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柯文哲羈押全文
法官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二、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然被告所為,究僅係被告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OO、抑或與共犯沈OO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賂罪重刑,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況被告所述,仍與已為本院羈押之共犯沈OO、應OO、彭OO等所述不一。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且被告目前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三、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尤其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或證人並無有效預防規定,亦無法如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以僅能於被告逃匿時沒入保證金之具保擔保之;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污犯行,造成共犯沈OO在京華城一案即獲有二百餘億元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羈押被告於臺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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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法官萬歲
我是綠色法官 我下午就判你輸
也太腿了…
綠色法官萬歲
超過560違法?
第一段就是認定柯有罪 小草崩潰嚕
Lag
聽說我國是無罪推定
雜草看不懂吧
綠色萬歲
翻譯:我是綠色法官上面叫我押你
好的 很有道理
全台灣查起來關一大票
OP幾篇了
你太慢了吧
快篩 疫苗 雞蛋 綠電 雲豹 不必去查
雜草拜託多讀書好嗎
綠色法官 不用看了 沒貪汙也關死你
超過560%就違法啊
恭喜,已確認給560以上就違法,柯必關
少看包青天 謝謝
綠色超棒
了
推!終於有正常法官
施明德:我早說過了!
OP但鞭
綠色法官:阿伯 我一定判你有罪
妥妥的圖利 QQ
新聞稿而已啦
人家560%後面還有30%是花錢買的
苦無
全台都審會瑟瑟發抖
給都審會決定叫執意為之?
1csNqam4 (Gossiping)
圖利就要關阿 誰叫你自己不收錢的 笑死
各縣市都市計畫 都可以停了
腿多久了==
第一段寫結論,後面都是補述
蔣市府說合法 法院說違法 快去抓蔣
妥妥的貪污
狗屎 違背法令直接撤銷啊
第一段就柯文哲承認部分犯罪事實啊 小草
證據?
看不懂 覺得政治迫害ZZ
依然沒證據
…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 還在查?
我覺得你就是有罪,雖然沒有直接證據
柯文哲:「對啦,就是圖利啦」 自白犯罪還
先把你ban了再跟你解釋
有夠扯
560%就是違背法令? 什麼狗屁= =
所以阿貝收了多少錢?
先鴨再說
綠盲
綠色法官,幹的不錯喔
有小草護航
蔣市長要不要查一下啊!
誰叫你們藍綠不合 ㄏㄏ
蔣有說840合法?
好了啦,一開頭法官就說超過560%違背法
呵 司法就是為了政治
令。
腿…
笑死押你是保障你反對詰問權
北市府整個完蛋,幾百人準備串粽子
党說你有罪就有罪
請AI翻譯成白話文好嗎
先鴨,等檢察官收集證據
圖利兩百億 沒收錢被羈押???
謝謝施明德讓我知道
第一段到底那邊犯罪啊 超過560%就是違法
op 這篇跟前面的新聞稿一模一樣
好
滿街超過560的商三跟我說違法??
監察院說560可以,但你拉到840就不行
的話 那蔣萬安也躲不掉了
早就說綠納粹不需要證據,只要說你有
首都市長沒拿好處 卻 明知違法執意為之!?
翻譯:我覺得你有罪
OP
560如果違法
罪你就有罪
怎麼覺得整段是覺得有罪,而不是證據說
蔣少主一統天下 會不會大屠殺
小草玻璃心碎
阿北不是說不知道嗎
仍執意為之。現在攻防重點484在560%有
我也在等燒到萬安
AI:綠能你不能
有罪
沒有違背法令?
放你媽屁 560就違法 我幹你娘拉= =
真的,目前全台的施工中的建案都應該
真不虧是綠色法官 出手就看到顏色
560%變違法…笑死人
坦承圖利罪了…
200億被關,值了
先停止,中斷犯罪
迥然??若揭沒有判決書在用吧 果然是
要突破土管商三上限要有合法依據啊。
綠色法官萬歲,民進黨萬歲
第一段,他認為他圖利
白話就是先押等證據,我說200億就是200
C咖法官配雜草剛好
施明德真的是先知!
