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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雄法官認毒蟲被上銬是錯誤行為 刑事局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高雄法官認毒蟲被上銬是錯誤行為 刑事局作者
pujos
(lks)
時間推噓 X 推:2 噓:5 →:9

為什麼施用毒品是種犯罪行為?
這邏輯本身就很怪吧
獨裁年代你命是國家的
所以任意損傷身體
是不合法行為可以理解
因為你的命不是你的

但現在自由時代
單純損傷自己身體
這行為是哪一點構的上“罪刑”?
憂鬱、躁鬱
歇斯底里、自殘、想自殺的
抓去上銬監禁
你認為合理嗎?


※ 引述《village0817 (是我啦)》之銘言:
: 高雄法官認毒蟲被上銬是錯誤行為 刑事局罕見對嗆:嚴正抗議
: 2023-08-13 11:04:00
: ETtoday新聞雲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 日前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原訴字第10號判決,一名毒品犯嫌於製作警詢筆錄因員警使用: 手銬戒護,居遭法官認為是不正方法,因此認定取得犯嫌之自白不具任意性,並衡酌證人: 證詞前後矛盾等因素,最後判決無罪一案。
: 全國最高刑事偵查機關、警政署刑事局對此發出嚴正抗議,警方指出:雖尊重法官個人心: 證,警方仍呼籲法院,審酌警員警詢階段是否對被告、犯罪嫌疑人上銬之議題時,須從實: 務方面思考:並非從壓制犯罪嫌疑人的自由意志就會導致不正詢問,反過來,倘若再度發: 生警員執法遭攻擊傷害的案件,警員人身安全、後續賠償等法律責任誰要負責?
: 警界指出,過去發生過太多件,經逮捕或自行到案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犯嫌可能態度配: 合,但卻發生脫逃、跳樓,甚至搶走員警使用警械自殘、自殺或攻擊警察,台灣治安史上: ,也曾經發生警員移送犯嫌,在警車上不幸被蓄意想逃犯嫌刺死之悲劇。
: 刑事局指出,若犯嫌在宣告逮捕後若逃脫,警員尚須擔負《刑法》163條公務員縱放人犯: 罪相繩。透過上述血淚悲劇,讓警方汲取教訓,實務上從警方逮捕犯嫌,到犯嫌解送地檢: 署前均無法輕忽。
: 警員上銬犯嫌,並非法官所稱的「不正行為」,乃是為了保障警員及機關駐地執勤安全的: 役必要措施,也同樣保護了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刑事局無奈指出:社會期待警員維持社: 會治安,但社會也應保障員警合理合法維護自身身命安全的必要措施,員警依法使用警銬: ,應有社會之支持,以免員警憚於執法「難道法官審理重大刑案,借提重刑犯出庭上手銬: 腳鐐也是不正行為?」
: https://reurl.cc/XEnAY0
: 法官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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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s2s3bk 08/13 12:20其實這個案件內容是販賣

sbdr 08/13 12:20因為施用通常會有持有 持有有犯法 除非是類

sbdr 08/13 12:20似聚會中有人拿出來大家一起吸 那才可能只

sbdr 08/13 12:20是單純施用

scarbywind 08/13 12:20傳染病防治法:

squelch 08/13 12:29上銬是避免毒癮發作傷害自己或他人 跟發

squelch 08/13 12:29酒瘋會銬起來是一樣 你沒看過毒癮發作能

squelch 08/13 12:29幹出什麼事

GNFLAG 08/13 12:37只傷害自己沒問題啊 問題是毒蟲會傷害人啊

jackgn 08/13 12:45幹,你是不是沒有見過毒蟲

living0215 08/13 12:53吸毒會只傷害自己?

darkMood 08/13 13:14唯一死刑啦。

smile5566 08/13 13:16你沒看過吸毒的人吧

goal56 08/13 13:39法律不能不顧現實

okletgo 08/13 14:15我曾經騎車差點被毒蟲拿刀砍到,所以上

okletgo 08/13 14:15銬安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