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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你煩不煩

看板TaichungBun標題[閒聊] 你煩不煩作者
Rhomb
(風吹菅芒花)
時間推噓54 推:55 噓:1 →:186

前年我在台中板買了一支手機,隔天就故障,當時我寫了一篇文章黑名單了賣家

賣家當下不處理,氣的我寫文章黑他,事後寫信要我刪文我不理他,過了很久以後他開始一直寫信要跟我買回去,但是我拿給我媽請她幫我拿去修看看,結果她沒放在心上,後來就一直找不到手機

前陣子賣家忽然加我賴,釣我的手機號碼,說要買手機回去,這樣比較方便

過沒多久我就被告了,警察要我去豐原做筆錄

我真的覺得很煩,因為我的小孩才剛出生,我出門非常 不 方 便

後來筆錄也做了,法院判定不起訴處分

然後賣家又上訴到高等法院

有沒有搞錯啊,錯的人是你,你一直搞我是怎樣,你煩不煩啊

還有有大大可以幫我看一下這張在講什麼嗎?所以是上訴有成功還是沒有?
https://i.imgur.com/Dv2ijms.jpg

圖 你煩不煩

po這篇文章我好怕哦,應該沒有哪句話符合妨礙名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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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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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47 01/07 22:18?

q347 01/07 22:19我想不通為啥可以上訴到高等法院??

wer258 01/07 22:20文件裡有書記官的電話,有問題可跟書記官詢問

q347 01/07 22:20為啥我看起來是說他無理由申請再議?

jenny02026 01/07 22:20就不起訴處分了

chao811023 01/07 22:21看不懂,可能要打電話去問

q347 01/07 22:21上古台中版初代版主

skizard 01/07 22:21放心 那篇跟這篇都不可能成立拉

q347 01/07 22:22fan?

skizard 01/07 22:22這麼好成立的話 法院業務量會多百倍起跳喔

option2 01/07 22:26只有一頁嗎?以內容來看檢查署以無理由駁回上訴了,

option2 01/07 22:26應該對方不能再上訴了…

option2 01/07 22:26右上角有承辨人電話,你可以問清楚,這是你的權利…

option2 01/07 22:29其實你也可以反告他“誣告罪”

option2 01/07 22:29只是這樣告來告去很花時間,也可能得不太到多少賠償

option2 01/07 22:29

q347 01/07 22:30樓上應該沒有看過誣告罪的定義......

Yyyyyy 01/07 22:32對方沒造假證據"誣告"不會成立 別浪費時間

LonyIce 01/07 22:33#1Vc-S6Kf (TaichungBun) 幫複習

LonyIce 01/07 22:34不用怕

LonyIce 01/07 22:36fanhand 之前我推文有懷疑過是分身

skizard 01/07 22:39fanhand這樣濫訴浪費司法資源真的可悲

skizard 01/07 22:40我以上是基於刑法第311條第三款:對於可受公評之事,

schirnir 01/07 22:40找了一下應該是連到法院都沒有,檢查官就裁定不起訴

schirnir 01/07 22:40了,然後原告申請再議,原檢察官檢視申請認為無理由

schirnir 01/07 22:40,依程序將資料送給上級審核,如果沒有大問題應該就

schirnir 01/07 22:40是跑個流程就結束了。

skizard 01/07 22:40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LonyIce 01/07 22:41這應該是原 po 什麼事都不用做,只是收到一份報告