樓上..你放心..蔣萬安不會被燒,他如果敢
43樓錯了 已經直接到底獨裁了
億
沒金流但是跟其他被壓的證詞不一樣 先壓起
初4拉
寫這個聲明你自己不羞愧嗎?
媒體 網軍 警察 司法
這根本看三立寫出來的
200億北檢有查到?
高雄那個1000%的也來押一下喔
草:教主金身碰不得,就算已押三個。
說超過560%就違法的根本不懂法條
四個字 綠色法官 每段都綠到不行
人家花錢買30%移轉容積 這也違法??
很好呀 不押起來放你在外面串供嗎
花30%買容積移轉可能沒爭議 剩下20%就…
果然是綠色法官,坐實了這個名號
5樓意外嗎? 網軍說什麼就信什麼
北檢是用貪污
有罪推定
法官心證超過560就是違法 你市長就是
第一段是寫超過560違法,怎麼會解讀成560
貪污 這三小
党的法綠人說你有罪就有
違法?
所以根據第一二條 「明知」「違法」都確
560可以 但不能獎勵的意思?
然後找不到證據,你可以慢慢找
第一段哪裡犯罪?憨鳥是連黨的史都吃吧
這跟高虹安誣告的判決一樣啊 前提好
話說 對價關係在哪邊?手尾錢?
560%是商三基本的容積率 如果不能超過表
雖目前苦無 但押人取供啊
形式上符合 但有待具體事證
繼續洗超過560%無罪
示一點容積獎勵都不能給囉?
像都不證自明了 超過560就違法 說你
恭賀小平再殺自家人,蔣市長差你一個
抄襲就抄襲
羈押是為了保障你的權利,這話都說的出
做把和京華城相關的人調職或開除。
垃圾綠共,高雄還有他媽1000%
來XD
定?怎麼跟前一個法官見解差這麼大
我先把你壓起來,怕你串證我不怕你逃亡
560%是商三的容積率「上限」。
蔣萬安要緊張了嗎?
高雄1000%的沒事?
余鐵雄:阿北我一定判你有罪
不是證據說有罪,而是覺得你有罪
不就寫超過560%違反法令
獎勵是政府爭取公益的手段
沒有證據,沒有金流,但不重要,就是要押
我說你是共犯你就是共犯
等於爭取公益都叫圖利
有人沒看不懂超過或增加過高這些字?
我覺得京華城明顯圖利,你應該有收錢,
老天有眼
?
但我苦無證據,先押進去慢慢找
無言
shirleyEchi 不意外你會這樣說
垃圾判決
幹 查不到對價關係就是無罪啦
容積違背法令!台北市立即勒令停工!
無保就是好法官 羈押就是綠法官
容積獎勵可以超過土管上限沒問題,但現
560%就是容積上限 往上加都是違法的
懶人包:我綠的 我說雞鴨就是雞鴨
沈OO獲二百餘億元不法利益,沒獲利的押?
苦無先押
垃圾判決
綠共統治下,法官愛怎麼判,就怎麼判。
勝利
20%有沒有違法都沒定論了 你法官直接
高虹安的案子,都可以硬扯她明知抄襲了
「明知違反法令」「形式符合圖利要件」
在這案就是那20%可能有問題
綠共不是示範過了嗎 肏
寫那麼多幹嘛 反正就是押就對了
認證?
,完全不鳥辛辛那提的聲明。
其實就是認為嫌疑重大 但還沒有辦法判罪
柯的案子也是一樣,法官比都委會的委員
扯高雄是不是看不懂相關規定?
建議之後公布法官顏色就好,這個過場省
還專業,自己判定超過 560 就是違法,
呃
蔣萬安也要抓?
看起來就是要壓
法官就說超過560%違法阿
直接把法定容積當成絕對上限 法規新解
法官說容積率違法喔!還不馬上停工!
