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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罷免投票日7月26日!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罷免投票日7月26日!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4

※ 引述《KH8019 (IDMan)》之銘言:
: 剛剛我們的中選會(民進黨中選部?)
: 宣布大罷免投票日是2025年7月26日
: 這個國家不知道還有幾個所謂獨立機關
: https://i.imgur.com/cgentOW.jpeg

中選會公報:

一:已通過連署階段的數個立委、高虹安市長罷免案部分

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114年6月20日 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114年6月30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114年7月3日前 發布罷免公告
114年7月6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114年7月16日至 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7月25日
114年7月22日前 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114年7月26日 投票、開票
114年8月1日前 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114年8月1日 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二:「核三廠」公投案意見發表會部分

中選會決議,將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五場發表會或辯論會,正方是立法院、反方是行政院或依《公民投票法》第二十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

各場次時間如下:

第1場:114年8月7日(星期四)15時。
第2場:114年8月9日(星期六)19時。
第3場:114年8月11日(星期一)15時。
第4場:114年8月13日(星期三)10時。
第5場:114年8月15日(星期五)19時。

另外針對這部分,立法院已經提交理由書:

本提案為複決重大政策之公民投票案,有鑑於台電核三廠二號機除役後,我國完全停止核電機組運轉及發電,政府設定之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已難達標,加以開發新能源成效不彰,光電弊案層出不窮、台電連年虧損,需政府編列預算撥補。我國缺乏自產能源,高度仰賴進口,核電廠停機後,僅能以火力燃煤發電填補缺口,違反淨零碳排減碳目標,亦不利能源自主之國安考量。

為維繫產業供電、民生用電平穩,基於地理環境及國際政治情勢的風險評估,應保留一定程度可運轉之核能發電設施,作為落實2050淨零排放之輔助過渡能源。在確保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安全無虞的條件下,應儘速恢復運轉供電並配合立法院114年5月13日三讀通過之《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規定,以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韌性。故主張就「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之重大政策案,交由全體公民投票決定,以展現公民意志。

提案理由分述如下:

一、政府設定之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已難以達標,開發新能源成效不彰

我國於2022年03月正式公布「2050淨零排放政策路徑藍圖」,提供至2050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原定於2025年達成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目標訂為2025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基準年(2005年)再減少10%;並且達成太陽光電2025年累計設置20GW、離岸風電2025年累計設置5.6GW。惟環境部已坦承2025年溫室氣體減排10%難以達標,截至2025年1月為止,我國太陽光電、離岸風電累計設置分別僅14.3GW、2.9GW,政府的階段性能源轉型目標跳票。AI時代產業用電需求遽升,台灣開發低碳、無碳新能源成效不彰,不只難以落實
2050淨零排放,更為產業經濟發展帶來困境。

二、光電弊案頻傳,高買低賣致使台電連年虧損

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動再生能源政策,然而再生能源弊案卻層出不窮,從農地濫用、圖利財團,到違規設置與補助申報造假,光電產業已成為政商利益的溫床。在非核家園的能源轉型規劃下,發電成本最低且燃料價格最穩定的核電被逐漸排除,取而代之的是躉購費率高昂的再生能源電力;台電日前公布2024年財報,稅前虧損411億元,營運連續三年虧損,且台電評估今年恐將繼續虧損,主因就出在台電「購入電力」單價太高,高買低賣使台電財務結構雪上加霜,電價在四年內五度調漲、國庫撥補台電3,000億元,仍無法挽救台電日益加重的財務負擔,整體虧損已達到4,229億元,若台電財務持續惡化,台電將面臨資不抵債的破產窘境。

三、保留一定程度可運轉之核能發電設施,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韌性

面對俄烏戰爭、新型核能技術發明等多重影響,近年來國際間重新檢視核能作為未來能源之可能性。歐盟於2022年正式將核能列入投資永續性的綠色能源,明確肯認核能在減碳與能源安全上的角色;日本也逐步調整立場,不僅在福島事件廢核後又重啟多座核電機組,更計劃延役核電廠使用年限,甚至推動新一代核能技術,作為淨零排放的核心手段。核能具備兩大關鍵優勢:穩定供電、低碳排放。相較太陽能、風電受天候限制、供電間歇不穩,核電能穩定發電,是工業與民生用電不可或缺的基載電力能源。台灣在全球地理環境與國際情勢的特殊性下,極度缺乏自產能源卻高度仰賴進口,面臨中共對台經濟封鎖等極端情況之國安風險,應保留一定程度可運轉之核能發電設施,以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韌性。

四、第三核能發電廠經整體安全評估後繼續運轉,可作為輔助過渡能源

為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韌性、應對氣候變遷及國安風險,應參考美、日、法、比利時等國,延長所有可延長的核子反應器服役期之前例,依照現行法規我國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完成後,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四十年;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須再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無安全顧慮,並審核同意換發執照後,始得繼續運轉。

綜上所述,為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韌性,作為落實2050淨零排放之輔助過渡能源,在確保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安全無虞的條件下,第三核能發電廠應儘速繼續運轉。爰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5條第2項之規定,由立法院就「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之複決重大政策案,交由全體公民投票決定,以展現公民意志。


三: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審議部分

趙偉程先生領銜提出之「憲法訴訟法新增第三十條之二」規定應宣告廢止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該會114年5月22日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提案人之領銜人補正後經提委員會議審議,認定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於15日內查對提案人。

至於另外三案(罷免提議、連署(不同二案)需要身分證影本、增訂的選罷法第九十八條之二應宣告無效),則仍有疑義,需要當事人補件。



從感覺上大概看來,需要出門投票的次數應該不僅兩次(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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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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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y1029 06/20 18:23注意奧步已經出現了 大家一定要出門投票

fony1029 06/20 18:24 不同意罷免送撿角仔業務費下去

kimi7812 06/20 18:25公投不綁罷免沒人要投 搞這個沒意義的

kimi7812 06/20 18:25事情

IAMQT 06/20 18:28垃圾 可以省錢的事情不做 硬要搞兩天

AxelGod 06/20 18:40綠共選輸翻桌 以後大家都這樣玩 幹你娘

AxelGod 06/20 18:40綠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