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閃紅燈=「停車再開」交通安全&取締中
北屯地方社群資訊轉貼
https://i.imgur.com/RdePx9d.mp4
https://i.imgur.com/pybrNpr.jpg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211 條 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
https://i.imgur.com/QHq7ZUB.jpg
鄉民都是最守規則、奉公守法的好民眾,
替大家溫習一下交通規則,互相提醒。
--
領了多少,終究要倍數返還的
讚啦 美國日本這種抓超級嚴格的
那邊是需要這種閃紅燈的路口嗎 有沒有專業解釋一下
對耶 那邊應該是閃黃燈就好了吧 雖然閃黃燈對台灣人
沒有用處
因為你騎車阿,你今天開車闖紅燈也沒事
現實:閃黃燈行、閃紅燈行但小心被撞
要抓絕對一堆XD
去各區小巷子抓 抓不完吧
之前烏日我也被開停字未左右擺頭看來車
烏日先前巷子那個也有上新聞 好像一堆人被開
不可以只有停 有煞車 還要左右擺頭唷!
九德站附近對吧?
那個小巷子教大家如何反制 現場在報案
說小巷岔路口十公尺有汽車違停影響視線
員警不開單或拖吊汽車
馬上說警員編號或罰單上面那員警名字
推
記得左右擺頭 最好像是粽邪一樣 否則員警開單
感謝你為台中捷運又撲一塊地磚
不是本來就該這樣嗎..?我連平交道都是停車再開
平交道也要左右擺頭 通知海線員警 收入來源
台灣平交道都不停看聽的,真的停看聽還有可能被後
車撞
原則上抓這個是對的,但我們的標線有畫對嗎? 當你停
在停止線時駕駛能看到什麼?
你要安全就得違法跨越停止線才有視野,你要守法就得
裝一下然後什麼都看不到就繼續開或者就繼續停著
真的笑死人 又是抓機車 整排併排停車都當成空氣
抓這個的話路過的車可以全開沒問題,還是只抓機車?
那邊沒啥車 會去那就是故意抓的
不過依我對附近交通的感覺 過不久就會直接改成
紅綠燈的 然後里長下次選舉政見就會說 新增設立
紅綠燈幾處 為里民交通安全付出
乾脆閃紅燈直接熄火再發動好了
他們選這裡 蠻有趣的 應該有更多危險的路口可抓
因為這裡之前撞死一台機車
樓上你是說外送車嗎? 昌平東六那件?
烏日九德站跟北屯昌平路都一樣
要停兩次吧,一次停止線(前方往往有斑馬線),一
次路口(確認有無來車)。但偏偏路口障礙物往往也
很多:)
現在只要 RIP 六個月內會站崗
台中小巷子紅綠燈這麼多,是不是因為看到閃燈都衝
衝衝:)
台中發生死亡車禍之後,就會被要求設紅綠燈,降低
時速,擺測速照相,之後沒有其他改善方案了
這種停字路口真的煞停,應該修車和跑警局跑不完
但不煞停很可能就七天後回來 自己選擇
台灣人違規理由一堆 出事再怪政府規劃不良
反正基本上以後就變紅綠燈 豐樂路一堆超小路口也
設紅綠燈 原因就是以前有過車禍
四平路也是 一堆路口平常沒啥車也在設紅綠燈
通常就是之前閃燈沒人鳥 過路口速度都沒減
然後就出車禍然後之後就改紅綠燈
嗯就昌平東六那件,反正這邊設紅綠燈也是闖
東六跟這邊差有點遠 而且東六車流量比這路口大多了
東六車流很高 東七慢慢變多 溝邊的東八車很少吧
反正出事就要取締,東六抓不到就去附近抓業績
要抓閃燈的 東六肯定比較多
我覺得是怕在東六抓到時候局長會被抓去罰站
閃紅燈要是停下 真的會被後車撞,然後被後車譙
未保持安全車距的後車才會撞上去!連保持安全車距
都不會的三寶有什麼資格叫
台灣鈑金路權,機車守法又怎樣?鈑金大爺才不減速和
先停再開,根本沒屁用!一起當四輪大爺對才是正解
這不是常識嗎?難怪常常路口相撞
支持嚴格抓
停下來很容易被追撞阿
雖然是常識,但只有我遵守的時候
常常被當笨蛋然後被後車按喇叭
很多人連常識都沒有,我也被叭過幾次或問候老木...