笑死人。
這個案子 連起訴都不用 懂嗎?
超過560%違背法令???都沒定讞就違法
這樣李四川要勒令京華城停工了嗎?
萬安公子快停工哦 不然下個就抓你
沒有物證,靠人證亂咬就能進去,我要來
綠色法官的勝利
支持廢死了
翻譯有罪推定XD
這個法官就是認定符合圖利-明知違法
蔣萬安 快跑吧 不然又要 土城找安了
送
監察院不用介入調查檢察官瀆職嗎?
全台給獎勵容積的首長,全部羈押!
怎樣的增加過高 標準在哪? 那條規定
拿出來啊 一句增加過高就過高喔
完拉
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
超過560算圖利,蔣萬安要抓,臺北市都審
只是差在是圖利或賄賂需要檢察官查清楚
看來是不是不懂的法官亂壓?
以押逼供 台灣司法真是棒
吃屎吧綠共鷹犬
好綠
會的都是幫共犯,法官應該全部叫去應訊
整篇到底證明了犯了什麼罪??
才對
都更已死
怎麼沒有強姦母豬這條?
所以沒查明就雞鴨囉==
會要抓,開會決議的也逃不了。
決定要押再編故事
阿北坦承部分事實 小草還堅持什麼?
那個 買來的容積都違法的話誰還要都更
阿
館長開始打黑悟空了沒?
根本沒新事證 直接認定圖利 然後羈押
如果確定超過560%違法,那換市長以後
致命傷是沒事幹嘛接受沈慶京慰勞豪宅唱歌
只要給超過土地分區的獎勵容積,全押!
「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
文盲 法盲好多喔.....
明」
看來還是沒查到什麼不明金流啊
坦承部分事實跟坦承罪行 有一樣?
超過560%哪裡違背法令了......
新的市府還是回覆沒問題。是為什麼?
這理由有需要押 有點可悲
那十幾層的商場,不就都違法了
他已經把沈案給判決了
綠色法官要高升了
沒有新的,直接認定圖利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改革嗎?
鄭文燦也適合無罪推定欸
沒有金流,沒有新證,綠色好棒
黃國昌有本事就把藍綠都拉下水
話說以前有這種硬壓的嗎
柯文哲卸任台北市長以後繼續影響市政?
這真的有夠離譜我快笑死
超過560根本沒違法 法官在幹嘛
超過560趴就圖利罪 還需要都市計畫嗎
垃圾党國新時代
要用圖利罪辦何須那麼麻煩,兵分48路都
找不到證據了,最後還是只能用圖利起訴
這案不是從前任市長郝龍斌開始?為什麼
,不就白押了
如果這樣違法沒問題,全台統一就好
是阿北進土城
法官問:你認不認識沈 認識喔?你坦
光是第一段不只我傻眼,連這幾天跟我
這官司結束了?第一段就已經定罪了!
承部分事實了唷
爭論的柯黑都傻眼了吧!
思顆蛋應該哇靠 560以上就算違法
畢竟是個充滿瑕疵污點的法官判的出來的
黨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垃圾党有能力獨裁4年嗎
法官就認為超過560違法啊 不然第一點寫
說不出來違背什麼法令 我認為你圖利就是
就是直接認定圖利罪,有沒有收賄則是待查
假的?
了
說不一定一開始目標就是獎公子 哈哈
圖利罪真是最屌的法律 範圍在哪裡也都沒有
看到死忠的崩潰 就是舒服啦
自由心證, 有建商為了不賺錢幫忙政府做
現在的證據就是看起來有圖利、但我找不
說不定無保釋放後,就寫好了?
案子嗎,有賺錢等於圖利?我的媽呀
綠色法官準備升官了
這個第一段???
