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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裝死、送你去柬埔寨! 台中七期豪宅冷血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裝死、送你去柬埔寨! 台中七期豪宅冷血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8

※ 引述《hbl420ii (REVE)》之銘言:
: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 台中市七期豪宅19日發生命案,新北市27歲許姓男子慘遭劉男等3嫌凌虐致死,過程中: 竟還拍下施虐影片上傳網路社群,影片曝光,只見許男被脫得只剩下內褲,雙手反綁嘴: 巴以膠帶封住,就在七期百萬夜景前逐漸失去生命,對照當場被捕3嫌「以為他只是失: 溫」的說詞,令人不寒而慄。

按地檢署的公開說明,全案以「殺人、傷害致死、三人以上以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藥事法之轉讓禁藥致死、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以強暴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等」偵辦

以上算了一下,至少共五罪

嚴重性實在令人感到憤慨不已,而在法律無力懲治的前提下,對司法的信心恐怕有先行懷疑之必要了...

※ 引述《st9061204 (阿克西斯異端審判騎士)》之銘言:
: 我很好奇
: 這樣的犯罪情節算不算是最嚴重?
: 是不是符合判死刑的標準
: 如果虐打到死不算是最嚴重
: 是不是有更嚴重的
: 現在綁架虐待到打死人
: 是不是只要嘴巴說著我只是想打他沒有想殺他
: 等人死了記得送醫
: 這樣就不算情節最嚴重了
: 是不是只有漢尼拔那種犯罪情節才算是最嚴重啊?

是否「情節最嚴重」,還得看醫院的鑑定、評估報告

如果醫師(極有可能是「精神科」相關)認定「有教化可能」(法院對此標準偏模糊),通常判死的機率不大(甚至說「機率等於零」大概也不過分)

至於少年犯,依法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因此只能無奈地說,這人未來仍有危害社會之虞、務必要小心...



以現代的人權環境看來,這便是讓重罪犯逍遙法外之故,畢竟抱持的是「你不能對我怎樣」的態度

且以後就算再有類似傳聞,用冷血的方式來說,恐怕不會令人吃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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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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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doom 10/23 10:28反正殺一個人又不會死 怕啥鬼拉

hihimen 10/23 10:29合併執行不會超過10年了,上次虐死三個的

yinping 10/23 10:30好爽又能騙錢又能免死綠共大狗官快來按讚

memory1024 10/23 10:31醫師只有精神鑑定,沒有判斷教化可能

memory1024 10/23 10:31,會判斷教化可能的是獄政跟法官

hygen 10/23 10:32隨便啦,再惡劣也有民進黨保護者,只有犯罪

hygen 10/23 10:32者才有人權,懂嗎?

memory1024 10/23 10:33然後判死這事,沒有與論法官是連考慮

memory1024 10/23 10:33都不考慮的

q123212 10/23 10:35現在團伙作案 罪都是用分攤的 不是用加成

luckydogasdf 10/23 10:46影片呢

ethel617 10/23 11:08只殺一人...可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