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沒必要用高標準的道德來規範一位選手
職棒經歷數次O球案之後
2001世界盃後人數回升
(張誌家出名,亞洲第一,世界第三)
13年經典賽進八強,且差一點贏日本
(王建民六局封鎖日本打線,八局台灣連三安得超前分,只不過九局被追平,甚至延長賽被超前,一分差落敗)
12強贏古巴
(林智勝驚天三分砲打敗古巴)
恰恰對球迷的喊話
這些前輩在國際賽努力奮戰才讓職棒一次一次的回升
直到現在台灣第一個的巨蛋落成
週六進場甚至可以媲美日本巨蛋進場人數
但是中職,還經的了下一次的摧殘嗎
那些表面合法競技,實際上金錢賭博的那些支持者好好想一想
甚至成年人了什麼地方可以去什麼地方不能去的都應該知道職業球員想一想
你們的行為如果讓中職的影響
對社會觀感的影響
那些愛賭愛玩就去玩沒人礙著你
請不要來殘害中職選手
請不要來殘害中職好不容易的人氣與球迷的信任
中職用高道德標準審核一定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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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歷史太多,這些體育仔就是欠管!
同意高標準 誰叫你前面發生那麼多次 而且這很合理的要求
就算離開中職還是被會貼標籤
現在陳致遠 新聞還是寫前兄弟象球員
問題是規則寫得太模糊
所以說沒開除就是給球員有僥倖心態
站在道德高點當然永遠都不會錯啊 務實才是最難的
好了啦是要洗幾篇 整天恰恰 都退休多久了 還要拉他出來
救援….
道德本身就不是規則 是要在邊模糊什麼
沒寫進規則你就不會做了嗎?
高道德是以誰當標準? 每個人都 不一樣
一直拿恰講的話情勒球員 有完沒完啊
真的是整天恰恰周思齊耶 明明小葉泰山撐過更多假球事件
網咖 賽馬場 賽車場 股票交易室 足球場 棒球場 KTV
就沒人提他們
球員三不五時都被講職業心態不足了 還有時間計較什麼能去
什麼不能去 是不是過太爽
你自己拿這些地點想就好,一定存在模糊
問題是沒必要寫明 因為環境 民風 業者生態永遠在變 寫明
了反而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跟好事者拿去抬槓而已
所以不寫,然後用不知道在哪裡的標準罰球員是對的嗎?
雖然沒提那些人名字,但是我有感謝這些為了職棒努力的前
輩阿
球團的說法在當下有足夠說服力就夠了 不然你要寫寫不完
道德這種概念性的東西 只有更高沒有最高 怎麼盡如人意?
這樣說連過年在家打麻將都不行了
現在中職有這樣的榮景是靠後輩闖出來的 靠那群不思進取的
老害中職還在四隊場均3000人
你看馬上就有人滑坡在家打麻將 所以主張要寫的 你寫得完
嗎?
德撲仔只想自己爽,沒在管什麼環境的啦
下西下井的一群髒東西
我的想法是只要不違法就好
笑死 在家打麻將 也拿出來比...
"當下"=事發後看風向 球員在事前根本無所適從
說真的以現在的風氣 打麻將說不定還真的不行
不然請球員po在家打麻將的照片 看會不會被處罰
場所負面列表就好,不然球員要怎麼判斷
場所出入的人 有可能跟你日後有所接觸 牽線假球
整天不是周、就是恰?膩不膩?訂明確規範比較重要!
這麼簡單而已 過去經驗不就這樣 邀約飯局等等
而且有些產業哪天形象也會變正面 我是不懂怎麼會有人覺得
規定寫清楚就天下太平 不然要司法領域幹嘛 不就是在有限
的條目做合理的法意延伸
被噴了才在那感謝先輩 笑死
都有組頭約在餐廳的 那豈不是連餐廳都不能去
職棒球員很好當嗎? 很難啊 所以這些基本底線要知道吧
我道德水準比較低 覺得許文雄退出職棒很可惜
你不訂出來 也許有些地方球員根本壓根不覺得是爭議場所
組頭/陌生人約"你" 跟你自己跟家人朋友去 是不同的吧
白手套不就是慢慢透過牽線滲入的
到時被一些"高道德標準"的人拿來帶風向 根本百口莫辯
如果覺得聯盟或球團對球員不公不義的,可以進球場向球
隊抗議,或向聯盟申訴,或幫他們繳足罰款,或找民代陳
情開記者會,應該都比在鍵盤打字有用。
當有人越滑坡就越表示規則不可能明確列舉 而當這些人出來
抬槓的時候 你也不會出來辯護 那聽你的幹嘛?
既然是"基本底線"那一定很明確吧? 白紙黑字訂出來啊
還討論呀,這文看一次噓一次
正確的做法是 有限的條例精神延伸來判決 被判方覺得權益
受損才去申訴抗告 這才合乎有效的管理 不然你全面列舉 環
境或風氣變了 你不就整天修 啊聯盟又不是立法院
大家陪你做這種無用功就飽了
未看先猜你會被缺德迷噓
規定跟判例是兩個層面 不要幻想用規定去把兩個層面包起來
實務上就是不可能
好 條例精神 今天聯盟用"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第五條"
裡的"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行為"來做處罰
"影響業棒球形象"現在風向看起來也許有 那不正行為呢?