高雄有個1000多的 檢調怎麼沒動作
到你貪污的證據
這就是台灣司法嗎XD
沒事啦 柯粉會變成昌粉 然後繼續玩
共犯不都壓了嗎 而且也已經不爭執部分
明天過後會不會一堆大型建築突然失火
靠北喔 陳唐山有收錢不起訴是怎麼回事?
事實 還說浮動狀態感覺就是為押而押
我只想問都委會那些委員有沒有一起抓?
現在是認定符合圖利 但不確定有無受賄
垃圾綠共
違背什麼法令????
用圖利罪現在就能起訴了,給你這麼久找
所以一審跟二審的差別只是換個法官
不到金流,沒道理先懷疑人家收錢吧
「迥然若揭」這就很明顯先說結論了啦
其他都一樣嗎
阿伯560以上是違法 那有很多人陪你
你媽的 現在綠色恐怖連沒收錢也得死
所以羈押禁見讓檢察官查清楚
協尋和我爭論20%的網友們,想聽聽看
說你貪污就貪污啦
這樣全台的獎勵、移轉容積率都違法了吧?
你們怎麼解讀法官說超過560有違法之
虞
結論圖利嫌疑羈押 真強國
法官已經不是 之虞了,是直接認定超過560違
法
都委會沒有人被關????
超過560%違法 那全台可以開始檢舉了吧
不過法官見解差異這麼大也挺嚇人的
党一統千秋
先射箭再畫靶
兩屆都審會和蔣萬安也可以押吧?超過560就
各位快逃吧,國家機器以後哪天就輪到你
果然是綠色法官 不用物證只需心證
正常的法官?
又一個明知 是和高虹安案同一個作者寫的嗎
畜牲看人被構陷關押羅織罪名 卻得意洋洋
這樣任何獎勵容積都違法
買來的容積非法的話全台灣到處都持有
和早年警總走狗無異
非法房地產耶
我宣布台灣正式進入人治高壓統治!
一堆家裡放錢也只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只
有這案沒金流還硬要連連看
快 明天蔣也進去 我要看大戲
光第一條問題就很大 超過560%都違法
OP太久了吧
綠色法官關墨綠木可P,溫腥~
其實最扯的是第二三點,我覺得你會串證
法官是社會一份子 能不被抓狂的媒體洗思想
但沒有證據,所以先押你
?
雖然目前其他人說法不一樣 你的說法也不
這法官是不是不懂啊 ….
一樣
所以是你有問題 而不是檢調應該要去查清
不是不懂 是顏色蓋過一切
容積移轉也不見得一定合法 看法院怎麼判
賴皇任台南市長時沒有任何獎勵過?
綠色恐怖來臨,其他人乖乖聽党話
560違法,應該先抓都委會啊!
沒新事證,真的要押應該前一位法官就
560違法,檯面上的是不是都在發抖了
要押了,這件事讓法院的公信降低很多
有太多莫名其妙的地方了 第一段是指柯
我是綠官,你不答應認罪,我下午就判
除非都委會委員咬阿伯,才需要偵訊吧!
我判你
文哲認了?如果檢方提供證據跟上次一樣
你羈押
怎麼會現在才認 是發生什麼 第二段 什
不一定合法,也還在不一定,那你怎麼可以判
麼叫暫時坦承
一個人當時出了都委會專家同意的市長圖利?
圖利這武器太好用了吧
動態平衡 這很塔綠斑名詞
這種不是都查到差不多再收網 然後證據
人民這樣的司法 你們畏懼了嗎?就是要你
們畏懼 才不會有人反抗權貴團體
似乎反映當初犯彈劾不是沒有跡象
傳便便嗎? 是白XXX幾點的?
若超過上限不能獎勵,高雄市長也違法囉
看他寫這判決書不愧是會被彈劾的法官
真的很鳥
司法已死
然後什麼都沒有 就覺得 幹,就是覺得
總結只有一個:清德宗要關你
全台灣現在超過分區上限的容積,都違法
畏懼吧 靜默吧 乖乖當我的奴隸
都委會和邵秀佩這群同意的沒事?
