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當初設立羅力條款用意?
羅力條款當初設立的核心目的
不就是為了留下對球隊貢獻多年的資深洋將嗎?
這些洋將通常沒機會去日韓發展,才會打中職這麼久
年紀增長後有可能競爭不過年輕的洋將
說白了羅力條款是給他們養老用,而非讓隊上多一個不佔缺的強力洋將
要把羅力條款下修,想看強力洋將打球,那開放四洋將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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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條款是要吸引強力洋投真的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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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6或7年比較合理 30來台投完36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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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只是用來卡羅力 ,現在的邦如果有羅力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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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手堪用才值得用 除非你本身就保持著不用白不用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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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那薪水不一定會比本土便宜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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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如每年找10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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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國中畢業生來台讀高中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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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不佔洋將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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