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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家直擊|還原李多慧團隊騎光陽機車一路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獨家直擊|還原李多慧團隊騎光陽機車一路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4

※ 引述《jis0077 (一個人的輕旅行)》之銘言:
: 車明明不是外送機車,卻硬佔3個外送機車停車格,還隨性立側柱斜停,讓其他外送機車: 送餐非常不方便。

依照台灣法律不違法也不違規,那個只是一個專用停車格基本上是為了讓機車停車位

爆滿時外送員還有位置可以使用

: 200公分男的車先是在敦化北路路邊停靠,等待李多慧一行人跟上,但載200公分男的駕駛: 活脫脫像個馬路三寶,汽車直接大剌剌停靠在路邊紅線,擋住整條慢車道,後方車輛還差
台灣現行法律,違反臨停規定不屬於檢舉範圍

: 點撞上,猛按喇叭;待李多慧一行人來到敦化北路會合後,200公分男的車繼續跟在旁邊: 護送李多慧騎車,還在行進時開車窗,將頭跟手伸出車外吞雲吐霧,邊抽電子加熱菸,一: 邊拿著相機幫李多慧拍照。

頭手伸出窗外有三大要件,這個馬英九被檢舉過

第一車輛行駛中

第二當事人離開座位

第三有危險之慮

從影片中證實他應該是坐在位置上伸出上半身拍照,並沒有離開座位,而危險之慮的意思

就是他因此發生意外或導致他人發生意外

電子加熱菸影片並沒有很清晰的電子加熱菸使用畫面,有就違法使用


: 雖然李多慧剛考到駕照,機車設備也齊全,但她的交通規則觀念有待加強,更別說同行的: 山G哥,見到路人正在行經斑馬線過馬路,竟帶頭強行右轉彎,李多慧則跟在後面,同樣: 跟著騎車未禮讓行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 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得處1200~6000元罰鍰,並參加道路安全講習3小時。

來三個枕木,依目前規定路人靠近大約三個枕木的範圍才算

從影片中可以看到右側行人已經走完左側還沒靠近

後方有員警

也就是這個違規馬上就會被攔下來,所以這是在三個枕木外的距離

只是影片看起來很像有行人而已,而其中後續車輛停下也是因為左側行人已經靠近

才停下來的



: 另外,山G哥除了不禮讓行人,更是單手騎車,另一手滑手機,此行為亦違反《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 電腦或其他相機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得: 處1000元罰鍰。而李多慧顧慮自身是藝人,雖不敢邊騎車邊滑手機,但也在停等紅燈時,: 不斷滑著架在機車龍頭支架上的手機。


中華民國法律規定是"手持",中文翻譯使用手機架上面的手機不違法也不違規

影片很清楚都是拍到在使用手機架上的手機

: 這篇新聞影片裡都說要對網友採取法律途徑了
: 這留言串裡還是好多勇者XD

實話說壹蘋新聞網作為台灣主要媒體之一,但是對於台灣交通法規基本不了解

而跟拍又是其主要工作之一,員工竟然對交通法規如此不清楚

很難相信壹蘋新聞網對於其下員工在進行跟拍時有相關充足的作業保障和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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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99.8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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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kotan 11/11 23:19是壹蘋新聞網

立刻修正免得被告

※ 編輯: mshuang (36.228.99.85 臺灣), 11/11/2024 23:22:32

marktak 11/11 23:22免洗筷丟一個是一個

balabababa88 11/11 23:35你不要這麼專業 它們臉已經很腫了

bbinbbin 11/11 23:40@@ 記者會不會被加吉一條誣告?

charlesk 11/12 00:14你幹嘛跟狗這麼認真,牠們又看不懂法條

nakayamayyt 11/12 00:31狗仔就死不認錯 爛媒體再倒一次也好

kevenshih 11/12 00:32所以跟蹤的是狗仔?

j0987 11/12 00:35台灣演藝圈已沈淪,狗仔失業已久,多慧算

j0987 11/12 00:36是他們的衣食父母、外籍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