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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 前大法官:民法保護肖像權,學生無權錄影~

看板Teacher標題Re: [分享] 前大法官:民法保護肖像權,學生無權錄影~作者
qazijn
(oh yes)
時間推噓15 推:15 噓:0 →:50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中一中師生衝突引議 前大法官發聲曝「這點學生站不住腳」
: https://udn.com/news/story/122718/6162547
: ...
: 孫森焱12日下午於臉書發文表示,透過媒體得知事件原委,他特別注意到學生回應老師「: 我有錄影的權利」,但他指出「《民法》有保護肖像權的見解,但似乎沒有承認『錄音、: 錄影的權利』」。
: ...
: ============================================================
: 大家可以去問任何熟悉民法的法律工作者,都會有一樣的答案。
: 能夠錄影就只有在可能遭受不法侵害,當下需要保全證據的時候。
: 例如老師可能出現攻擊的行為,學生這時才有權透過錄音錄影的方式蒐集證據。
: 否則學生根本沒有這個權利,更遑論還將影片上傳公審。
: 所謂網紅律師只是順應學生族群的風向,因為那些就是觀眾群的流量,
: 律師本來就是要講哪一面的話都行。但官司常常勝訴的不太會去當網紅啦!

我單單想討論這問題

罪刑法定原則

單純對刑法來說

刑法第1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

刑法就應該無關了

那這件事就單純是民事

那有可能就這法條

民法

第18條: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人格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可以請求賠償相當的金額」。

以往只要是公眾人物 與公眾地點 都以言論自由無罪

那教室算不算公眾場所 公立學校老師教學 算不算行使公權力

這件事最好要釐清對大家都好

個人覺得如果可以

請老師最好要走法院

讓這件事成為法院案例

未來所有老師也有遵從的方法

前大法官根本沒有完整回答

我覺得拉 防衛性教學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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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輕人領22k時 我認為沒能力的人憑什麼不滿
當討論到居住正義時 我認為讓年輕人提早享受只是害了他們
當柯P當選台北市長後 我發現這個世界都知道我是老草莓了

BY 公園處 哭訴男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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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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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axes 03/16 11:33告人要先繳裁判費。被公審已經很超過了,還要製造新

MrTaxes 03/16 11:33聞嗎?

MrTaxes 03/16 11:36另外,老師教室教學的行為不屬於公權力。

MrTaxes 03/16 11:36公權力的行使是會發生權利義務,例如警察開單。

cloud3455 03/16 12:07不是說肖像權被侵害了嗎,要告大家來告啊,一千元也

cloud3455 03/16 12:08出不起嗎?告人的要舉證,就請音樂老師舉證他的肖像

cloud3455 03/16 12:08權受到了什麼侵害,造成多少損失,白紙黑字列出來吧

sea130281 03/16 12:14討論合不合法根本沒意義,因為大眾焦點根本不在這裡

sea130281 03/16 12:15即便錄影是不合法的,你告訴我這局誰贏誰輸很明顯吧

sea130281 03/16 12:15? 有時候談法只是讓你心裡舒服一點,但對平反

sea130281 03/16 12:16事情其實沒幫助,只講法,那是輸了面子也輸了裡子

MrTaxes 03/16 12:42輸贏很明顯? 誰贏了?

MrTaxes 03/16 12:42根本沒有人贏好嗎...

a9628806 03/16 15:05那家長不要靠北學生在學校被拍照時要馬賽克

sea130281 03/16 15:37老師得要道歉,學校不得不出來開記者會,老師的醜態

sea130281 03/16 15:37放送全國,學生啥事沒有,你告訴我誰贏誰輸?

