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輔導管教辦法恐「窒礙難行」 全教會呼籲
【全教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0年9月9日
輔導管教辦法恐「窒礙難行」 全教會呼籲教育部「說清楚」
教育部於今年八月函頒新修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新規定的「學生異議應立即調整或停止」、「不得於下課時間實施」立刻引起基層學校一片譁然,咸認此二規定將造成基層教師無法實施輔導管教、動輒得咎而引起恐慌。
全國教師會(全教會)第一時間接獲老師反映,除立刻請學校教師會暫緩修訂學校自訂的輔導管教辦法外,並循管道向教育部反映此一情況,日前更拜會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司。全教會幹部反映,此二條款將導致老師陷入「無法管教」的情況,師生雙方將同受其害。
就以第15點第2項規定來說,「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應調整或停止所執行之處罰措施,……」這個條文不分青紅皂白,只要學生提出異議,老師就一定得要調
整或停止管教措施,等於是賦予學生改變原管教措施的權利,背後意函也代表老師的原管教措施「一定都是錯的」,所以才要「調整或停止」。這和原先規定:「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認為有理由者,得斟酌情形,調整所執行之處罰措施……」相較
起來,顯然會造成管教上的困難。
另外一點,即第22點第2項:「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更是大有問題。在教育部所定的管教措施中,有許多項本來就無法在上課中實施(將導致學生無法上課),必須在下課期間執行,例如: 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措施等。倘若不能在下課時間實施,要在什麼時候實施呢?教育部豈非自相矛盾!雖然有「除有特殊情形外,……」的例外條款
,但什麼是「特殊情形」,教育部若沒有講清楚,有哪一位老師可以瞭解什麼是「特殊情形」?!
全教會已將意見向教育部反映,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不要讓老師陷入矛盾且無法管教的狀態,希望教育部能夠把有疑義的規定說明清楚,讓教師清楚知道管教的空間在哪?紅線在哪?以免觸犯紅線或根本不敢管教。
教導兒童學習團體生活,遵守紀律,進而學會自律,這是促進兒童成長的重要教育,需要合理的管教措施來配合,倘若教育部扼殺了教師的合理管教空間,其實也扼殺了兒童學會遵守紀律和自律的教育。希望教育部能夠「說清楚、講明白」,以免讓基層教師陷入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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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提了。亂七八糟的教育部。全教產也該來提一下。
全教產網頁也有提出這個問題了,看看教育部怎麼回應
全教產已經發文過去了,副本最近有收到
跟帶口罩一樣啊!打官腔,凡正結果怎樣他們都可以
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說法
更正,戴
他們沒空 只有空到處要各級學校遵從他們的108課綱以
及想辦法讓有力相關媒體支持他們 好為自己任內立功
潘真的豪無建樹只會無腦遵守黨意
令人搖頭遺憾的教育部!!
無腦政策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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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新聞]下課不得管教學生 教部新規讓老師集體崩潰作者: smallcan (I am tired)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下課不得管教學生 教部新規讓老師集體崩潰 時間: Tue Sep 15 19:54:30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報4
[國中] 可以管服儀的依據在板上討論 發現很多人對服儀問題有誤解 說學校不能管服儀 或者有人說 雖然可以管 但不能處罰 所以等於不能管 以上想法都是錯的 依據教育部規定 服儀是可以管可以處罰的 雖然教育部說那是「適當之輔導或管教措施」10
Re: [請益] 霸凌的時候 老師都在幹嘛?根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二十二、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 教師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 (一)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參照附表二)。 (二)口頭糾正。 (三)調整座位。7
[請益] 不得於下課時間管教之解決方式?教育部新規 1.「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應調整或停止」 2.「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 此規定的出現 使學生的權利放大再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