LonyIce 01/07 22:41而已吧

Rhomb 01/07 22:48光是收到公文,我都會有厭煩的感覺直線上升,我原

Rhomb 01/07 22:48本以為他只是想玩我,讓我跑一趟很遠的地方浪費時

Rhomb 01/07 22:48間做筆錄,看到他還上訴,不管有沒有成立,都覺得

Rhomb 01/07 22:48很噁

skizard 01/07 22:53他目的就是要讓你厭煩阿 有些怕事或怕會輸就和解了

s6212david 01/07 23:01好險我手機版都遇到好賣家

Rhomb 01/07 23:07我買過很多次,都是很好的賣家,第一次遇到這種的

pttgray123 01/07 23:09辛苦原po了

gnitneyuy 01/07 23:14打給負責股別的書記官就知道了

NX9999 01/07 23:14拍拍,希望這篇M起來讓更多人知道他@@大家小心

Dolphtw 01/07 23:16推一下 幫大家複習

SBLsosweet 01/07 23:18這裡面就是說不起訴啊

aig143 01/07 23:21不起訴處分是檢察官下的,就是檢察官認為無不利於你

aig143 01/07 23:21的證據,或是沒有嚴重到需要被論罪,就根本沒進到法

aig143 01/07 23:21院,所以公文是地檢署發的。而原告受憲法保障會有至

aig143 01/07 23:21少一次救濟機會,所以對方可以對於不起訴處分申請再

aig143 01/07 23:21議,但公文中有寫地檢署認為再議無理由,還是依法送

aig143 01/07 23:21去給高檢署,沒有意外的話再議應該會被駁回,可能就

aig143 01/07 23:21這樣結束。若是對方真的還想繼續弄可能再議被駁回後

aig143 01/07 23:21還會申請交付審判,如果真的申請交付審判,目前看來

aig143 01/07 23:21法院駁回的機率比較高,也就是不太可能讓你真的受到

aig143 01/07 23:21審判,大概是這樣

kinkielsa 01/07 23:23這個公文是通知 對方就你的不起訴提出再議。由地檢

kinkielsa 01/07 23:23認為再議沒理由但是整個卷宗資料會轉到高檢署,會

kinkielsa 01/07 23:23由高檢署去審酌再議有無理由!

qoo53895 01/07 23:25這個只是原審檢察官認為再議無理由的書狀而已,還沒

qoo53895 01/07 23:25到高檢署那邊

qoo53895 01/07 23:27簡單來說妳會一直跑檢院(如果他又聲請交付審判),

qoo53895 01/07 23:27但最後結果就是沒事,大概是這樣。

ntnuwei 01/07 23:29好好笑的人….去爆卦po他啦!

Rhomb 01/07 23:32謝謝樓上大大專業的講解,解釋的非常清楚,謝謝你

Rhomb 01/07 23:32

Rhomb 01/07 23:34我想請問我會一直跑檢院是指公文會一直跑,還是我要

Rhomb 01/07 23:34去法院開庭呢?

MK47 01/07 23:38還真有這種人 有夠扯

myaku524 01/07 23:43就繼續不起訴,對方上訴被法院認為無理由,駁回了

myaku524 01/07 23:44應該說對方不滿,告到更高的檢察署

myaku524 01/07 23:44那檢察署審議之前幫你們處理案件的檢察署證據文件後

myaku524 01/07 23:45認為對方的上訴沒有理由,所以予以駁回這樣子

myaku524 01/07 23:46或是請原本幫你們處理的檢察署再議,但是被駁回了

Yyyyyy 01/07 23:46通常到這就是跑公文而已啦 要你出庭才會附時間地點

myaku524 01/07 23:46不過遇到這種賣家真可怕啊,買到壞東西還要被告- -

myaku524 01/07 23:47我記得這種聲請再議最多只能申請2~3次的樣子

myaku524 01/07 23:48超過一定次數他就無法煩你了,除非他改去告民事

tnw 01/07 23:48他聲請交付審判要請律師才合法,不然一定駁回,不過

tnw 01/07 23:48請律師應該也是駁回

scarbywind 01/07 23:49高檢署吧..

myaku524 01/07 23:50反正收到這張就是檢察署不打算再審,你不用出庭

scarbywind 01/07 23:51再議啦 這張就類似通知而已,給高等檢察署定奪

scarbywind 01/07 23:51所以還要等

myaku524 01/07 23:52除非送到高等署覺得認為有必要重審,才會通知你去

myaku524 01/07 23:52不過聽說除非是重大犯罪事項,不然似乎很少會重審

sincocosin 01/07 23:53你讓他買回去不就早就沒後續了?自己找的

scarbywind 01/07 23:55買東西還有保管責任喔

scarbywind 01/07 23:56而且看黑名也是放了一段時間

zankarasu 01/07 23:57可能他很重視自己名譽@ @? 但是如果你當下通知他

zankarasu 01/07 23:57他好幾天上線卻都沒回應的話,那你是站得住腳的

zankarasu 01/07 23:57因為正常人遇到都會以為被詐騙買到故障品了吧

scarbywind 01/07 23:58都不起訴了也不需要背書了吧XD

scarbywind 01/07 23:59問題是給兩天保固到通知後不處理吧

scarbywind 01/07 23:59不過二手手機甚麼時候暴斃本來就很難講就是

Antihsieh 01/08 00:01有「法律板」

Enicku 01/08 00:13安啦沒事

qoo53895 01/08 00:25收到這張只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事項而已,接下

