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加密貨幣要課稅!? 近期資料整理分享
近幾年來虛擬貨幣市場交易熱絡,幾家歡樂幾家愁,其中隨著 5 月報稅季的迎來,究竟要不要申報、繳稅?如何認列與規範也成為近期大家所熱議的點。以下資料整理了相關稅法及近期事件更新,僅供參考用途,詳細還是由財政部規劃公告為準,如果有相關領域專家也可以在下面留言一起討論喔!
【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資產的定義】
金管會將「比特幣、以太幣」等功能型代幣定位為具高度投機性的數位「虛擬商品(虛擬通貨)」,並非貨幣,也非金管會核准發行之金融商品。
但具有「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即證券型代幣發行,簡稱 STO),為證券交易法所稱的有價證券,納入金管會管理,應遵循「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
◎參考資料金管會:https://bit.ly/33ATFSX
【近期新法制度研擬】
4 月 7 日行政院宣布納管 8 家虛擬通貨交易所,其依據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的方針希望落實交易所用戶「身分驗證( KYC )」及「反洗錢( AML )」,並於 7
月 1 日上路,希望落實反洗錢之目的。
另在 5 月 7 日金管會與八家虛擬通貨交易所業者舉辦公聽會討論虛擬通貨新法,其中也表示未來將推動用戶「實名制」,討論希望交易所可比照一般金融商品提供資料清冊,國稅局可依據差價所得,以達到課徵綜合所得稅之目的。
但經銀行局官員指出,公聽會時多數平台業者對於新法上路反映其準備期過短、境外客戶實名認證問題及需境外第三方合作身分認證,金管會原定虛擬通貨新法恐將延後進行。
納入管轄交易所名單:
包含 ACE ( 王牌數位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BitoPro ( 英屬維
京群島商幣託科技有限公司 )、BitAsset ( 亞太易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JOYSO (塞席爾商共識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Maicoin ( 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 )、SHUBAO ( 數寶股份有限公司 )、StarBit ( 思偉達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 Statecraft ( 京侖科技訊息股份有限公司 )。
◎參考資料動趨動區:https://bit.ly/3odgvJL
◎行政院發布解釋令函:https://bit.ly/33AOVNc
【稅務認列】
在過去而言,虛擬通貨定位為類似黃金之礦業,交易無須繳營業稅,而近期根據KPMG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在交易所得上,若是個人買賣虛擬通貨賺取價差,屬於財產
易所得。而比特幣 ETF,則被定位為海外收入,適用基本稅負制,用戶自行申報。而對於在
華民國)銷售虛擬通貨,屬銷售勞務,月銷售額4萬元者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而對於目前相關規定,財政部仍在研議當中。
◎參考資料 KPMG:https://bit.ly/3hmh7eK https://bit.ly/3y1lt0R
【所得稅申報問題】
若根據其認列為海外所得,根據最低稅負制標準如下
(1) 海外所得該如何申報?
根據最低稅負制:個人基本所得額的項目中的「海外所得」,係指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者,免予計入;在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
(2) 那麼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者,是不是就必須繳納基本稅額?
不一定。首先要計算個人基本所得額是否超過 670 萬元。個人海外所得在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者,應再加計其他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包括: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受益憑證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金額、綜合所得淨額及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後,計算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未達
670 萬元者,沒有繳納基本稅額之問題。
(3) 基本所得額在 670 萬元以上者,是不是就必須繳納基本稅額?
不一定。基本所得額在 670 萬元以下者,可扣除 670 萬元,故沒有繳納基本稅額之問題;基本所得額超過 670 萬元者,先扣除 670 萬元後,再就其餘額按 20% 稅率計算基本稅額。
【過往虛擬通貨獲利課稅的可能性】
就以目前虛擬通貨尚未被金管會管轄,在會計的認列上也有所難度,目前尚未看到有明定的法條規範要課稅,但就以 7月1日上路實名制來看,根據 「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核課期間為五至七年,有海外所得年度且當年度有在結算申報時申報基本稅額時,核課期間為五年,未申報則延長至七年,未來被課稅也是有一定機率性的。
◎參考資料財政部賦稅署:https://bit.ly/2RdU2jL https://bit.ly/2SOFU0P
◎綜合所得稅試算:https://bit.ly/3fdxeZx
【結論】
加密貨幣交易的興盛,使得越來越多人進入市場,政府也不得忽視在幣圈詐騙及洗錢問題,而隨著近期洗防法將虛擬資產納入洗錢防制範疇,其中規定「須確認客戶身分」、「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等防制洗錢措施,其實也更能保障交易所的安全。而在法律上越發成熟的前提下,其實對於整個加密貨幣市場及消費者也是健康的。
而以上是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如果大家有甚麼想法或意見指證,甚至是有最新課稅或更新的相關消息,都歡迎大家留言彼此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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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安如何課
推整理 幣安是境外
整理讚
超過670再煩惱 還離很遠很遠 嗚嗚
希望是用670海外條款 一年這樣的額度很讚了
好像沒講到在MAICOIN裡面入金出金 要怎麼算稅?
