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學校多發薪水要追回
※ 引述《YuChenn ( )》之銘言:
: 借標題詢問
: 我們學校有個代理老師是被「少發」薪水
: 他有教師證,但薪水被打八折
: 從去年到現在,少領將近四萬塊
: 校長行政都知道這件事
: 但卻被說已超過一個月,不能追了
: 如果多發薪水要追回
: 那少發薪水是否也應該發回呢?
請問少發的原因是敘薪錯誤(有教師證但敘薪通知加註無教師證打8折)
或是敘薪沒錯但行政程序疏失算錯?
如果是敘薪錯了可以透過訴願程序將原處分撤銷並重做行政處分
依行政程序法違法行政處分撤銷後是自始無效
重新做成的敘薪處分自然是追朔生效
屆時就可以補發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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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是敘薪錯誤喔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 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 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 編輯: nari900916 (114.43.80.180 臺灣), 05/15/2020 20:20:099
Re: [討論] 剝雞又翻車了基本上 要NCC國賠 是有難度 1.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法院 撤銷處分 NCC還可以上訴到 最高行政法院 2.就算最高行政法院 駁回NCC 上訴 那也是 當初關台的行政處分有瑕疵8
Re: [課業] 有關行政法之行政處分廢止的疑問Hi~我是子雲 最近比較閒了,剛好看到這題來嘗試回應一下 一、首先最大爭點是,本題應用撤銷還廢止?也就是必須判斷該核定處分到底合不合法? 行政處分可分為「無持續效力行政處分」與「持續效力行政處分」,兩者區別實益在於前 者合法性判斷時點為「行政處分做成時」,後者判斷時點應以「最新法律狀況為準判斷之X
[問卦] 台灣的法官律師教授是不是邏輯爛爆?昨天在查詢所謂的「行政處分己經執行」的問題, 發現一位中字輩大學教授的某鑑定文件, 猜應該是對某件訴願提出, 但除了從頭到尾抽象文字解釋抽象文字、不講實例、根本沒自信外, 所引的民國90幾年的裁判居然一樣令人傻眼... 他們因為某案件(天曉得什麼案, 都鑑定文書了居然沒列事實),7
[課業] 初考五等 法學大意有關行政訴訟一題題目請教本身目前以X華出版的法學大意參考書自修 準備考試 唸到"司法制度與救濟程序"這個章節時 有關行政爭訟的部分 有練習到以下這個練習題 懷疑書籍給的答案是否有誤- 行政程序法 第116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得將違法行政處分轉換為與原處分具有相同實質及程序要件之其他行政處分。但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轉換︰……」 第129條規定:「行政機關認前條之申請為有理由者,應撤銷、廢止或變更原處分……」 訴願法
- 法律小腸事 行政處分本來就是行政機關的權限,對於不服處分者只能遵循行政救濟程序 訴願>行政訴訟,你拿憲法六法全書跟警察講道理都是沒用滴 所以實務上警察和檢察官本來就是皇帝,案子沒進法院前,第一線的行政單位判決都是當 然有效的阿,能推翻行政處分的只有真正的神=司法官 還有本國找立委檢察長院長法官關說檢察官法官是完全合法,沒有任何刑事責任的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