可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舉。提案人郭姓民眾去年11月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他認為人民不該充當執法者檢舉開單,造成民眾每天開車、騎車要擔心受怕;且民眾檢舉量大,已造成警察的業務量暴增,影響見警率。
此案經開放政府聯絡人月會投票通過,日前舉辦協作會議討論,由行政院數位政委唐鳳辦公室主辦,以協助交通部、執行機關警政署蒐集民眾意見、擴大參與。
根據交通部草擬條文,針對民眾檢舉的違規樣態有條件限縮,暫定臚列16項行為,包括闖紅燈或平交道;搶越行人穿越道;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蛇行、逼車、危險駕車;未依規定行駛路肩;違規超車。
以及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跨越禁止變換車道或槽化線;超速或低於速限;駕駛或乘客未繫安全帶;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行車時通話等。
交通部官員指出,1996年立法授權民眾檢舉,主要是盼可以利用適當的管道來檢舉交通違規,以協助彌補警力,產生嚇阻效果以達交通秩序;然而,隨著智慧型手機和行車記錄器的普及,民眾檢舉案量大幅增加。
交通部官員表示,他們蒐集正反方的意見都有,討論滿激烈的,大部分仍支持民眾檢舉制度;若直接廢除該條文,也擔心會出現大量違停。初步想法是有條件限縮民眾檢舉,同時讓警察能有更寬裕時間查證。
據統計,2019年全國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391萬4742件,比較2015年共計增加298萬571件,成長逾4倍。
警政署表示,民眾檢舉案件大幅增加、且集中於6個直轄市,警察機關須規畫更多人力受理,包括查證違規事實、回復檢舉人陳情等。以台北市警察局人力配置為例,平均每人日約需處理87件民眾檢舉違規案件,已明顯造成警力排擠,影響其他勤務運作。
交通部指出,大部分重點違規都有明列在檢舉樣態裡,並非是為了限制民眾檢舉,而是希望有些項目仍可主動通報,讓警察到現場處理。另外也修正第85條之1條文,同一違規行為未逾6分鐘或未經過一個路口,以舉發一次為限。
---------------
補一下能檢舉的部份
: 1.闖紅燈或平交道
: 2.搶越行人穿越道
: 3.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
: 4.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
: 5.蛇行、逼車、危險駕車
: 6.未依規定行駛路肩
: 7.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 8.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
: 9.未保持安全距離
: 10.跨越禁止變換車道或槽化線
: 11.超速或低於速限
: 12.駕駛或乘客未繫安全帶
: 13.騎機車未戴安全帽
: 14.行車時通話
: 15.違規超車
: 16.違規停車部分(需要駕駛人不在場)
--------------------
檢舉違規停車的規定變成要證明人在車上了
違停黃線不能檢舉
裡面沒提到不依車種停車
所以以後能停機車格了
還能停到機車停等區
霧燈、改汽車喇叭也不能抓
重機族大勝利~
大家自助餐吃起來~
--
內文好像沒寫到結論的部分?
怎不說違規魔人危險多?廢物
恭喜違規人再下一城
警力不足,遲早不讓民眾可以檢舉
可以鑽車,停車,哇
以後可以學低能違規仔亂開亂騎了 喔耶
所以可以騎上國道囉? w
短程國道實質開放XD
騎機車上國道不在範圍內 現在講了就會加上去了啦
針對機車修法最快
……在car版還看到一肚子火,來大重版髮型根本是大
勝利(?
不對啦紅黃停機車格也算違規停車吧?
違規呀,但要警察才能取締
喜歡你這種正面思考! 趕快修過我他媽騎爆
快讓我騎蘇花改啊
超速是要怎麼檢舉 他們要提草案也用心一點不要把逕
行舉發項目複製貼上好嗎
腳痛部裡面官員 根本___
不要檢舉我停機車格跟停等區就好 囧
照這樣看起來停等區也不能檢舉了,紅燈鑽到前面停
好停滿就對了
第16點是說 以後紅線違停只要不能證明駕駛人在車上
是不能檢舉的?
問題你下車,就是不是車子上,也是能檢舉,汽車就
很難舉證成功
應該是黃線吧 紅線直接就違規了 難道交通部的法規
跟我們的不一樣
請問正式通過了嗎?
當然還沒
夭壽 新聞連結底下違規魔人也太多了吧
現實的違規魔人就這麼多啊
幹 違規停車的垃圾四輪以後只要隔熱紙貼黑一點的
就全台灣所有紅線停到爽了是吧? 幹 白癡交通部
他X的他違規還要別人證明他不在車上? 怎麼不是他要
提供證據證明當時他在車上?
說檢舉讓警察工作量大增根本是鬼扯,警察自己上路去
取締到同樣數量的違規需要幾十倍的人力好嗎
889開心嗎?
原來如此,讚哦
超速能檢舉?怎麼佐證?
大家一起違規起來唷,守法像弱智一樣
純噓交通部,XX規定
爭議個屁啊,就算是檢舉,舉發的還是員警,判斷有沒
有違規的就是警察,到底是在爭議什麼
整天喊人力不足,不能增加人力或專門負責開單的嗎?
國外不是還有這種工作?
違停記得多拍一張帶駕駛座……
檢舉本來紅線就只開臨停 黃線不開單 沒人會在原地等
速克達上快速囉
啊 原來是這樣 我記錯了
影像檢舉唯一有爭議的就是偽造影像,我是想問問那
些被檢舉人有哪個敢說他其實沒違規影像都是假的。
回YamagiN: 因為我國法律是採「無罪推定」原則
誰說紅線只開臨停的 是因為違法隔熱紙他X的政府完全
沒想要處理 不然駕駛座沒人 鏡頭看過去一下馬上就有
證據 紅線拍到駕駛開車門上下車一樣都是開違停 不是
違規臨停
樓上 你開車門症腐會說上下車是可以的 不開單喔
即使在紅線也一樣 為四輪找想的症腐哪裡找
改天檢舉違停要搭配強光手電筒了 就不信檢舉不了
社會風氣早就在懲罰守法的人了(嘆)
是懲罰騎車的人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你各位騎禁行機車道是重大違規喔
打110累死廢警就好了
科學執法 在紅線插攝影機
三小駕駛人擔心受怕 上路本就該全神貫注不是嗎?
好爽喔 大違規時代來了
檢舉至少有提醒作用 不然辦個駕駛人回訓制度…
夠低能 我喜歡
啊政府都沒想說怎麼可以有那麼違規讓人檢舉喔?
幹你娘的,阿不就是執法單位失職才出現檢舉達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