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育部推教師考核辦法修訂 全教產:老師
這是新聞中提到的考核辦法修訂諮詢會公文。
其中我想說的是列席者國教署視察葉靜君。
她原本念護理,後來考公職變成人事主任,
在當人事主任時,大概是急著想升官,手段粗糙地違法解聘兩個老師升任視察。
手段包含在老師請假期限還沒到時就記曠職,不准老師請假;
人事主任在教評會的角色是法規諮詢,但是她卻儼然主導,整個解聘教評會好幾個小時,80%以上都是她在講話,嚴重越權。自從第一個老師成為她刀下冤魂,歷經重重官司,
有了法院經驗後,第二條刀下冤魂的法庭上,她就騙說因為怕寒蟬效應,
所以教評會沒有錄音(教評會都有成員看到錄音了,但不敢作證),
深怕法院從錄音當中發現上述問題;
教評會成員有人不願意投解聘票,她就叫大家重複投票直到通過解聘為止。
開會前威脅教評會成員"開完會前一個都不准離開"。
開會前欺負當事人不闇法條,騙說不用在會前給當事人相關輔導調查資料
(早知道這麼陰險就應該帶錄音筆去錄),在法庭上卻說當事人又沒有書面申請...
她早就和國教署不適任圈熟稔至極,明明一開始流程漏洞百出,
國教署就會教學校一直修資料直到沒問題,在老師申訴階段早早知道解聘必過,
重複投票這種毫無法治觀念的作法也是國教署指示的;
我看過他在法庭上的證詞,只能說不要臉的人才能當官。
其中一個老師經過五年黑暗,終於勝訴了,但是她卻沒有因此被撤官,現在還到處研習
講述如何處理不適任教師,真不知研習中的案例是不是那兩條冤魂。
我就不知道她為什麼那麼仇師,也不難想像這樣的人被國教署重用,
難怪會訂出一堆防師如防賊的仇師法條了。
名為諮詢會議,老師的意見有用嗎?
我只希望自己小孩長大以後還有機會遇到好老師,這也是為什麼我現在還在努力當個
好老師。
你問為什麼區區一個人事那麼輕易就能搞死無辜老師,只能說她所在的學校
剛好遇到昏庸的校長、地頭蛇主任(該校某科10年內連續解聘3個人...),
形成金三角。
平常一定要多讀法條,保護自己。
--
好文有卦給推
好文,確實需要老師們關注這些作為
推
給推
推分享
職場裡什麼牛鬼神神都有,不過出身或許不需要特別強
蛇
調,我也認識一個護理出身(還在教學醫院當過護理長)
後來考公職,最後調去教育局處的公務人員,對於莫名
奇妙的投訴,還會親切地指導要如何回應。
反倒是中小學校長協會,一票教育人出身的,對外發言
,經常像是跟教師對著幹。
謝謝您提醒,有道理,我原本是想試圖從背景理解他為何要把老師往死裡打的脈絡, 但這的確不能單純從出身推論。
推
某綠豆縣市判決 真的扯
謝謝
重複表決這段是法院判決是說校長說
原來後面指導棋的是HR?
現任署長也有掛
綠豆市 還縣?
懂法條才不會被玩假的 必要時上法院就是
謝謝好文 讓小弟知道且小心國教署有這官員
隨身錄音筆
等等,教評會現在的功能等同法庭?
那這行業也太危險了吧,會被非法界專業人士決定自己
的職涯甚至停職耶
洨事會議
經典案件 性平會認定有性侵/騷 法院三審定讞無罪
用心的好文
再強調一次, 請律師陪同出席費用不高省麻煩
推好文
想請問教評會可以請律師陪同出席嗎?
推
需要教育界的計程車司機
教評會可以, 需要陳述意見時陪同
不是教評、考核功能等同法庭, 而是容易流於同派系互
選成主要成員, 以致於會有黨同伐異的問題,
或是是自己人就事前"橋"好投票主軸, 反之亦然...
推文是回應one大的推文, 在較封閉或小校容易變這樣
所以才會有這篇文章說的, 偏狹者往上爬掌握權勢搞人
通常就放大檢視非自己黨人的行為, 安排行動監視器(
指心腹學生、八卦妖師) 就算弄不走, 貼標籤也夠玩了
這時候比較亮眼的、職場孤鳥、菜鳥或代理最容易出事
就算弄上法庭換來清白, 也好幾年, 沒死也半條命了
如同這篇, 非得搞走你的, 沒職場道德的照樣搧風點火
謝謝 就算不等同法庭 這也是一個極為不良的機制....
黑呀, 校事會議的決議或性平霸凌決議 甚至很難推翻
教評考核就算想翻, 還有局端不給過, 而這些單位,
全數都非法院體系背景的 甚至可能非同階段的教授...
一堆大學專家 根本不熟悉第一線教育現況自以為清高
常常拿教育愛的包容說嘴,他們應該要下凡到偏鄉一趟!
