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市府用禁行機慢車來罰錢是合法的嗎
我國的道路標線只有「禁行機車」
「禁行機慢車」是市政府自己發明的
罰則在法規裡完全找不到
而且「禁行機慢車」有很多是在外側第二條車道就劃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表示機車「應」在外側兩車道行駛
外側第二條車道沒理由禁行機車
所以市政府用「禁行機慢車」罰錢有合法嗎?
1.法規沒有「禁行機慢車」,意即罰則是無中生有
2.法規表示機車「應」行駛外側兩車道
如果市政府覺得外側第二條畫禁行機車不會跟這條矛盾
那整條路都禁行機車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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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在台灣騎機車大概就是一種犯罪行為,結案。
腳踏車跟行人更慘
南市交通局已經是腦死狀態 會把一條中華東路快車道禁
光 基本沒救
一樓精闢
中華東路的規劃根本智障,機車只剩最外圍的慢車道,然後
放任四輪違停在慢車道還要閃公車,機車到底要怎麼騎啦
八卦是慢車道停車沒有一定違法 市府沒花心力取締也是合理的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594566378.A.143※ 編輯: rainjuly (49.216.63.141 臺灣), 08/12/2020 13:34:33
四輪以外的東西在四輪會到的地方都是違規 即使四輪開上
人行道也是四輪對
台南市交通局不如裁撤外包給台北市 變成台北市交通局台
南分局
連圓環都弄的亂七八糟 公車也弄不好 整天只想在那邊靠捷
運解決
我都用飛的去搭大眾運輸 不需要走人行道
※ 編輯: rainjuly (49.216.63.141 臺灣), 08/12/2020 13:43:56
南市交通局:機慢車道中間劃個虛線就變成兩個車道囉,通通滾去
外側兩車道喔 啾咪^.<
之前開車酒駕撞死機車騎士結果警分局長都跳出來說要畫禁
行機車,這種政府真的沒救了
外線車道畫禁行機慢車根本就是市府自作主張,台17在南區
喜樹外側還是禁行機車,騎到高雄茄萣外側又沒有禁行機車,
明明是同一條公路過個二仁溪道路規劃又不同了
在台灣只有四輪的權益需要重視 機車、單車、行人都去
吃屎 最好死光光
西瓜就爛,不然要選國民黨? 台灣人真的智障很多
這種爛政策已經被炮多年了 裝睡的政府叫不醒
警察沒空,不要吵他們
無能的東西講再多都沒有,風向市長要裝作沒看到你也沒輒
,可憐哪
http://tinyurl.com/yyka7qa6 感謝DPP讓我更好違停
樓上發錢
樓樓上發錢
那個修法草案笑死人XDDD,若通過應能消滅一般檢舉人,
警政機關會更煩,得先寄勸導單,還得建置再違反查詢系
統,之後實務爭論是否係針對同一違規事由,以及首次違
規至送達勸導單期間再違反應如何處理,所以我猜修法不
會過
更正修法後同一違規行為。EX:1/1闖紅燈,1/2闖紅燈,1
/3闖紅燈,1/4闖紅燈,1/5收到勸導單,1/6闖紅燈,修
法後只處罰1/6之行為?亦或是2.3.4.5.6日?若1/7再闖
紅燈係重新起算違規亦或是逕自開罰?
除非你檢舉到同一台,不然跟你說七天內第一次你也不知真假
四輪大爺要開心了,修法修起來
支持交通解嚴
絕對不合理
官員就一堆智障,看看這條路,就兩個車道,結果還寫上禁
行機慢車,這裡常常一堆垃圾駕駛違停吔,機車是要用飛的過
去嗎?
