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詐騙不法所得會全數追討回來嗎?
新的刑法沒收制如下:
「與舊制最主要的差別在於不再限於被告名下的犯罪所得才能沒收,第三人所有的資產在符合特定要件下也可以沒收;此外,詐欺案在舊制時僅能針對犯罪所得原物沒收,而在新制中,在犯罪所得原物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可以追徵其他資產,就算被告將不法所得轉投資、購買豪宅、名車等,或轉登記第三人名下,檢方都有權追討。」
照法條來講,等於被抓到,
之前騙來的都沒了,
但怎麼還會有人接二連三的再犯騙下去?
到底實際狀況是有全部討回來,還是法律只是拿來參考的?
有沒有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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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就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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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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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改 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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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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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要人頭戶洗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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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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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早就施行了,某樓造謠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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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個兩年出來 身家五六千萬 不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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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回來 錢洗出去 就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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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七八轉你要怎麼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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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世界各國詐騙刑責很重 台灣刑責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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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根本是放縱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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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嗎? 但沒看人被追回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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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中國阿 論金額罰罪 最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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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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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過政府討的債有討回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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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大戶還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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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應該要子孫也要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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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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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多是主謀跑了 共同正犯賠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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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阿扁的海外七億有沒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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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源案一出來就去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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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然後法官還會幫你刑期打折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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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家隊之恥 陸口罩充MIT海撈3407萬 加利雖然有期徒刑只有5個月可以易科罰金,但我國刑事不法利得會全數沒收和追徵啦 再外加民事也可以請求損賠,那段期間應該是政府向他採購然後配發的期間,國家如果因 此有什麼損失、損害民事也可以求償 所以,所有犯罪的不法利得會全部被沒收、追徵,還可能會有民事損賠。不用再幻想什麼 在台灣做壞事被抓了還會變有錢1
[請益] 刑法選擇題2題1.甲明知A為詐欺犯,其所有之300萬元為詐騙所得,仍收受A贈與該300萬元。 有關該300萬元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300 萬元為詐欺罪之不法所得,係屬違禁物 (B) 甲明知300萬元為詐欺罪之所得而仍收受之,得沒收甲所收受之300萬元 (C) 300 萬元之犯罪所得之所有權仍在被害人處,故非屬於犯罪人A之不法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