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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邵琇珮是京華城案關鍵共犯又潛逃? 法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邵琇珮是京華城案關鍵共犯又潛逃? 法院作者
seans
(爛到爆...)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14

"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

用最基礎的國文理解程度,這句白話來說,比較像是:

共犯邵某,顯然可以懷疑是因為畏罪而潛逃中

就字面上:

法院已經認定:
1.邵某是共犯

懷疑的點有兩種可能情況:

2a.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
確定其潛逃中,但懷疑其潛逃的原因是畏罪
(一開始包括大部分的媒體(包括游淑慧)可能都是這樣解讀,直指邵某是關鍵共犯,因畏罪已潛逃)

2b.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
目前懷疑其畏罪潛逃
(比較可能是這個,因為畏罪潛逃是一句通俗的用法,北院後來的說法也是這個)

就1,若在還沒偵訊過的情況下,不知如何認定人家是共犯?
這樣有符合無罪推定原則嗎? 頂多現階段也只能叫嫌犯吧?

要嘛也說人家"顯可疑為共犯,其疑因畏罪而潛逃中"

就2,若如新聞說,邵某對市府表示其從未被約詢的情況下,要如何說人家畏罪潛逃

即使是懷疑,用"顯然"這種主觀用語,難怪媒體也會跟著寫,邵某在回國前早就被人格毀滅好幾輪了

況且現在通訊如此發達,檢察機關難道都無法聯繫上? 或透過市府問問?

或許法院是因為凌晨弄很久,又從北檢那邊得來的資訊導致做出這樣推斷
不過這次演這齣,確實讓人瞠目結舌

對比每次新聞媒體下面小字:
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是有夠諷刺

不過因為法律還是太專業了,所以顯可疑該句係合理用語,顯可疑係我們書讀不夠,顯可疑係我們價值充值不足

一切都是我們不對,真抱歉!


※ 引述《l11111111 (一一)》之銘言
: 北院指出,裁定理由提及「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是依檢方提出的聲: 押資料採用的串證理由之一,且用語為「顯可疑」,並沒有指邵琇珮確實有潛逃,強調後: 續偵查作為仍依台北地檢署偵辦進度為準。
: 有沒有國文或法律用語比較好的鄉民能解釋一下?
: 「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
: 這句話不就是在說
: 「妳表現的很可疑,因為妳畏罪潛逃」
: 後面卻又說
: 「沒有說妳有畏罪潛逃,只是表現很可疑」
: 可疑的前提不就是潛逃嗎?
: 沒有潛逃那可疑在哪?
: 是我搞錯了什麼嗎 求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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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xygnome 09/02 16:31某大法官表示是人民素質不夠,至於是

sexygnome 09/02 16:32哪些人不夠就嘿嘿

capitalofz 09/02 16:32就是照收北檢的單

MM1956 09/02 16:32剛看到邵琇珮是被告身份..剛被移送北檢複

MM1956 09/02 16:33訊...邵主動去北市政風室..再後來去廉政。

MM1956 09/02 16:33現在去北檢。

MM1956 09/02 16:34以上是新資訊..不謝。

puritylife 09/02 16:34北檢會死命要他咬彭啦

errorr 09/02 16:40不是要他咬別人就有用捏,你北檢死命咬柯

errorr 09/02 16:40文哲咬到牙齒斷掉,要咬成也要看證據的

MM1956 09/02 16:42樓上...問題是她是彭的關鍵者..不是柯。

xxxg00w0 09/02 16:44東廠下作這麼幾天現在還有資格複訊喔?

xxxg00w0 09/02 16:44又要羅織罪名押人取供三天羈押禁見了嗎

xxxg00w0 09/02 16:44

xxxg00w0 09/02 16:45我猜東廠不會要她咬彭,比較有可能誘導

xxxg00w0 09/02 16:46訊問出“新事證”咬柯吧

errorr 09/02 16:46我了解,之前都沒傳喚,一定有夠關鍵

Frezzy9972 09/02 16:58今年還有國考嗎? 國文請擺這一段話,

Frezzy9972 09/02 16:58讓各路學子來考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