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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嚴禁馬屁文化 蔣萬安下令:別再用市長名字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嚴禁馬屁文化 蔣萬安下令:別再用市長名字作者
MJdavid
(膽固醇歐吉桑)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9

※ 引述《twnndnpdnc (資收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林麗玉
: 3.完整新聞標題:
: 嚴禁馬屁文化 蔣萬安下令:別再用市長名字做文宣
: 4.完整新聞內文:

快快快 廁翼快拿來做文章

廁翼:市長是皇帝嗎?提到市長的名字還要避諱

這不是文字獄 什麼是文字獄

議員又可以送龍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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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239.13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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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79 01/12 17:28不要破人家梗啦

bill403777 01/12 17:28底下推文就講了==

mimi1020b 01/12 17:29無聊啊間 整天不做事 不如去上綜藝

ssisters 01/12 17:30該議員已經去上綜藝了 還是售票那種

zanns 01/12 17:31就算拿來作文章 這不是事實膩?

twnndnpdnc 01/12 17:33自己請人設計的春聯不避嫌,你覺得是

twnndnpdnc 01/12 17:33誰的問題?

twdvdr 01/12 17:34只管市府的人也不算 又不是全國都不能這樣

greensaru 01/12 17:35嘻嘻

fraulein 01/12 17:40啊他就只能管到市政府啊 當然市政府要

fraulein 01/12 17:41避諱

a1090236 01/12 17:44偷換概念喔 叫你不要拍馬屁做文宣被抹

a1090236 01/12 17:45成避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