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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女方住男方家裡做家事的必要性?

看板Boy-Girl標題Re: [求助] 女方住男方家裡做家事的必要性?作者
sea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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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7 推:8 噓:1 →:19

沒結婚, 我個人認為不用做家事


※ 引述《aall2468 (麥當當真好吃)》之銘言:
: 文長抱歉
: 想了解各位大概是怎麼想的
: 女方住在男方家裡,和男方爸媽同住
: 男方爸媽把女方當自己家人,家裡開銷沒讓女方出錢

但是這樣不行, 你沒嫁過去, 就算是男方不要你出錢, 你也不能不出

每個月一定要包一個相當金額的紅包給男方

: 說到這想問各位,女方住在男方家裡有必要做家事嗎?還沒有結婚的情況下是否為義務性?

這絕對不是義務, 沒有結婚下做家事婚後你就完了
所以一定不能做家事, 也一定要每個月包紅包給屋主

紅包總數不能低於

房租市價: 以台北頂加3坪雅房計算大約 = 5000
伙食: 以食材成本計算也是大約 = 5000
水電瓦斯: 有吹冷氣大約 = 2000

所以你一個月一包至少要包 12000 元

這包你也可以回頭和你父母談, 未來你父母是他的岳父母
將來親家還會有往來

大家一開始不要相欠, 後面才不會有被軟土深堀的問題

我相信你爸媽一定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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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04.3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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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7/20/2023 11:13:29

susaku 07/20 11:54別鬧了 她的身分是未過門的媳婦不是租客 別用一般

susaku 07/20 11:55租客的角度去看 這問題就只有兩種解 一種就是當成

susaku 07/20 11:56家中的一份子做好分內事然後趕快結婚 另一種就是小

susaku 07/20 11:56倆口搬出去

susaku 07/20 11:57未過門的媳婦住公婆家不做事? 這婚別想結了

seaping 07/20 12:09就是未婚妻啊

seaping 07/20 12:14自己女兒過去男生家裡住, 我是不會說什麼, 但錢是一

seaping 07/20 12:15定要給, 不然會被看輕

seaping 07/20 12:16至少如果是我女兒我會要她這樣做

seaping 07/20 12:17婚前不把自家態度擺出來, 該給的錢不給,婚後還得了?

Kaderia 07/20 12:19哇靠,你家有女兒嗎?

Kaderia 07/20 12:19這種思想的岳父哪裡找啊?

Kaderia 07/20 12:19互相,不吃虧也不佔便宜。

Kaderia 07/20 12:19這句話如今社會多少人做得到,唉。

chigo520 07/20 12:42別說了現在很多過門也是不做

RaiGend0519 07/20 13:09估太少惹,兩倍再減點才合理

ZathanaZ 07/20 14:28做家事是人品

serflygod 07/20 14:36所以等結婚自動不繳這筆錢公婆心理過得去嗎

vesia 07/20 14:50要付市價房租的話不如直接在外租房XD

vesia 07/20 14:50租房下班回家可以盡情耍廢做自己

a741236985 07/20 15:04這樣還不如自己租咧 一個人住多自在XD

Alys 07/20 15:05水電瓦斯吹冷氣,2000也太多了

shintin 07/20 15:21食材伙食5000很少欸

sokoseven 07/20 16:0512000也太少,台北市起碼18000起,我說純房租,不含

sokoseven 07/20 16:05伙食

knifechen 07/20 17:23我建議是搬出去啦

tmacM 07/20 17:40搞笑喔 有12k住外面就好 幹嘛住一起多不方便

oak01 07/21 08:38只算成本 工錢最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