qoo53895 01/08 00:25來可能會也可能不會有傳票,但會收到高檢署的再議

qoo53895 01/08 00:25有無理由的書狀,如果對方不服還可以聘請律師向法院

qoo53895 01/08 00:25聲請交付審判,但除非他本來就不缺錢啦,不然根本只

qoo53895 01/08 00:25是浪費錢而已。

chungrew 01/08 00:30原PO什麼都不用做

chungrew 01/08 00:31您已經確定不起訴處分

chungrew 01/08 00:31這個只是照程序走一定要發文給你

google60411 01/08 01:25不起訴吧 沒事

Rhomb 01/08 01:27回sin 他如果當下買回去當然ok 但是他當下不處理 隔

Rhomb 01/08 01:27了兩個多月才寫信要買回去 我沒有保留壞掉的東西的

Rhomb 01/08 01:27義務吧…?

duck7880313901/08 01:31再議成功的機率太低,這些手段真的只是要搞你而已,

duck7880313901/08 01:31最終手段就交付審判,不過我猜他不會花走這步?

Rhomb 01/08 01:36回Ant 我知道有法律板 但是我這篇閒聊抱怨大於法律

Rhomb 01/08 01:36問題……XD

GilGalad 01/08 01:54早知道當初直接告他詐騙 省得這些麻煩 幫拍拍

Rhomb 01/08 02:17為了1000元告詐騙真的懶啊…

Nootdorp 01/08 02:23真噁心,爛透了

AmberFei 01/08 02:40根本是故意要搞壞原po心情…誇張

fanhand 01/08 02:54請問Rhomb 同意將當時雙方站內信、Line交談記錄po在

fanhand 01/08 02:54台中版嗎?

kklarinet 01/08 03:02樓上你怎麼當下被發文的時候不自己po聯絡紀錄澄清?

kklarinet 01/08 03:02都過兩年了,有些人沒留下對話紀錄的是要怎麼po啦

kklarinet 01/08 03:06給原po, 人家都告你了,反告個詐騙不過分,如果你所

kklarinet 01/08 03:06言屬實的話,對方故意改用站內信,跟故意消失不聯絡,

kklarinet 01/08 03:06“過了很久”才說要買回去,這些都可以交給檢調單位,

kklarinet 01/08 03:06請他們判斷該不該起訴

kklarinet 01/08 03:08強調是如果原po所言屬實,賣家的確有你說的那些行

kklarinet 01/08 03:08為的話

Rhomb 01/08 03:39給fan 同意 你請便

Rhomb 01/08 03:41Line的紀錄我沒有,因為我當時手機壞了,站內信都

Rhomb 01/08 03:41還在

Rhomb 01/08 03:50給kk 我是不覺得賣家有詐騙我 畢竟當時他交給我的

Rhomb 01/08 03:50手機是好的 而我當時也沒有一定要退 我只是希望他

Rhomb 01/08 03:50幫我看看出了什麼問題 但是沒想到是這樣的態度 我是

Rhomb 01/08 03:50覺得這不構成詐騙頂多是交易糾紛 但是事後這一連串

Rhomb 01/08 03:50動作真的讓我匪夷所思

AmberFei 01/08 03:53時隔兩年先是吉了人家現在又要叫人家拿紀錄出來

AmberFei 01/08 03:53到底要騷擾別人多久啊

jerrylin 01/08 04:07司法資源被濫用 法院自己也要負責

jerrylin 01/08 04:08設計的讓濫訴的人很容易得利 那麼久了也不改

Rhomb 01/08 04:14對,讓我跑那麼遠去豐原做筆錄,我真的感受到滿滿

Rhomb 01/08 04:14的惡意

kabi5566 01/08 05:08現在的制度就是這樣爛!說不定不起訴書內容還有你

kabi5566 01/08 05:08的個資勒!

