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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郭昱晴「公審路人」翻車道歉 法務部: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郭昱晴「公審路人」翻車道歉 法務部:作者
Arrogance
(終極阿文粉)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10

法務部說得對!

對政府機關法務人員的恐嚇威脅是絕對不允許的!

所以隨意po出檢察官照片的人,就理所當然要被羈押,


但是如果你們這些平民百姓被po上網公審你們是中共同路人,

也是自己活該誰叫你們是賤民而已,

我就問一句,幫黃國昌辦靈堂恐嚇的人要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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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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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usX 07/05 11:07https://i.imgur.com/IWRDP4I.jpeg

sandwich1028 07/05 11:08其餘人口中的雜質 跟檢察官比?

soarman 07/05 11:09檢察官高貴人種,豈是雜質賤民可比

allen0981 07/05 11:09還有恐嚇從政人員家屬居然逍遙法外!

sted0101 07/05 11:09法律之前,狗雜不平等

allen0981 07/05 11:09前從政人員被行刑開槍居然也抓不到

andy2011 07/05 11:10沒提告表示本人沒心生恐懼啊

andy2011 07/05 11:12至於個資法公眾人物不違反

desirU 07/05 11:12已經很多人問了,狗吠火車不會理的

abcdragon 07/05 11:16黃國昌靈堂有人告發?

kimchvm03 07/05 11:18還在有人告發?油壓剪、公務車告發了

kimchvm03 07/05 11:18辦到哪?

cbstgb 07/05 11:20檢察官也算半個公眾人物吧,網路都能找到

cbstgb 07/05 11:20照片了

deadair 07/05 12:35威脅立委家人都抓不到了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