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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淚訴「親姐遭男同學殺害棄屍」 王欣儀: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淚訴「親姐遭男同學殺害棄屍」 王欣儀:作者
urban
(經營職棒要有良心)
時間推噓 X 推:1 噓:5 →:5

假設實施死刑的條件是
如果法官判錯造成誤殺
當初定罪的法官、起訴的檢察官
乃至於定罪的相關人員
通通要槍決償命
不知道大家覺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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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52.19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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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59 01/03 20:25不要問蠢問題

哪裡蠢?既然殺人要償命,為什麼司法人員殺錯人就可以例外?

※ 編輯: urban (111.249.52.199 臺灣), 01/03/2024 20:26:27

teasy 01/03 20:29那像殺小燈泡的那種明確兇手,不判死刑的話

teasy 01/03 20:30法官就代為償命如何?司法人員又不是神職人

Meowcc 01/03 20:30判死後不會馬上執行 除非法務部長簽字 所

Meowcc 01/03 20:30以法務部長也要槍掉嗎

teasy 01/03 20:31員,在那可教化個屁。要教化?行啊,來個捨

teasy 01/03 20:31生取義啊!(要無理取鬧誰不會)

dnek 01/03 22:43吠死話術又來了,再犯的先一併處理看定定殺

dnek 01/03 22:43人容易還是確定教化容易,低花

DarkChilles 01/04 02:21你看看你在說什麼

nightyao 01/04 06:13綠腦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