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燈] 華燈的身分法問題
懶得查以前的法條
先用現在民法好了,應該不會差太多
給大家參考一下~
一、 收養
A戶籍登記 生父:(空白) 生母:B
養父:C 養母:D
依民法1077條: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因此若A已依民法完成收養,即使生父認領,只會在戶籍資料上填入真實生父姓名,不影響收養關係效力。
又依民法1080條各項規定,終止收養應養父母與養子女合意,且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其合意終止收養應共同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應向法院聲請認可。綜上所述,養母D拒絕終止收養即可。即使CD離婚,C單獨和A終止收養,效力亦不及他方,D還是A法律上的母親。
總之除非可以找到什麼收養程序的瑕疵,
不然應該沒救
二、 偽造出生證明報戶口
A戶籍登記 生父:C 生母:D
(一)依民法1063條各項,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綜上所述,有權提起否認之訴的人只有C、D和A本人,真實的生父母在法律上是沒有權利的。C、D知悉此事顯然已超過兩年,A未成年,自他成年起二年是最後機會。
(二)真實生父是否得憑出生證明書或DNA進行認領?
1.依民法1065條,認領對象限於非婚生子女,即戶籍資料父親欄位是空白的人,本案若A在戶籍上有父母,自不得認領。
2.該出生證明書雖載明生母為B,生父不詳,也只能證明B生了一個小孩可能沒報戶口,並無法證明這個小孩就是A。
3.如果A的真實生父姓蔣,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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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不是在講華燈,但我沒有證據
今年國考就這題好了
需要白話文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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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對烏開戰,法測在現實都這樣,戲要排這樣就這樣
依照劇中當時收養的法律,收養要作成書面並經過法院認可,
假設Rose和吳少強便宜行事(機率很高),那麼收養關係就不成
立,法律上蘇還是子維的母親,然後父不詳問題,朱老闆只要
跑法院認領就好了。
照劇中的演法,大概是蘇生了沒去報戶口,給Rose拿去報,這
只是行政登記,沒辦法收養程序的瑕疵。
另外上古民法有一條若有自幼撫育事實也成立收養的例外,但
在民國74年就被刪了,Rose沒緣份用這一條。
其實蘇活著時應該是有計劃透過法律拿回子維監護權,她也的
確有這權利。所以很遺憾,法律確實不站在Rose這邊。
14歲身分證剛好是子維年紀 這遲早也是會曝光
同b1
現在看到官司這段,真的超一頭霧水的,但看到o
大的想法,也是合理,能繼續看下去了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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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當同志又領養小孩是什麼邏輯?但同婚專法規定只能收養 「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 這是新聞中的一段話,我覺得這個才合邏輯, 正常情況下,同性戀不應該有後代,我想這應該不是歧視, 而是生物學上的認知,4
Re: [問卦] 當同志又領養小孩是什麼邏輯?何謂單身收養? 一、單身收養的法律條件 法律對單身收養並無特別規定,僅民法規定收養人須長被收養人20歲以上。 二、單身收養的辦理流程- 如題啦 先幫各位科普一下 依據我國民法 認領-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有血緣關係) 收養-是指收養無血緣關係的人 認養-是指認養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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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未成年女騙男生已成年為啥不準用民法83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 有效。 社會上未成年少女謊騙已經成年而與男性性交 的案件層出不窮 為何不能參考民法83條那樣的立法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