這三名球員哪項行為是不正的? 如何判斷為不正? 都要說清
楚講明白 以後才能作為依據吧?
笑死現在的榮景是這批年輕球員創造 要不要看一下明星賽神
獸對決時大家多瘋 工會都不挺了 還在瞎挺什麼 法律只是最
低標準 不要讓球團丟臉很難嗎
需要正面表列的話寫其他幹什麼 當然是球員自己想清楚啊
練球比賽睡覺 人家怎麼當GOAT的
球員下班後去打斯諾克可不可以? 很難判斷捏
都不講清楚 我哪看得出精神 不然把"不正"兩字拿掉啊
在事前根本無所適從 ← 過去的案例不夠用嘛? 無所4重?
過去案例不夠教現在的選手的話 那也該是時候來一次了8
69樓你自己就已經講出答案了 聯盟立場就是認定這是"影響
形象之行為" 至於球員可不可以抗告救濟?當然也可以
球員覺得被罰無理就去告啊
球員都道歉了不就知道自己做錯了
那個案例可以得知從事某接規則未禁止且合法的活動是不被
允許且會收到近賽罰款處份的?
但現行規定是影響形象之"不正"行為 不是影響形象之行為
還在用望文生義盧喔 聯盟就覺得當事人這個行為不正啊
你不能去擴大解釋 還有"球員覺得無理就去告"這甚麼沒出
而且組織內規判罰從來就不是看有沒有合法 組織仍為損害到
利益就可以是理由 當然 當事人可以行使救濟
過社會的發言一直拿出來講到底有甚麼意義?
就兩個字 形象 OK?
覺得什麼都能明確寫清楚才是沒出過社會吧zzz
球員只是想過好生活的普通人 又不是SJW
原來"不正"這個非黑即白的判斷 只要"覺得"就好 受教了
很抱歉 中職因為黑歷史包袱 就是活該用放大鏡看 不爽就自
己去組球團創聯盟葷素不忌 沒人管你
民間組織本來就出錢的解釋規則啊 到底誰才沒出過社會
嗯嗯 你說的對
民間組織公司多的是局外人覺得不合理的規定 你要每個都去
抬槓嗎?我還以為你是球員家屬咧XD
嫌中職管太多 剛好是個動力讓有能力的去日職MLB闖
同意樓上 好好練球出國去 沒人管你
解釋規則 那你聯盟倒是出來解釋不正在哪裡啊 我接受
還是你代表聯盟?
球員自己都道歉了 是還要對你解釋什麼 笑死
CPBL雖然是民間組織 但也是面向大眾的民間組織吧 公開說
明解釋規則不為過吧?
球員道歉和聯盟解釋規則的邏輯關聯性在哪裡?
又來情勒了 只有你才需要人家說文解字吧 只有你
讓球員更清楚條例精神不好嗎?
你去跟中職官網魯吧 這裡只是PTT路人討論板
又或者直接EMAIL給會長陳情
某人就八卦來抬槓的 啊也只能在PTT盧了 現實誰理你
我笑他走出去就開始推託不敢找聯盟了啦
情勒? 好喔 雖然我不懂你怎麼想到情勒的 但我尊重
快去寫信啊 事情都幾天了不就鍵盤巨人而已
原來你內心小劇場那麼多喔
開始顧左右而言他了笑死
開始不就事論事了 你很棒 :)
就事論事的話你早該寫信 不是在這邊耍話術抬槓
球員都沒意見 工會也背書 就你喊燒問題最多 活像八卦板整
天全世界都欠我的氣口
昨天不就公開說完了 是在lag什麼?
今天剛從山洞走出來嗎?
想替那三位選手爭口氣的話 可以IG私訊八
對呀
真的要爭一口氣,今天就去天母球場跟球團要個說法啊?
不然找個民代開記者會要求聯盟公開說明啊? 在這邊想要
爭什麼?事情會有好的發展嗎?
影響形象這條就夠了 還要什麼標準 風向吹得起來表示形
象有被影響不是嗎
全部寫明很多事情就沒轉圜餘地,確定這樣球員會比較有
利?
以參考一下方教練的說法
也不用在意那些沒道德的人
喔是喔
爆
[討論] 現在中職觀眾主力來源是如何開始看的早期第一波職棒熱潮 龍獅虎象加鷹熊的時代 可以一路不離不棄到現在 還有繼續認真看中職的 是不是已經很少了 現在有在認真看中職 認真跟人聊中職的這些主力觀眾 除了近幾年 是被拉拉隊吸進場 的那種47
[討論] 中職就是要最高道德標準先說明本人也是德州玩家 也去協會打過現場錦標賽 最高法院也說過錦標賽形式不是賭博 回到今天這個事件 我認為就算是去合法協會好了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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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啥日本職棒的觀眾總是這麼多棒球版都有日本職棒的觀眾人數 觀察下來幾乎每場球賽都有超過一萬名觀眾 甚至有些到3、4萬人 反觀中職假日也才6千多人進場 為啥觀眾人數會差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