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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妻女三餐共食1便當營養不良送醫 渣夫拋妻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妻女三餐共食1便當營養不良送醫 渣夫拋妻作者
maniaque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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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kann (PTT和平大使)》之銘言:
: 6.備註:
: 像這樣的人,判他每個月給一萬元,他會乖乖給嗎?還是又一皮天下無難事...
: 而且搞了三年也只能判離+月給一萬,可憐...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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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3 年度婚字第 8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3 年 09 月 13 日
裁判案由: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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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沒寫,裁判書有寫的內容

1.被告之前每個月有給付5000元,但老婆提告離婚後就暫停給付.
(發現了嗎? 女方應該從來沒有過去花蓮,找老公面對面談離婚
的事情,就直接提告離婚,老公又不是失蹤人口)

2.被告並非吃喝嫖賭,有在上職訓班(有補助可以拿),有在學種南瓜.
3.居住老家略偏僻,花蓮瑞穗富源村,老母過世後就剩他一個人,家裡雜亂.
4.被告有跟訪視人表示,若原告(老婆)不願意顧孩子,他願意擔下照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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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男人,客觀上符合 渣男/渣夫 的定義嗎??

有想過,被告老母一人獨居直到過世,
辦喪事時,子女內心會不會苛責,自己不能盡孝?
老母過世後,回來顧老家一畝三分田,順道為自己的不孝順贖罪.

這些林林總總,原告告她老公前,又可曾知道呢??

老婆有曾經關心過老公的這些年情況,或者是現況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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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道一提,理論上應該可以申請中低收,但不知為何卻沒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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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cialfire 10/31 22:32可能有地?

ksxo 10/31 23:01現在這種很多 女方要遠離婆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