MrTaxes 03/16 16:11就是帶風向利用網路媒體搞批鬥,贏了甚麼?

sea130281 03/16 16:13那就是贏了啊 誰管怎麼贏的,贏得乾淨是贏,贏的骯

sea130281 03/16 16:13髒也是贏

MrTaxes 03/16 16:14骯髒贏..你講的喔~

sea130281 03/16 16:15贏了什麼?老師得出來灰頭土臉的道歉,醜態給全台灣

sea130281 03/16 16:15知道,對高中生而言,這種勝利很夠了

sea130281 03/16 16:15你覺得贏得骯髒啊,那我就順你的意

MrTaxes 03/16 16:16學生有很光彩嗎?站一排臉都打馬賽克,而且讓大家知

sea130281 03/16 16:16反正誰吃虧各人心裡知道,要嘴上不服輸,那是你的

sea130281 03/16 16:16自由

MrTaxes 03/16 16:16道老師之前也有被學生取綽號的情況,學生就很乾淨?

MrTaxes 03/16 16:17有人要精神勝利,那也是你的自由。但實質上就沒人贏~

sea130281 03/16 16:18你爽就好,認為沒有輸贏是你的自由

MrTaxes 03/16 16:18希望那些同學以後也有機會當老師,祝他們好運~

sea130281 03/16 16:18真沒輸贏就沒必要氣成這樣了

MrTaxes 03/16 16:19一直都是心平氣和,而且道理比輸贏更重要。

sea130281 03/16 16:20這社會有跟你講道理的話,老師何必道歉呢

sea130281 03/16 16:21道理比輸贏重要,但輸贏會影響士氣

MrTaxes 03/16 16:23哇~同學士氣大振~那麼兵役真的可以考慮延長了~

MrTaxes 03/16 16:23就用這個氣魄來抗中保台好了。

sea130281 03/16 16:24唉,你已經歪到別的地方去,沒有要討論了

MrTaxes 03/16 16:34因為你提到"士氣",士氣不就應該用在更需要的地方

MrTaxes 03/16 16:36原來公審老師可以帶給學生士氣,我也是第一次聽到~

MrTaxes 03/16 16:39同學士氣大振,然後呢?午餐有外叫比薩跟珍奶嗎?

sea130281 03/16 16:41我這的士氣,是指老師的...

sea130281 03/16 16:41學生哪有差啊,每三年換一批,老師少說同一批得做

sea130281 03/16 16:4220年,每一次輸,對老師端都是一種士氣上的打擊

sea130281 03/16 16:42君不見老師越來越保守越來越疑神疑鬼...

MrTaxes 03/16 16:43老師都說現在學生很可怕了,都被長期取綽號網路消遣~

sea130281 03/16 16:44我覺得老師要轉變思考,不要再讓自己跟學生上擂台

sea130281 03/16 16:44因為上了擂台,輸的十之八九都是老師,而每一次輸

sea130281 03/16 16:44對老師端都是一種打擊,別跟學生起衝突很難嗎...

MrTaxes 03/16 16:44早就精神衰弱,哪還有士氣可言?

MrTaxes 03/16 16:46學生故意挑事的沒看過嗎?

sea130281 03/16 16:47既然如此,那就想方設法避開學生的挑釁,贏了倒還好

MrTaxes 03/16 16:47怎麼避開? 一個老師要應對多少學生?

sea130281 03/16 16:47學生故意挑事,能避則避吧

sea130281 03/16 16:48你在這邊跟我爭 沒意義啦,我也不再回應了

MrTaxes 03/16 16:48那如果是學生欺負其他學生,老師為了自保也要避開囉?

MrTaxes 03/16 16:49因為你根本沒帶過學生...

dreamcard 03/16 17:29我認識一個老師,在吵鬧的教室可以繼續上課,學生沒

dreamcard 03/16 17:29交作業不會催繳,不在意學生成績,面對挑釁都無視,

dreamcard 03/16 17:29真的是修養很好。

NingK 03/17 00:21講一堆都個人意見,上法院才是說了算

samchiu 03/17 00:28所以教室裡不算公共場合嗎?

pv 03/17 13:07肖像權也要 有營利 商業性質 才會算侵權 XD

an123456781 03/17 22:39對 肖像權不是隨便可以主張的

MrTaxes 03/20 21:13pv要不要在去查一下,營利使用只是侵權的態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