好奇如果車多是每台都要停車再開?車停太靠路口真
的會擋視野,偏偏有些紅線畫超短
先停再開,而且要交替一次一輛通過
馬路小條停止線看左右跟戲精上身一樣,都被擋住還要
做樣子免得被罰
我印象中以前小時候看超級大富翁之類的益智節目有問
閃黃燈路口通過的規則,結果答案是停車再開。
但是說真的閃紅燈要停車再開沒有意見,不過如果不緩
緩往前滑行根本也看不到有沒有車子,轉角都建築物。
但閃紅燈一般人應該起碼也會減速到很慢,因為大家都
知道閃黃燈那一向的車子不會讓你
就幾個笨蛋不知道直直撞去害知道的人等99秒紅燈
但小巷子騎那麼快幹嘛 看你是要命 還是只要快
機車才是一堆狂飆 都沒在看路的 小巷子出來 有多
少人會放慢速度
看到閃燈就注意路況很難?
因為汽機車考照場上只有雙黃閃燈
你違停先處理好再說
絞痛局:聽說權責單位是我,啊看看韭菜們再互鬥欸
烏日中華路96巷的停字我每次都停,但完全看不見路口
,停止線在巷子內是要看個鬼嗎,變成兩段式停,先
停一次在停止線前,出巷口再停一次真的看左右來車
都是要被抓過一次髮下去知道痛了,風涼仔才會醒悟的
至於沒被抓過的當然就繼續護航
違停跟這是兩回事 什麼都要扯在以前談 原來只要
沒處理好違停 能合理化 出巷口不需要放慢速度 左
右查看有無來車
*扯在一起談
閃紅燈真的很多人不知道要停
27
[問卦] 大家遇到閃紅燈真的會停車再開嗎?根據交通法規 號誌閃紅燈就是要停車再開 但我看10輛車大概9.5輛都直接開過去 真正停車再開的少之又少 大家真的有在遵守交通規則嗎?10
Re: [問題] 新竹市中華路一段要上台68線剛好之前跟朋友聊到這路口,先上結論: 不用看燈,標線也沒畫錯。 首先講燈, 路口紅綠箭頭各一支沒問題 綠色箭頭的燈無法被停在停止線附近的車輛看到5
[問卦] 台灣人除了紅綠燈以外的標誌都看不懂?閃紅燈 停車再開 直直的衝過去 閃黃燈 減速通過 直直衝過去 左轉右轉專用道用來直行 車道導引線不會看 轉彎轉到別人車道 台灣人是不是除了紅綠燈以外的標誌號誌都看不懂5
[問卦] 道路上閃光黃燈與閃光紅燈的用處是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第三節第211條 特種閃光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下: 一、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二、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線道車優4
Re: [問卦] 昨天企鵝妹的車禍 摩托車不能走路肩?那不是路肩 那是機車能走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3-1條 之 1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 其線 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1
Re: [爆卦] 北市徐巧芯議員違停不給開單 (當事人回應)亂入問一個問題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規定:「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 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 又根據上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對臨時停車的規定 所以我只要車子沒人上下車,沒有貨物裝卸- 其實是台灣的駕駛都太北七了 照道路標線設置規則 停本來就是設置在安全視距不足的支線道 也就是說"你無法判斷安全的巷道 必須停車再開" 不知道為什麼會演變成認為要在停的地方有足夠安全視距 這個拿高端國家來護航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