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裝個處男 被判刑還要賠30萬?
看到這則新聞 幫醫師QQ連良民證都沒惹
原來在女孩們眼裡 處男比渣男還夯???
那女生裝處女 或謊報只交往過一兩個男友 騎士團或女拳法官該怎麼判?
結婚惹才發現會判離婚+女方賠30萬?
裝處男騙貞操算詐術 劈腿醫大生判賠30萬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12564
判決指出,2018年小芳經由網路,與當時就讀醫學院的朱男(現已畢業)認識,同年8月底朱男邀請小芳到台中租屋處,沒徵得她同意,就親吻擁抱發生性關係;朱男完事後稱,自己從未有女友,這是他的第一次,真心喜歡小芳,希望當男女朋友。
該次也是小芳的第一次,她相信朱男的甜言蜜語,欣然與朱交往,後來再度發生性關係,不料半個月後,小芳意外得知朱男有女友,宛如青天霹靂。同年9月,小芳一度自殘,但是送醫後冷靜,向朱男提起刑事性侵害告訴,檢方根據雙方對話,認定朱男非強迫小芳發生性關係,做出不起訴處分。
小芳由母親輔佐,再提民事訴訟,理由是小芳若知道朱男有女友,斷然不會與對方交往,但用欺騙與違反善良風俗的手段,讓小芳做出錯誤抉擇,損害她的自由權、貞操權與身體權,要求賠償40萬元。
法官︰男蓄意隱瞞誤導
朱男答辯稱,他沒有告知小芳自己交友狀況的法律義務,他承認對小芳有所隱瞞,但已有女友一事,與小芳是否願意跟他發生性行為無關;朱未說自己的「第一次」之說是否屬實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小芳情竇初開,在傳統道德及倫常觀念下,朱是否有女友,是小芳決定是否交往並發生關係的重要資訊,朱竟蓄意隱匿,致小芳陷於錯誤,朱是用詐術不法侵害小芳,判決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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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醫學系
女生處女有貞操權,男生處男沒有貞操權,女生第一次拍賣
值上千萬,男生第一次值200元紅包
醫學系台男又調皮了 可憐女孩兒的第一次只值30萬
其實也沒證據吧 法官自己當舔狗腦補的 搞不好女的早就一堆前男友 有處女手術的八卦嗎?手術的醫師也算詐欺幫助犯?
真的可憐哪
女拳業者:.......................
什麼年代了還有貞操權...
新聞不是說不起訴處分嗎?哪裡被判刑了?還是你民事刑
事不會分?
直播主騙交往要男生斗內也被告啊,哪裏有問題?
所以女直播主除了還錢外 加賠多少?
※ 編輯: a1d335 (123.110.179.38 臺灣), 11/14/2020 16:01:11就是隨著時代演進才有貞操權的概念
蛤不是成年了嗎 也要罰錢坐牢喔?
不就渣男而已 渣男那麼常見 我也常在騙跑啊也沒被告
都不起訴了為什麼會去坐牢
而且不起訴怎麼會領不到良民證,不要亂帶風向
只是民事輸了不會去坐牢也不會領不到良民證好嗎
恐龍法官
乞丐鮑魚
你標題就錯了 判刑 先搞懂自己在說什麼好啊
台女真可怕
刑事上沒事,是民事是上要賠償女生,原因是法官認定男方是
用詐欺的方式騙炮造成女方心靈受創。
就騙砲渣男啊跟處不處男有什麼關係被罰剛剛好啊
欸不是 要騙炮也不要去騙有憂鬱症的處女
約跑管道跑一下 找志同道合的跑友才穩啦
男生騙砲該罵,但不少女生是鎖定關鍵字肥羊的
用垃圾手段騙炮,賠30萬還好吧,有種就別用騙的啊,
而且對醫生來講,30萬根本還好,還是民事,根本不痛
不癢啦。
紅明顯,你這篇刑事無罪,這個還判刑六個月易科罰金
民事會被求償多少不知道,不過我覺得你說的男生賠錢真的
還好而已
利用詐術使他人做出讓自己得利的行為,賠錢還好啊
30萬可以啦!醫學系害怕賠不出來?
裝可憐激發騙砲
這就只是男生價值觀偏差,這什麼恐龍法官怎麼會判賠……
高中公民沒學好膩
重點是因為男生使詐術獲取利益,就跟詐騙一樣
活久見
騙砲被罰不是活該嗎?有啥好討論的。
民事就是有貞操權,而且違反性平。這就是台灣法官
垃圾拉欸
是因為射太快才要裝處男嗎?
騙砲死好
是用了什麼詐術?真的好笑
現在上床前還要主動告知對方自己身家
真的是莫名奇妙
你說女生問了是不是單身還騙就算了
沒主動告知還要賠?
性自主性別多元的現在簡直好笑
乾脆推動立法性交前簽切結書好了
你是不是沒有很聰明啊?
民、刑二字不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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