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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年資滿15年的月退是從幾歲起領?

看板Teacher標題Re: [請益] 年資滿15年的月退是從幾歲起領?作者
FT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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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ccoro (然而)》之銘言:
: 最近開始研究到底最早幾歲能退。
: 之前問學校人事,他們說一定要滿25年資才能退休
: 但後來去電詢問國教署,得知還有滿15年這個解法,只是不是「退休」,是「離職」。: 後來再次去人事室問國教署的說法,
: 人事改說可以滿15年「離職」,待到65歲時在六個月內回學校辦退休,有約兩萬多的月退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197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 27 條
退休金種類如下:
一、一次退休金。
二、月退休金。
三、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教職員依前項第三款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金,各依其應領一次退休金與月退休金,按比率計算之。

第 28 條
教職員任職年資未滿十五年而依本條例辦理退休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應支領一次退休金。
教職員任職年資滿十五年而依本條例辦理退休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其退休金由教職員依前條第一項所定退休金種類,擇一支領

第 62 條
教職員任職年資滿五年,未依本條例辦理退休或資遣而離職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其任職年資得予保留,俟其年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務學校函轉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八條規定審定其年資及退休金。
前項人員離職後,其個人專戶累積總金額之管理運用,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比照第二十九條第四項後段規定辦理。
第一項人員支領一次退休金者,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計算。支領月退休金者,其月退休金應依同條項第二款規定計算。
第一項人員於尚未支領本條所定退休金之前死亡者,得由其第三十四條所定遺族,申請一次發還其個人專戶內之累積總金額。
第一項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一、第一項所定六個月辦理期限屆滿時,有第五十五條第一項所定喪失辦理退休權利之法定事由。
二、第一項所定六個月辦理期限屆滿時,有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不得受理退休案之情事。
三、所具教職員年資業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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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是現行年改修法方式已成立
未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法,第62條不能領月退的機率不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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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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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ccoro 04/17 12:11感謝。依法條這樣看就是滿15年,65歲可領月退沒錯

awney 04/17 12:36問題是,滿15年要生病,才能自願退休。

zhj 04/17 13:20感覺還差一點,年資滿15年辭職時,要怎麼辦理退撫

zhj 04/17 13:20的相關手續?讓已繳年資不結算退給你。

zhj 04/17 13:30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8條,教師在聘約有效期間內,

zhj 04/17 13:30非有正當事由,不得辭聘。

zhj 04/17 13:30所以還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聘約期間

kiccoro 04/17 13:37我去人事室問時,職員沒有說要生病才能退耶

kiccoro 04/17 13:37她只是跟我確認我這樣之後還要做別的工作嗎怕我太窮

ylimequi 04/17 14:02退休有自願、屆齡、命令三種

ylimequi 04/17 14:03年資滿15年後離職,65歲再回原校辦理退休,這種屬

ylimequi 04/17 14:03於屆齡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