raphael1994 01/08 06:12對 年籍資料還會被對方看到 有夠煩

loverubio99 01/08 08:31好糟糕的人喔,趕快先黑名單起來

LonyIce 01/08 08:54你沒 line 紀錄 他要公布搞不好會只擷取自己有利的

LonyIce 01/08 08:54部分

h07880201 01/08 09:28通姦都無罪化了 這種一堆亂告妨害名譽的還不除罪

h07880201 01/08 09:28反正隨便告不過也不會誣告 卻浪費一般人和司法資源

h07880201 01/08 09:28 真的覺得台灣太多玻璃心了 小時候要媽媽擦屁股老

h07880201 01/08 09:28師打小報告 長大沒人罩就只好隨便告 唉

donnyming 01/08 10:26沒看到不起訴嗎

scarbywind 01/08 12:12上面的人想幹爽爽又不想被罵阿 懷疑嗎?

fanhand 01/08 12:14https://risu.io/46AUJ

diebird5566 01/08 12:17低能兒真多 來告我啊

scarbywind 01/08 12:34不給電話又約在人多的地方XD

scarbywind 01/08 12:35而且確實是先問過有沒有電話吧

scarbywind 01/08 12:36那張line圖縮成那樣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就是

schirnir 01/08 12:59PO站內信是要證明沒有誠意處理嗎?你跟你約在鐵鹿大

schirnir 01/08 12:59道美食區,也沒給人明確位置,怎麼找你?人家2分鐘

schirnir 01/08 12:59後就站內回你在服務台,你沒去找他沒回覆明確位置讓

schirnir 01/08 12:59他找,反而跟他吵line的問題,然後再片面說你處理好

schirnir 01/08 12:59了交易完成???

schirnir 01/08 12:59講真的,是原po人好,如果是我都要懷疑人到底有沒有

schirnir 01/08 12:59出現。

romeie06 01/08 16:12

LonyIce 01/08 16:34看了fanhand的貼圖,根本是fanhand的問題阿

LonyIce 01/08 16:35line還故意用那麼小張不能放大,是怕人看是不是?

DIDIMIN 01/08 16:37不管要不要出庭,遇到這種事真的很煩躁

fanhand 01/08 16:43https://risu.io/5PDag

Liumi 01/08 16:46截圖證明自己錯的人才也真難找....

fanhand 01/08 16:49樓上請問我那裡錯?

LonyIce 01/08 16:50S大說的還不夠清楚嗎? 而且當初不出面解釋

LonyIce 01/08 16:51之後才跑去告人?現在才來澄清會不會太晚?

fanhand 01/08 16:51說要用站內信聯絡是Rhome,後來被Rhome放鴿子

plasticball 01/08 16:53你賣的手機故障害對方沒辦法用LINE,你又不給電話

plasticball 01/08 16:53號碼,他當然只好用站內信聯絡啊…

schirnir 01/08 17:08Rhome放你鴿子??你的看法似乎跟大家都不同。

schirnir 01/08 17:08你19:07說你到了,他19:09就回你說他在服務台,19:1

schirnir 01/08 17:087又回你試著聯絡你找不到,請你回他。

schirnir 01/08 17:08結果你19:28回他是吵賴的問題,期間沒去找他也沒回

schirnir 01/08 17:08覆他你在美食街哪裡,請問人家怎麼找到你??

fanhand 01/08 17:1019:09是我站內信告知Rhome我在服務台

Liumi 01/08 17:14不是說Line刪除了,還能截圖出來...

schirnir 01/08 17:21抱歉,是我看錯了,那這期間你們怎麼互找或聯絡就只

schirnir 01/08 17:21有你們了解了,sorry

Liumi 01/08 17:2323~28 R板友文章寫有持續的聯絡,卻只放28的信?

fanhand 01/08 17:31請Rhomb提供23-28的記錄

fanhand 01/08 17:35當他說要站內信聯絡,當下Line就封鎖他,就忙別的

fanhand 01/08 17:35事了,忘記没有至設定 刪除名單

Liumi 01/08 17:36Line的問題不順便回答一下嗎?

fanhand 01/08 17:38什麼問題?

