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質疑取得台智光案公文正當性 陳智菡:
※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遭質疑取得台智光案公文正當性 陳智菡:留資料防身、防小人暗算
: https://www.nownews.com/news/6391594
: 今日新聞
: 記者邱新博
: 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跟台北市長蔣萬安為了台智光監視器案隔空交火。立法: 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昨晚也在臉書貼出台北市警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服務採購案: 」詳細價目表。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帶走那麼多市府文件,目前市府找不到3M: 、2200元費率,如何計算的文件,要不要也秀出來?對此,陳智菡今(26)日出面回應,: 公文都是公開透明,「如果不留著這些資料防身,難保不會被想要混淆視聽的小人暗算」: 。
公開透明不代表你可以帶回家!
一、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露,退職後亦同。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二、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文書保密規定第78點第1項第8款:「職務上不應知悉或不應持有之公文資料,不得探悉或持有。因職務而持有之機密文件,應保存於辦公處所,並隨時檢查,無繼續保存之必要者,應繳還原發單位;無法繳回者應銷毀之。」
三、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8條第1款:「國家機密應保管於辦公處所,其有攜離必要者,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主管人員核准。」
四、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指定專人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當事人權益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
五、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1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六、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洩漏或交付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第1項之未遂犯罰之。」
--
安心上路 QQ
離職還帶公文回家,柯屁不意外
這樣的話 那現任就不該去怪前任決策吧?
陳是出示紙本嗎?==
好扯歐
公開透明啊...
公文怎麼可能帶回家,一定都掃描檔啦
ROC制度就是現任官員要承擔以前官員決策
看白癡菸狼粉開始跳針
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規定公務員有
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依據文書處理手冊第76 點規定:「一般保密事項規定如下:(一)各機關員工對於本機關文書,除
經允許公開者外, 應保守機密,不得洩漏。」,另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政府資訊 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三、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 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公務人員 不可未經機關同意擅自洩漏內部文書,俾免衍生洩密刑責或受行政責任追究。 對了! PS:
陳智涵可以辯稱現在不是公務員。
開始硬拗帶回家可憐啊
電子檔吧
國家機器動的很厲害
掃描檔也不行好嗎,樓上某樓是在哈囉
就說公開透明阿==
到底是多蠢認為她把正本帶回家
而且你怎知道她拿的是不可以公開的?
去看法規好嗎? 公務員負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
開始扯東扯西囉 笑死
到底是多蠢才會說出自己有留底防身
難道要跟某文件一樣保密30年嗎
採購案價目表算是機密嗎==
採購不是本來就應該主動公開?
主動公開會放在電子佈告欄丫,你現在公佈的內容是從電子佈告欄截下來的? 你要不要去問陳智涵是私自帶回家公佈的,還是從電子佈告欄下載下來公佈的?
她有說帶在身上嗎?
聽說北市承辦公務員可以把公文帶回家
柯文哲市長早已宣布公務員不用歸檔
根據大清律例 理應重打1百 充軍5年
有問題就去告,藍綠這麼多民代,是紙做的
嗎?
要告也是台北巿政府告丫! 怎麼會是民代來告呢?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3/26/2024 18:25:02但當時這些文件是柯市府時期發行的
,本來就公開透明都能看啊,要是是
那時候拿的呢?
你不爬文嗎?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3/26/2024 18:51:35一句公開透明就可以把公文複印回家?
現在的政務官都嘛自以為
公文,先說有上機密嗎?