睡覺都會安穩嗎? 錢有這麼好賺喔!?
看了十遍還是不知道哪裡違法
垃圾法官
難怪這些人薪水這麼低 笑死人了~
綠色法官萬歲
北檢快抓蔣萬安
空安 78發抖中
有綠色法官党要怎麼輸
果然是綠色法官 讚啦
那個560也不是上限,只是法定基礎容積
可悲
關鍵在把柯跟沈視為共犯
超過560%違法 這下一堆案要重新翻出來
抓人了
完全亂七八糟
綠色恐怖 舉國歡騰
現在新建案大多都會拿滿獎勵容積
扯一堆還是沒證據 綠色法官好了拉
綠色法官無誤
柯文哲自己都承認部分了,小草還在
揮
根本主觀判刑 司法已死
雜草崩潰
太棒了 越來越熟悉統一後的生活了
法院說違法,ok快去抓蔣啊
二三條明明寫就是沒證據
照這智障邏輯,陳其邁死定了
翻譯:找不到證據但覺得你圖利
感謝民進黨
雖然我沒有證據 但是我想押你
以後檢調都輕鬆了 反正不用證據 嘻嘻
超過560就違法?擺明硬壓
垃圾法官死全家 操
阿北部份認了,韭草還在喊冤啊
沒有金流 沒有對價 這個就垃圾判決
沒證據可以羈押???
法官說超過560%就是違背法令喔!那條
照這文的邏輯,暖男也可以去關了
法令也沒指出來?
沒金流然後說圖利他人招然若揭的證據呢?
難怪這法官過去會被彈劾 XD
認哪邊阿 下幹鳥傻B嗎
不跟你爭執等於認了? 傻鳥邏輯87分
40 pa : 很好!下一任大法官就你啦!
隨便他講耶 XD
寸土寸金,獎勵容積本來就會及極力拿滿
第一條全部台市長都要抓去關了!
硬幹是如何控制都市委員會的全部委員?
看清德宗這樣搞 下一個就阿邁啦
賴寫的?
看第一項就很綠共了,不爭執?是認罪嗎?
不管,先雞鴨再說
錢沾跟圖億兩個上兆沒資料就不必去查?
看到560% 200億就知道這隻綠色法官不是
我是綠色法官 我下午就判你輸
都審委員也明知違法還給過 請全部逮捕
沒證據但是給我進去就對了
拿著民進党給的寫裁判書就是待政黑的
可悲小草QQ
理由未明
第一條=全台都審會給獎勵都有圖利之嫌 XD
如果獎勵容積違法,台南高雄也會有事啦
未審先判超過560違法,不愧是綠色
八卦法律專家崩潰
這邏輯一整串都要抓起來
被告明知?這句柯有承認?
都委會有蓋障的全都押進去==
沒拿錢但是給我進去就對了
法官直接定560%是上限耶 真厲害
畢竟誰知道哪個來請託的議員有收錢
所以他到底得到了什麼好處?快點告訴我
沒後台真的可憐
所以證據到底是什麼,執意為之根本亂寫
,柯做跟都審會相反的才叫執意為之吧!
沒新事證沒發現金流 只有法官見解不同
怎麼沒有當庭抗告啊洨草
不爭執等於認罪?
蒸玤
原來羈不羈押 只要我覺得 就可以了ㄟ
党說你有罪
通篇看不到一個客觀的敘述ㄟ~媽的哩~~
這到底共三小 照這標準有多少要抓去關
好歹有個客觀或者有什麼證據再來說阿!
是有沒有這麼懶惰?有沒有這麼隨意????
第一條 一堆在抖呢 現在一堆容積超過天花
拿身家圖利財團不收回報?
