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科技業旅日潮!內行人爆「太多竹科噁
台灣2011年就性交易合法了,
但…….
司法院釋字第666號解釋
在2011年時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81條,增訂第91-1條後,在性交易區域內開設性產業或進行性交易者,娼嫖皆不罰、
區域外則娼嫖皆罰。 但由於目前尚未有任何地方政府設立專區,故實務上是娼嫖皆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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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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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有生之年台灣會有性專區嗎?立法院2011年 修訂社會秩序維護法 規定地方政府得畫設性交易專區 十多年過去了 地方政府首長不分藍綠白4
Re: [閒聊] (發錢)性交易北歐模式才是最佳解。重點是當中有沒有牽涉到人口販賣 還有個體戶 網路交易等問題 歐洲 東南亞 中南美紅燈區 十個九個都是這樣 : 妳要是去林森北營救小姐1
[問卦] 嫖妓是犯罪?魯叔聽說 好幾年前 以性交易除罪化 娼嫖都不罰 魯叔有個認識的朋友 被離婚後 被前任說 他一直嫖~~ 好像是犯罪 但查下 WIKI 不是除罪化? 還是嫖了不給錢?3
Re: [新聞] 桃園12女大生集體消失!淪「樓鳳」下海籌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91-1 條 1.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 2.前項自治條例,應包含下列各款規定: 一、該區域於都市計畫地區,限於商業區範圍內。 二、該區域於非都市土地,限於以供遊憩為主之遊憩用地範圍內。但不包括兒童或青少年- 有幾萬的啊 你要嗎? 介紹給你 但是 是非法的啊 什麼是合法? 就是雙方你情我願的 懂嗎? 就像你買包包衣服追求女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