樓主 ,這不是機密吧?正本當然不能帶走
,影本留存也不行? 是極權國家嗎...這
是台灣嗎
公三小 又不是密件
咳粉本來就看顏色評論 貼法條他們看不懂啦
18
Re: [爆卦] 柯宇綸將對罵他塔綠班的人採取法律行動: 看到這個,想到前幾年也有個FB揚言告PTT網友求償200萬的人喔 號稱觸犯斷章取義、妨礙名譽之罪15
Re: [爆卦] 馬文君臉書我比較想搞懂的是 保密協議到底有啥意義啊 一直說馬沒簽保密協議怎樣怎樣的 問題是 國防外交機密外洩X
Re: [新聞] 蔡壁如指控鏡電視違法共用人力!鏡台北市政府跟民眾黨這次麻煩大了 勞工局勞檢翻拍取得的資料直接跑到民眾黨立委手上爆料 現在還被台北市政風處認證 這是很大的醜聞,難收拾了5
Re: [新聞] 余正煌告「翁達瑞」誹謗連兩敗 聲請交付真是搞不懂,余即使是公務員,也不是公眾人物。 論文是不是抄襲,關公益何事!! 到底在可受公平個鬼。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3
Re: [爆卦] 高端疫苗採購價格1081我們的智商很高 知識水準也很高 智力測驗都有過 醫生律師一大堆 光是你公布了國防產業的機密文件2
Re: [新聞] 和郭台銘私人信件被公開 德BNT關切問理由好了啦 什麼私人信件被公開 你們當鴻海法務戰隊是吃素的喔?????? 民法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2
Re: [新聞] 潛艦國造爆洩密疑雲恐涉「外患罪」 高檢講外患罪, 好像很嚴重一樣, 剛剛去查了一下 第 109 條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於外國或其派遣之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X
[問卦] 現在在台灣拍av沒有犯罪嗎各位帥哥美女午安 最近看到鄧佳華的無聊新聞說他要去拍av 可是這樣沒有觸犯刑法嗎 第 231 條X
Re: [討論] 不簽保密就可以洩密嗎?本魯是鍵盤檢查官 來鍵盤推演一下可能的法條 不簽保密協定 這條應該無罪,法律沒規定要簽 她依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八章第50條第1款
爆
[問卦] 林郁婷的事,怎麼突然風向變了?爆
[問卦] 政治新聞回文被大量刪文怎麼似曾相似?76
[問卦] 有沒有 紅蔘漢 的八卦?80
Re: [新聞] 洪申翰成慣老闆?被爆要同仁六日加班 徐巧芯轟:一上任爆
[問卦] 八卦版現在是戒嚴了嗎?33
[問卦] 為什麼你相信林郁婷是男的42
[問卦] 曾經拒絕我的對象跟我借錢該借嗎?39
[問卦] 啦啦隊美腿33
[問卦] (BWYBSC)☺30
[問卦] 日本精緻飲食糖尿病比例卻比我們少?爆
[問卦] 林郁婷走錯哪一步才在八卦版翻車?35
[問卦] 說實話公務員擺爛的話被長官罵也沒差吧32
[問卦] 家裡已經有窗型冷氣安裝台,你會裝嗎?29
[問卦] 0-12歲國家養你願意生嗎?爆
[問卦] arsonlolita為何可以一直選上板主?87
[問卦] 為什麼LDB跟HSH的新聞都會被刪?24
[問卦] 阿共看到台灣把M1A2開出來是不是笑爛了30
Re: [新聞] 遭民眾黨誣指玩過「球板」 莊瑞雄怒轟:48
[問卦] Netflix上的陸劇都是哪群人在看的?23
[問卦] 八大+9妹很愛說自己不偷不搶27
[問卦] 為啥歐洲車廠倒一片?25
[問卦] 綠色畜牲是不是要統治台灣了?91
[問卦] 你各位手機打ㄏㄕㄏ會出現?24
[問卦] 有沒有八卦板規 第四章 板主自律的八卦?23
[問卦] 陸生彭弋航說可以跟她一起吃飯是真的嗎?爆
[問卦] 哪些國家不能說執政黨的壞話?23
[問卦] 沒人發現term.ptt.cc掛了嗎?24
[問卦] 尾牙請李多慧來幹嘛啊20
[問卦] 蝦皮什麼時候會倒17
[問卦] 放任胡歌 劉德華 馬龍這種人來台你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