台南市交通局就是智障。沒救了
民族路也是誇張
真的要用飛的
全部禁行汽車不是更好,他媽的訂罰則警察就會努力開 台南
耶 別傻了
中華東路就是機慢車吃屎畫法阿 慢車道停滿貨車
又是你
台南市不管哪個局處都很廢 廢到沒市政府說不定還比較
好
禁行機慢車+路邊違停=完美combo 好棒棒
禁行機慢車+四輪違停 就是要逼死機慢車阿
機慢車優先是在畫心酸的嗎
上面那些,機車會被檢舉,汽車則是因為無法舉證停止狀態
結案,這就是我們他媽的偉大的台南警察^_^
之前有人問過中華東路阿,交通狗官回說如果大家遵守規定
就沒有問題,說穿了就是狗娘養的無能單位。
反正西瓜繼續當作沒看到啦,偶爾發發新聞稿裝忙騙騙市民
就安全下莊了
不然就是什麼震怒、您容忍、大執法,笑死人
這年頭不會特技還想騎車阿,乖乖當賤民,否則出事還會被
檢討呢
法規解釋不是單純只有按照文字,還有體系、目的解釋
否則你沒辦法解釋同一部法律中汽車已經包含機車為何還獨立
出機車的相關法條(道安 2-1-1)
這時候依照體系解釋,關於汽車行駛的法條應不包含機車類
當然立法有明確規定會更好(道安 2-2)
回過頭來,機車應行駛外側兩車道是指沒有標線或標誌的狀況
道安 99 條同條有說「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但你在標誌標線
設置規則只能找到禁行機車的「標字」
就體系來看,應指的是車種專用車道線(可參考同法178)
就立法目的來看,禁行機車理應同樣禁行慢車,但並沒有明文
寫出禁行慢車。因此就標字使用方式,禁行機車與禁行機慢車
可以視為相同的行政措施,亦即禁止機車已隱含禁止機慢車
更正:禁止 -> 禁行
我同意外側禁行機車沒有違法規則 但假如市政府可以發明標線 總不能沒有訂新的罰則就亂罰吧
此外,道交管理條例第5條授權地方機關可以限制車輛通行
並非只有中央法規才能規範車道使用方式
但支持廢除禁行機車,尤其台南一堆違停或白癡突然衝出來
另外噓一下你自己發的慢車道臨時停車,自由心證不是這樣
用的,否則一堆法條沒有明確規範都變成模糊法條自由心證了
政府官員做事啊!啊,對不起,還沒睡醒在做夢
二輪沒路權跟人權,悲唉
政府的態度就是 騎機車出門就是你的不對了 怎麼不
開車呢
自己有戴行車記錄器有拍到旁邊有違停就一路照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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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推動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 台南研議舊城區試辦近期比較常在交通問題上與市府及相關單位打交道 當然長期以來台南市政府的表現大家看在眼裡 當然公務機關也有很多因素要考量 例如施作新方案的招標發標程序、 土地徵收、風險評估32
[閒聊] 內側禁行機車的依據在哪裡?內側道 快車道 總有個禁行機車的標誌標線 因為以前沒有 後來才有 所以應該是有立法出來吧? 可是找不到是根據哪條法規8
Re: [問題] 原來兩線道不能設立「禁行機車」?臺端您好: 有關您112年3月 日反映事項,本府非常重視,經本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 所反映本市雙線道道路內側車道禁行機慢車問題一案,經查本市刻正推動機車行駛空間檢 視計畫,結合車流量、路段事故情形、路側停車格與公車停靠區配置等條件,依路段型態9
[問題] 機慢車左轉專用道須待轉?如題 家人近期騎車於永和中山路一段內側車道要左轉保福路二段 被警察攔下開了一張48條1項2款,所謂的未依號誌待轉 不過,這地方只有最外側有機慢車左轉專用道及號誌,如圖- 修正說法囉 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記者署名: 李姿慧 完整新聞標題: 降低機車事故!「兩段式左轉」可取消 交長:採因地制宜非全面 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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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問題節錄其中幾條 這幾條真的是250CC以下機車賤民法條, 在沒寫禁行機車路段,直接開全場範圍技, 規定最內車道沒禁行機車,也不能行駛或強制待轉。 目前有看到一些路段機車可以直接左轉、7
Re: [問卦] 為啥內側沒有禁行機車還要強制待轉??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6
Re: [心情] 機車注意兩段式左轉有關兩段式左轉的說明如下: 判斷路口要不要待轉的方法,有其中一項就要待轉: 一、設有機車待轉區。 二、有機慢車二段式左轉標示牌。 三、同方向內車道有禁行機車標示(路旁標示牌或地上的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