Liumi 01/08 17:41.........大家各自評斷XDDD

Rhomb 01/08 18:07不好意思,我當天根本沒過去好嗎?單方便告知約在

Rhomb 01/08 18:07哪,也沒有管我有沒有時間,有沒有辦法過去,答不

Rhomb 01/08 18:07答應過去,然後就說我失約,事情都還沒解決就把我li

Rhomb 01/08 18:07ne封鎖,跟人約見面怎麼會是這種態度

fanhand 01/08 18:11 https://i.imgur.com/pPJV2bG.jpg

圖 你煩不煩

AbdulRauf 01/08 18:12很明顯這種開分身賣東西的都有一定風險

fanhand 01/08 18:26https://risu.io/1CVMg

fanhand 01/08 18:37在ptt註冊、使用只有一個帳號,歡迎檢驗

Rhomb 01/08 18:38https://i.imgur.com/ttUgpwQ.jpg

圖 你煩不煩

Rhomb 01/08 18:51我的line已經沒資料了,沒辦法貼上我被封鎖之後的

Rhomb 01/08 18:51內容

fanhand 01/08 19:01封鎖後,就無發接收你的訊息、來電

Rhomb 01/08 19:0323~28沒有信件往來

fanhand 01/08 19:05通知我手機故障是透過站內信,接下來說要站內信聯

fanhand 01/08 19:05絡也是透過站內信

Rhomb 01/08 19:08是啊,為何還沒見面就封鎖? 而且你是當天下午才封

Rhomb 01/08 19:08鎖,我不懂什麼意思? 我過程中有哪裡惹到你要被你

Rhomb 01/08 19:08封鎖? 10/28寫信給你,你沒回,我30才寫文章黑你

fanhand 01/08 19:20就因已約好時間、地點及你自己說要站內信聯絡,我是

fanhand 01/08 19:20被通知要用站內信聯絡時當下就封鎖了

fanhand 01/08 19:28你放人家鴿子連說聲抱歉基本禮儀都不會、文章內容又

fanhand 01/08 19:28不實

coldchine 01/08 19:53賣家如果有心 何必急著封鎖對方的line 手機這東西

coldchine 01/08 19:54如果本身沒問題 何必訂兩天這麼短的時間

Rhomb 01/08 20:08是我放你鴿子還是你一直不接電話

Rhomb 01/08 20:09我怎麼會知道你已經封鎖我了???

Rhomb 01/08 20:14文章內容屬實,你的確在約好時間還沒見面就封鎖我,

Rhomb 01/08 20:14我如果沒記錯我印象中當天line都還有對話,你是忽然

Rhomb 01/08 20:14不見的

Rhomb 01/08 20:17如果你覺得是我放你鴿子,為何10/28的信不回,我po

Rhomb 01/08 20:17文你為何不出面澄清?然後隔了半年告我妨礙名譽?

fanhand 01/08 20:48文章中你說我們約在隔天晚上去台中火車站面交、我

fanhand 01/08 20:48跟本找不到他在哪,今天你說你跟本沒有去

fanhand 01/08 20:53賴的對話只有面交當天,是你說要用站內信聯絡的,

fanhand 01/08 20:53當下封鎖後訊息進不來了

fanhand 01/08 20:57既使賴找不到人,當你不能赴約時還有站內信吧

Rhomb 01/08 21:01你現在當然可以說紀錄只有當天啊!

Rhomb 01/08 21:02https://i.imgur.com/WLnr8kX.jpg

圖 你煩不煩

fanhand 01/08 21:08我印像中面交當天你自曝你有分身帳號,我有記錯嗎?

Rhomb 01/08 21:15我當天下午打賴給你你都沒接,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故

Rhomb 01/08 21:15意消失??我當時住在東海,我如果跑去你沒出現呢?

Rhomb 01/08 21:16不好意思,我沒有分身,就算有也跟此事無關,我只

Rhomb 01/08 21:16有這隻帳號

Rhomb 01/08 21:17我打賴找不到你,當然不知道你在哪

fanhand 01/08 21:18貼這篇站內信是證明文章你所寫我跟本找不他在哪呀

fanhand 01/08 21:23還是你有借別人的帳號?

Rhomb 01/08 21:46我是不曉得你問這個跟此事有什麼關聯,我只有這個帳

Rhomb 01/08 21:46號,我也沒質疑你是否是分身,那根本不是重點

momocatonly 01/09 01:27有人突破一件事情,line已經刪除的話,你這些截圖哪

momocatonly 01/09 01:27來的?

PianoGuys 01/09 09:31所以我為了省麻煩,寧願去地標買空機,也不願意買二

PianoGuys 01/09 09:31手品。

ttruk 01/09 09:35仔細看,這支手機只要1000塊.........為了1000在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