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從法源看到四合一草案了
※ 引述《sinksink ( ?)》之銘言:
: 不知道為何,行政院的新聞跟草案區,現在還沒看到
: 在法源看到這東西,大家就加減看吧
: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82168.00
增加一下考選部的說法,終於要選考廢掉了…
四科的負擔差那麼多,才來出現一堆投機式選法和律師界酸小哪來這麼多海商律師缺
而且也廢掉四百分制了
年年寫考選部長信箱,靠北國文應廢,終於有大神也一樣主張了= =
https://tinyurl.com/2559x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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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考廢掉 商事法的比重應該會重新拉高
可能公司證交占分更高 也可能票據海商又塞回去裡面
也許吧,商法那些學閥向來就力量強大,大家就再等等吧。
比較可能是前者吧,後二者的學閥都沒啥力人也不夠
最慘的是以後變成 民法(包含勞動法) 商法(包含智財海商)
沒吧,從考選部的說明來看應該是你們選考就自己念,倒是
民訴不知道要不要加勞動事件法跟商審法,抖
勞動法黃程貫老師已退休其他的學閥又沒有這麼大咖…
民訴+家事+勞動+商審 只配135分是要怎麼出題...
輪流出啊反正都台大人在玩…
然後兩三年出一次 考生都在賭去年出今年不出
反正考試減少考題又愛擴大範圍本來就賭有出頭天,像通
保法2018年考了兩次我想很多人現在根本沒在念通保吧冏
倒是比例制不曉得是多少比例也要等結果確定
比例控制在5-6% 差不多吧
這些都還是草案 先觀望
海商沒那麼多 那其他有嗎 科科
商法比重加重的話好煩喔 我超討厭商法
聽過幾個律師說 成為律師後
選試最常用的是智財和勞社
重點在甄選(試)好嗎?決定是否錄取任用的權力,甄
選評分標準是如何?如何公正公平?難道甄試時每個人
都戴著面具嗎?會不會有人為主觀介入?都令人質疑。
再說過渡條款是給已考上人的時限(施行後二年),講好
聽是過渡(看似有益),實質上是縮短已考上的人必須在
二年內立刻受訓,否則一律用新制。另外仍在準備的
考生根本不會有過渡條款的適用,直接影響所有司律法
制考生。
樓上麼激動幹嘛來的,這條何時施行根本還沒定案
而且我魯也是反對口試來的啊,啊問題是現行司法官考試就
是有口試,也不是沒發生過逆轉勝與翻盤事件,這麼激動
是有沒有像我魯年年砲打考選部好幾篇啊大人?
智財要在北邊幹律師比較常遇到吧,我有同學念智財所幹律
師在南邊繼承家業幹智財案件沒幾件根本就念爽的= =+
稅法因為會計師實力太強人太多除少數稅法律師實在難搶
商法再增加比重要看誰出啦,如果是像104年以前老鬼們出
法那就要發抖了,如果是105年後出法是還好…
你去問大部,大部一定嘴回官信說他們幹了一堆口試公平
機制,問題是我魯人生口試的經驗可多了有勝有敗來的,再
多形式公平都沒用的。
而且說實在的加選考促使各校增聘老師已經達到目的,就算
現在廢考,那些教授也不可能被丟去喝西北風課還是照開
現行司法官口試僅佔10%就被質疑了,何況甄選(試)審
查可決定錄取與否,等同佔100%。
佔10%跟佔100%根本是形式上的差別結果都是上跟不上
您要是對制度不滿直接對考選部開砲啊,我魯的臉看起來是
大官虎的臉嗎 苦笑
所謂形式上差別就是司法官如果要讓學生翻盤,口試拉很高
的前例也是有的,這種情況下佔幾趴只有寫文異無實際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