d大所言甚是,而且幾乎全部發生在上述個案中,例如主任會養小鬼(學生)大鬼(同事), 隨時回報老師上課、辦公室狀況,後來每間教室都以方便疫情遠距之名裝監視器; 教評會都懼怕主任,找來的家長代表、乃至於教評委員會中提問都是先套好的; 葉靜君把會議一開始就導向只能解聘、資遣,叫大家選一個,完全沒有思考有沒有其他 問題的可能,例如翻開輔導報告就會發現前後邏輯不通,事證也跟"不適任"完全無關, 但是當事人連到會議上都看不到資料,又能怎麼為自己發聲? 葉靜君還說解聘只是表示他不適合這個學校,可以再考其他學校...鬼話連篇, 當事人後來去考,大家都知道他被解聘過,根本沒人敢錄取, 連我身邊的人都聽說了從該校行政傳出的抹黑謠言,他考哪間謠言就先到哪裡... 國教署表面上接受當事人申訴,真的寫了整個流程所有有爭議的地方呈上去後, 結果也沒有改變,事後看起來只是長官怕引起輿論,並且為了補足 "當事人沒有陳述意見"的流程缺失,等風頭過了,比一般解聘案件晚一點公布而已。 再說訴願與申訴的差異,訴願是法律審,成員都是法律人,只管法制面流程對不對, 如果學校捏造資料,只要流程沒問題,是無法翻盤的; 申訴管道一開始有教育界成員,才"有機會"發現實質面問題, 但是一般人等知道兩者差異時大概也無法回頭了,因為制度不允許中途轉換管道。 對了,葉靜君還在教評會上說"這個案子花了學校15萬",可以升官、又不是他自己的錢。 本篇敘述把事實(除了無法錄音之外都有證據)跟個人猜測的文字分得很清楚, 不怕葉視察來查證。但願台灣的教育還有光明的可能。
※ 編輯: saythree (203.71.96.253 臺灣), 10/14/2024 08:15:34 ※ 編輯: saythree (203.71.96.253 臺灣), 10/14/2024 08:32:53教評委員也能在選的時候小團體灌給某幾人操縱沒團
結的多數
好文有卦,推
這個應該推爆
推你的勇氣
嘉義女中數學科
看一次推一次
仇師仇到沒人當老師
推
看了好心寒....
不過也有點好奇,兩條冤魂是如何成為眼中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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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有掛,不過可惜記者應該對這新聞沒興趣追才是
民代大概也沒興趣,畢竟沒新聞版面可拿
對,過程中也有尋求過政治力量,才知道大部分政治人物不是以解決問題為優先考量。 不論政治立場如何,當時的立委王婉諭辦公室是唯一認真理解問題癥結點的。 很多事情我不在現場,無法回答為變成眼中釘的所有因素,以下是有證據的: 1.兩個案主國教署跟教育部表面上都有給他們書面或現場陳述,但都只是表面功夫。 例如其中一位做了100多頁,有理有據,結果陳述現場沒人願意認真聽,一臉不耐煩。 2.其一在該校任教許久,同事也挺,剛好遇到葉靜君跟很強勢的XX團體; 另一則是剛到該校第一天就開始被針對,連想帶學生比賽、學生都被主任騷擾, 不許參加。2個月後火速進入輔導期。 共同點大概就是葉靜君+各種人和(XX團體、令人不齒的教育界同仁)。 3.葉靜君在兩案的共同點,就是亂給老師記過,而且下手很重, (我猜是辦不適任需要此條件),其中一個老師甚至在沒證據情況下被一次記兩大過; 葉對法規不夠熟,先說你有罪,再亂找罪名安,所以資料裡常常在改引述法條、論述, 不然就是校事會議、考核會等等順序完全不對,反正國教署都會幫忙修到符合程序; 也因此每次開會通知的事由都語焉不詳,跟事後報告牛頭不對馬嘴。 不平之處還有很多,有機會再述。
高調
推一個
所以這證明進到校事會議一定要請律師的重要性
好奇其他工作報告比率有這麼高嗎?
推 好恐怖
我只能肯定其他工作的考評會議無法凌駕於司法,公
司要解聘一個勞工是很難的,教師則是校內舉手表決
就可以
政府端還能操縱這個校內舉手
推F大, 超奇葩制度 舉手表決比例就可以通過...
多少都是事前同掛好友 早就先喬好"表決結果"了
就算請律師也沒啥大用 只能針對程序正義攻防而已拉
這很難講,例如要開會的校內調查報告認真去查,不
知道會有多少問題,搞不好查下去連會都不用開了
4
Re: [問卦] 正式老師比代課老師還廢正常嗎?其實正式老師也不能說是鐵飯碗。 正式老師的解聘,是由學校的教評會來執行的,教評會成員就是老師+主任+校長。 由於學校主任也都是老師兼任的(人事跟會計除外), 所以基本上你也可以看做是,你的同事就可以把你解聘了。 這可跟一般高普考錄取的公務員不同,一般公務員要被解聘極其困難,6
Re: [新聞] 男高中生失控襲兩粒 解聘女老師:寫10遍針對上述回文以及推文裡所說的問題,就依照法院判決書內容來解釋吧 【1】不是已經罰15萬了,為何還要解聘? 該師違反通報規則(知悉後24小時內)因此處以罰鍰15萬,屬於行政罰。 這跟違反教師法而被解聘,是不同法律條文,因此不能替代。 【2】違反通報規定就解聘,太嚴重了吧?4
Re: [新聞] 離譜幼師打包過量午餐被檢舉 竟報復學童我們幼兒園前幾年才剛解聘一個正式教師, 走的也是不適任程序, 先不討論我們這個當事教師自己本身的行為問題, 不適任教師的解聘條件簡單說有兩條 1. 明確違法事實,教評會通過直接解聘2
Re: [新聞] 高雄教師每日工作8小時? 家長團體要求上就老師很多覺得自己是責任制 覺得如果改工時制的話 那我離開學校是不是就不用接家長電話或訊息了? 不過我是覺得最大的問題是 老師的考核制度形同虛設1
Re: [新聞] 不適任校長卻可當老師 教團無法接受:應解聘: : 而校長是經過遴選後擔任 會變成準用教師法 : 出事後不適任校長 但目前法規不等於不適任教師 : 並也沒有明文規定 : 現在教育部想要有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