獎勵容積違法耶,那全台灣全部市長都要被
羈押了
板的要被抓圖利了
司法已死 垃圾法官
原來法律就是看法官 懂了
綠色法官萬歲
法官若對連隨地小便都能讓你收押禁見
事證是什麼?不重要了? 幹~
果然施明德是對的 不意外 笑死
36
第一段看來是根據三方證詞來判斷柯文哲是否有圖利犯意, 目前就這部分,法官是說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部分違法,竟仍執意為之。 光這句話就是圖利確定了,但這是柯文哲自己覺得違法要硬幹,還是其他兩人 咬死柯文哲要硬幹? --爆
卷 : 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 : 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 被15
這邏輯很簡單 如果 840% 容積率確定違法 那京華城是不是該立刻停工? 有嗎? 如果 840% 容積率X
阿伯早就知道 自己會被雞鴨 還拍影片勸小草不要亂 上銬被帶走 也沒過大反應爆
很早就說過 側翼在那邊說辦不了收賄 也要用圖利罪來處理他 這並不是空穴來風 事情發展也是如此 那個大概在今年5月就有做沙盤討論了(猜的) 圖利罪一直是很有爭議的罰則 有說要修法改甚至廢除的聲音 但一直因為怕被敵對政黨扣帽子 導致法案沒人敢去動 但為了保護公務人員 其實還是有做一些修改 加了 "明知違背法令" 這旦書 畢竟不知者無罪5
真的很棒 要攻破一個人就是從他的特質下手 清廉的人如果能夠被認為是貪污 那應該就能成功了 全台綠粉熱烈慶祝中2
青鳥怎麼可能有憐憫之心 前兩天把一個小草霸凌到死 還裝無辜受害者的群體 然後繼續嘲諷其他小草 你覺得他們會有憐憫之心??30
你們都激動了啦 多去看看川普的案件 柯文哲的真的都是小case 川普被汙衊跟栽贓的東西比這嚴重多了 像這個法官把560%以上的都說成貪汙圖利2X
其實經過這一週下來 我覺得我可能會支持賴清德 本來以為他會繼續走蔡英文路線 只會用網軍在背後攻擊對手而不敢實際行動 但賴清德卻不是,而且默默的做不高調62
明知增加過高.....一案違背法令。 至少也要客觀先去論一下怎樣違背法令吧!! 處分目前也還在,也沒有被行政法院撤銷,刑事法院直接就認定違法。 客觀是否違法都有爭議了, 然後說人家明知「違法」。
爆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96
[討論] 北院新聞稿在Treads上看到有記者貼出來了 1. 不爭執並且承認部份事實,圖利罪嫌疑重大 2. 案情後續可能往貪污賄絡重罪發展16
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5
[討論] 北院羈押理由懶人包來看看北院的羈押理由 1.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 懶人包:柯文哲有罪 2.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 懶人包:我沒證據14
Re: [討論] 羈押+不得再抗告(推文指正可抗告)裁定詳細: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7
[討論] 承認部分事實但與其他人陳述有落差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 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況被告所述,仍與已為本院羈押之共犯沈請京、應曉薇、彭振聲等 所述不一。 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 且被告目前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5
Re: [新聞] 羈押3理由曝!圖利沈慶京逾200億疫情期間高端的魔幻操作,李秉穎說圖利廠商天經地義 台北市長把權力下放給都委會不插手是執意為之 我都想問一下硬要拱高端拱到永遠都看不到二期假裝沒這回事的政府哪個比較 執意為之? 啊你說貪汙犯嫌圖利吧,無法從柯那邊找到金流5
Re: [討論] 北院羈押理由懶人包懶人包是要壓縮檔案 不是壓壞檔案 1.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 貫徹意志,迎然若揭 法官認證具有行為能力 智商正常 可喜可賀 2.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4
[黑特] 阿北被羈押應該是有內鬼害的關鍵是這段: 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 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 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 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單看「113 年度聲羈更二字第 17 號」摘要: 一、犯罪嫌疑部分: (一)被告經訊問後,否認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 惟此有證人廖○松、廖○廷之證述及卷內相關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可佐,應認此 部分犯罪嫌重大。
爆
[問卦] 認真文 聽說明天就要起訴了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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