我這邊因為入金額度比出金高,今年報稅沒有多收到稅,但基本上台灣交易所出金,MAX 是遠東銀行合作,應該是能查到你的款項併入個人綜所稅裡的,但詳細還是看有課到稅的 人怎麼說
出金入金交待來源就好
等你獲利了結超過670萬再自行申報
不要以為不報可以躲得掉 哪天稅務機關開始認真查 追溯
期含罰款
真的!該申報的還是要申報
如果國稅局有技術能力查加密貨幣金流,應該都要被FBI高薪
挖角吧,一堆公司付贖金,駭客大方公布比特幣地址,FBI還
是沒輒
所以目前市面上還是很多方法,大家Google 基本上都找得到XD
政府頂多查台灣交易所而已吧
畢竟台灣交易所,還要拍臉+證件,之後出入金帳戶還是真
實銀行帳戶,大筆資金入帳、出帳銀行記錄一清二楚。
但是crypto.com這種發行VISA金融卡,可以ATM跨國提領的
交易所,不歸台灣管轄,台灣國稅局能不能查還是一回事
我甚至可以不領現金,直接用交易所發行的VISA卡進行消
費就好了
你錢要不要匯回來??還是永遠存國外??
太天真了
網路很多教投資美股該怎麼報稅的 人家為什麼要教你報
稅?
大大說的是
到底是國內所得還是國外所得認定都還模糊不清
信用卡電匯C2C入金海外交易所後。國內交易所出金
海外入金成本證明是否認列也不知道
雖小一點就是國內交易所出金-入金=認列所得。會很麻煩
台灣出金我沒有大於過,也不敢超過,所以目前是沒有看到有加收但以後難說阿!
你匯到幣安交易虛幣賺的錢 跟你匯錢去嘉信買美股賺的
錢都是一樣的國外所得
買匯用途都是填262啊
有管道的話 幾億要回來其實都很好處理 免被課到稅又可以成為
合法收入 手頭幾間不賺錢的公司的話 就連營業稅都不用繳
海外賺的錢。不知道的人。用國內交易所出金。被課稅會崩
潰吧
想說爽爽賺花光光,之後被查到可能下場不明...
幣安=嘉信 MAX=銀行 你的交易是在幣安(嘉信) 不是在M
AX(銀行)做的
"台灣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不賺錢的" <---這就是重點
認同推
很簡單,依照你承認炒幣賺多少去課
資產未達一億的應該問題不大 課不到甚麼屌
然後資產一億的也不會問這些白癡問題 早就節稅完了
直接請事務所做就可以了,不過我朋友會計師說客戶都沒認列基本上他們也是照單去報
主要是查台灣交易所出金的吧,有實名註冊又有帳戶,根本跑
不掉啊,除非以後改用幣安,再透過其他管道出金回台灣,才能
算海外交易所得吧?
網路倒是有蠻多方式,但未來制度一切都很難說 QQ~
只要是透過台灣交易所出金 一律視為國內所得對嗎
目前看 KPMG 我的理解是會併入財產交易所得,須列入綜合所得稅申報,但詳細還是以財 政
推 Warez: 課稅不合理只會助長C2C盛行,到時候連稅都抽不到 05/14
幣安c2c 不知道會不會被抓
基本上大家都被KYC了 要查都馬很好查 跟什麼駭客沒關係
當然有既得利益一定課一波XDD
簡單講,控制在台交易所出金小於等於入金
超過的請由國外匯美金回來
我自己就沒超過,跪求有超過的人分享自己心得
靠北...那如果弄usdt回來出金 不就..
要列舉當初國外交易所刷卡的帳單當成本嗎
保險起見目前就不要超過入金時的金額吧,但以後還是難說制度怎麼變動
咦,台灣交易所出入金沒賺670萬/年不用擔心嗎?
今天剛把資金部分移出來 還在想明年報稅要怎麼填
不知道交易所的財產交易所得會不會有新規定
看之後財政部消息及作業速度了,如果有相關情報會再貼上來
好文 推推
如果損益是負的要課嗎XDDD
目前很難是負的吧XDXD
Crypto支付不要給我課就好
從幣安轉到幣托出金可以用670萬的海外所得來算嗎?
整理蠻詳細的 路過推一個!
應該就國內不要超過入金+剩下從幣安法幣出金回來
不是很懂稅,想請教股票做價差要扣稅嗎?加密貨幣不也一
樣,難不成賠錢可以退稅嗎?
目前還沒虧過,所以真的不知道,看到國外有加密貨幣相關退稅的服務 05/15 03:28
營業稅免稅額不是八萬怎麼寫四萬
可以看那個敘述後面的第二個短連結,是參考 KPMG 所寫的數字 05/15 06:37
股票有證券交易所得稅啊
股票是在同一個交易所且同幣種買賣,所以政府很好判斷你到
底有沒有賺錢,但加密貨幣千變萬化,太多斷點了,一筆錢可
能垮很多交易所、或是AB兩端用自己看得懂的智能合約搬錢,
也可以土法煉鋼跨國郵寄USB冷錢包
只會用台灣交易所的人皮繃緊一點啊
如果是挖礦的ETH到了maicoin變賣,這會怎麼課稅?
我沒用過maincoin 但感覺還是可以密切關注金管會的規定(它有在列管範圍內)
※ 編輯: s1034769 (1.200.71.43 臺灣), 05/15/2021 14:38:21 ※ 編輯: s1034769 (1.200.71.43 臺灣), 05/15/2021 15:00:59挖礦要自己列舉成本如電費、設備、人事後扣除
海外670免稅是迷思,採用基礎稅額的前提是建立在你國內低所
得或沒所得。
以國內所得300萬為例,扣除各項後綜稅約30萬。而海外匯回60
0萬,最低基礎稅負總計600+300-670=230
x20% = 46萬,取其高,這筆海外收入需要補稅1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