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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40分鐘搬1噸薯條 麥當勞工讀生昏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40分鐘搬1噸薯條 麥當勞工讀生昏作者
newfanfan
(newfanfan)
時間推噓 8 推:9 噓:1 →:10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2021年7月美國聯邦法院
: 出了一件懲罰性賠償的經典案例
: 有個名叫 Marlo Spaeth 的唐氏症患者
: 在美國連鎖超市沃爾瑪工作了16年
: 突然被以無法配合調整工作時間為由解僱
: 該員工向美國公平就業委員會投訴
: 確認違法解雇並協助提起訴訟
: 最終判決
: 沃爾瑪應賠償1.25億美元懲罰金與15萬美元補償金
: 都要支付給受害者
: 雖然美國的懲罰性賠償另有額度上限規定
: 但陪審團仍一致決議保留此金額
: 借以宣告司法方面的態度
: 也對品牌形象給予一定程度的警示
: 看看人家司法的公平正義
: 真的很好奇如果這名工讀生是在美國麥當勞出事
: 會出現怎樣的判決
: -----

你講到一個重點了

台灣職業災害相關的法律裡並沒有
「懲罰性賠償金」的設計

因此本案即使原告在請求時死亡補償、
喪葬費、非財產上損害(精神上損害)、
扶養費等全部都已經加上
且上述金額法院幾乎都認同的情形下

可請求賠償損害金額
註定不會像那種case一樣高
(況且法院判過失程度7:3,再扣30%)



那台灣目前有沒有懲罰性賠償金的設計?

有,查了一下目前在著作權法、專利法、健康食品管理法、證券交易法、公平交易法、營業(請專家補充)

例如以消費者保護法來說
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
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金額五倍以下之賠償金



所以最後的提問是
我們在職業災害、
或是勞工權益相關的法律裡,

要不要加入懲罰性賠償金的制度?
要或不要,理由又是什麼?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152.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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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5566t 01/10 19:28台灣重罰2萬 沒了 再多賠你一份套餐

快樂兒童餐ㄇ

weltschmerz 01/10 19:29就跟酒駕為什麼不重刑一樣

該沒收犯罪工具了吧

a7788783 01/10 19:32對企業方歐?呃............. 看世界

a7788783 01/10 19:33末日那天等不等得到

請留在 我懷裡

neil0611 01/10 19:33老闆會哭哭活不下去要出走,比年輕人還

neil0611 01/10 19:33草莓

建議搬到苗栗 很多草莓

cavabien 01/10 19:42台灣只有重罰兩萬

excercang 01/10 19:45不要 金主會不爽

excercang 01/10 19:46台灣導入懲罰性賠償的話,營建業會倒光

現在已經蓋好的不夠大家住ㄇ

hikaru77613 01/10 19:46我死以前重罰2萬應該不會修法

考慮一下犧牲召喚…?

excercang 01/10 19:46變成要用更高規格的成本在人員上,房價

excercang 01/10 19:47也會直線上漲

s203abc 01/10 19:56台灣加班費

shjyug 01/10 19:59社畜:我都屈服慣老闆了,還期待我保衛國家?

※ 編輯: newfanfan (125.229.152.5 臺灣), 01/10/2023 20:02:00

after1 01/10 20:13你先看金主是誰,就知道答案了

jackgn 01/10 20:20臺灣法官不喜歡加害者賠太多,但如果受害

jackgn 01/10 20:20者是有錢人就不一樣了

miacp 01/10 20:49台灣連法律有規定的都不一定會罰了,懲罰性

miacp 01/10 20:49賠款,哞摳寧啦!

hcwang1126 01/11 05:555倍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