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有關交通事故草圖當事人簽名
下文截取自法源網:
因應配合政府推動科技執法的政策,發展以數位科技、資訊工具或其他創新資訊等技術協助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而現行運用無人機空拍或高架照相縫合等技術製作的現場圖無法完成簽名程序,原應由當事人或在場人確認的現場概況,也可登載在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紀錄等資料內供確認,本次修正因而刪除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第2項有關現場圖或現場草圖由當事人或在場人簽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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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個學長姐們,現在各地區還有要求事故草圖需當事人簽名嗎?
我們這邊承辦人是都沒說什麼
我問其他地區同事說要簽
所以讓我有點混亂
想說要做就要做對,用來教學弟妹或準備考試也好
是針對以無人機來畫圖的才不需要簽名?
還是一般以人力到場畫圖才需要簽名是這樣?
還請各位學長姐幫忙回答一下,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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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地方要求不同啊!我們這邊(台中)規定要,你去問
你們小隊長,卷是他審的,你可以砲他其他地方不用簽,
他退你卷而已
我當初八月多給我們副座審卷也說要簽,後來跟他說這項修正後才沒簽,承辦人也沒退 到現在很多草圖也沒給當事人簽 是跟朋友吃飯聊到時才覺得怪怪的
A3可以不用強制做酒測還不是測的很開心
看看就好 還是照簽啦
想硬幹的話就去知識聯網>全國警察法規資料庫>法規草案預告
中有關第10條修正草案>列印下來附卷,但後果自負
這個法規命令不是早就廢止了…
要不要聽聽看你在說什麼?今年七月份才修正而已哦…
※ 編輯: sambine (49.216.23.218 臺灣), 12/02/2022 16:04:23
警察工作法規和實務脫鉤不是分發第一天就知道的事嗎
署目前尚未將運用無人機或高架攝影等方式取代現場圖
因相關配套尚未完備 所以還是要簽名
Reference:法制室討論區#594
#新北警
你不給他簽名確認到時候畫出來意見一大堆反過來怪你
哪邊的分隊長這麼爽不用審卷?我之前當的時候全部
都要自己審,小
隊長負責帶班巡邏納涼而已
記得就簽 不記得就沒簽 反正也沒差
簽不簽,只要和解金沒談好,當事人永遠都有意見
簽名我覺得必要 讓他們不要事後吵
哪邊已經有無人機製作草圖了?
哦 原來是我看到另個了
原則、例外,警察都是例外居多
這種只有自己看得懂的東西 我一直都沒給當事人簽…
從來沒給人簽過
說到簽名沒爭議的,處理車禍的都一定遇過事後拼翻盤的
,甚至還申訴、上網罵警察說誘導式詢問之類的,一堆北
七
一國多制
從以前實習師父都是教要簽,所以我還是習慣畫完當事人確
認無誤,還是會請他們在草圖上簽名,至少有保障你自己,
就算之後被反咬也站的住腳
之前在新北草圖跟聯單沒給當事人簽名(除了和解或私人
土地
調回雲林之後 就有給當事人簽
但是筆錄或訪談紀錄都會詢問草圖是否正確
簽了有啥用? 法院還不是看照片 還是刁拒簽之後自己會去
拿滾輪量?
有公文說可以不用簽,但我們還是都會簽,除非特殊
情形(住院沒意識沒辦法簽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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