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嘆民進黨欠他很多! 余天:曾說要給華
※ 引述《Beziehung (Beziehung)》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莊鎧毓
: 3.完整新聞標題:
: 嘆民進黨欠他很多! 余天:曾說要給華視、公視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進黨前立委余天,接受媒體專訪大爆料,稱自己2012年沒被列入民進黨立委安全名單,: 當時黨高層承諾,要給他華視或公視的位置,但最後卻不了了之,另外這次立委選舉退出: 讓給年輕人,余天說當時黨高曾也答應要給基金會位置,結果最後只有無給職的國策顧問: ,讓他大嘆黨真的欠他好多,對此民進黨回應,國策顧問是賴總統感念余天大哥為台灣的: 付出。
: 前立委(民) 余天(2023.12.15):「政治的問題都不要問我,我現在也什麼職位都沒有了: 選前一刻,盡力幫黨內各候選人衝票,原來當時私下已喬好,這還是自己爆的料。
: 余天接受專訪提到,本來黨高層答應要給他一個基金會位置,結果說話不算話職位落空,: 只有10月象徵性給無給職的國策顧問。
AAA
北檢看過來喔
這行為已經犯法了
Q:何謂「搓圓仔湯」?
發布日期: 110-01-15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資料點閱次數:11384
A:指的是『候選人或有資格參選人之間的賄選行為』,分為對候選人行賄罪及候選人受賄罪二種。 對候選人行賄罪係指「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競選活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候選人受賄罪係指「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
BY 高雄地檢署
DPP高層公然承諾用華視、公視 換余天不爭取立委提名
DPP高層公然承諾用華視、公視 換余天不爭取立委提名
DPP高層公然承諾用華視、公視 換余天不爭取立委提名
余天這種話也敢講........
--
不必去查
說的好 等下就有40%來噓我 有問題就去檢舉!
※ 編輯: ivorysoap (39.15.0.248 臺灣), 11/17/2024 20:56:17我只是開開玩笑啦...嘻嘻嘻
不然你可以釋憲啊
這是法律層次的問題 選完給當然ok 頂多算分豬肉 選前答應的話 這叫搓湯圓 是犯法的
※ 編輯: ivorysoap (39.15.0.248 臺灣), 11/17/2024 20:57:23找國昌吹哨啊
党:我信徒有保底40%
阿不就綠能你不能 非綠人士敢這樣講?
是藍白的話 現在大概準備約談了
※ 編輯: ivorysoap (39.15.0.248 臺灣), 11/17/2024 20:59:07他根本就還沒有候選人資格好嗎
新聞寫得很清楚 他要不分區 被利益交換而勸退了
分贓政權各種好康都在分 包括司法
民進黨執政下有啥好怕..還不是大家投的
還沒提名 不算吧
查一下余天國會表現出席率質詢紀錄 極悲哀
他就是個賣了家產卻只能當dpp舉手機器的蠢人
※ 編輯: ivorysoap (39.15.0.248 臺灣), 11/17/2024 21:02:02這麼老,還貪戀職位
這種沒辦法查證,也只能嘴上說說罷了
最好是不能查 余天又不是死了 死無對證的那種
酬庸芭樂票,分贓不公!
拿董事酬庸圖利,不必去查
吃雞鴨飯了
XD
檢調:ZZZZZZzzzzzz.....
民進黨就是不要臉 各種認證
酬庸還這講這麼大聲啊???
不必去查
反正人家掌握法院 你拿法院的解釋又如何
笑死,沒有派系的戲子想去跟人分肉吃?
吃屎ㄅ
北檢:ZZZZZzzzzzzzzzz~~~~
是民進黨講的不算
民進黨的很難有罪啦
請參考邱莉莉
不是柯文哲喔?那pass
賴皮不喜歡你這篇
党的人 沒事兒沒事兒 繼續關心柯文哲
不避去查
先羈押取供不就可以查證了嗎?
党現在不就在做這事?
要查可以很嚴重 要不查也可以沒事 台灣
看黨在辦案的
先研究柯剃光頭是否涉及串證或洩密
當然敢講啊 自己人怎麼講都沒事
推
北檢:經調查 開玩笑不犯法,不起訴。
綠能你不能
選輸的99%都有位置做 只能說余太廢
這民進黨黨內事務
1. 民進黨違反選罷法
你可以去釋憲
2. 民進黨可以喬華視跟公視的位子
綠的不必去查 董?
等等 綠師說不定要上街頭了,查民進黨不
綠能你不能
是違憲嗎
不必去查啦
北犬:你他媽要害我被打到斷腿嗎? 咬主人!
司法是党的小弟 党大A說啥小弟不敢含扣
哈哈哈哈
不爽你提釋憲阿
幫高調
已經讓牠女婿免進監獄了還想得寸進尺?
自己黨內人的話有適用嗎?自己黨內協商算?
不過余天還是很不爽都用騙的吧,選前說一套
現在酬庸 都不需要裝一下就對了
難怪
曾經答應要酬庸
被民進黨賣了還在幫忙數鈔票
又沒有柯文哲能抓 沒事兒
沒有用啦 到時候說開玩笑 就是查無不法
他參選了嗎
綠能
你不用去查 他亂講的
安啦~大不了釋憲
北檢那群有可能查?
搓湯圓條款 綠色的那沒事了
民進黨就慣犯啊
吳崢的發言好像間接證實了此事 XD
政治本就是分贓,只是要的太難看
噁共好噁心
surprised?
叫什麼!這叫民主的協商,懂?
高調
人家有黨證啦
北檢忠犬~上!
狗檢
現在酬庸已經這麼光明正大了嗎
垃圾
查無不法
選民代長官講賄選給錢都無罪了
綠共發大財啊!聽党的準沒錯
老害抱怨說說謊話而已 不必去查
憲法第一條:黨說了算
不必去查
笑死難怪不敢改憲法垃圾民進黨
沒事
黨就是法
該好好查一下余天吧
合法的圖利 因為是綠色
民進黨圖利=不必去查
早說余天遲早出事
笑死 應該是習以為常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绿能你不能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不必去查
這就是國營詐騙
意外嗎
笑死,活生生期約賄選
檢調zzzzzzz
我賭x檢會選擇性失明 失聰 失智
綠能
北檢會說沒提名就不算候選人,至於
其他黨會採事實認定
有黨證就沒關係 檢方絕對不會去辦
笑死 幸好DPP早就把持司法機關了
1
推
沒有給所以最後沒事
不予證實
現在也是沒在演的啦
哈哈哈哈意外嗎
草莮搞笑喔黨內初選告三小賄選
吱己人查吱己人,要再演一次很累耶
好了啦 一直眼會累
看清楚北檢屋頂掛哪一面旗子
查無不法
不必去查
黨証偉大
可以跟小英講要蔡英文基金會阿
扯
他又不叫柯文哲 沒事沒事
你知道的太多了
又不會怎麼樣當然敢講
好了啦
粗暴言論duck不必
不必去查
不要太不滿
檢調zzzzZZZ
這不是擺明賄選?
過去告發呀
至少該抓去問話
DPP酬庸又不是第一次了...zzz
違法的事大聲說 反正不用查
綠能啊哈哈哈
太過份了!人家好歹比江霞大咖很多
!當文化部長都不為過!
高調
換作是民眾黨現在已經在土城了
去檢舉啊,只是案件會卡在北檢出不去
不要太不滿
搓
草包
有黨證就可以雙標啊
不會辦啦
忠組的呢 趕快兵分18路上RRRRR
……
有党證,沒事沒事!
民眾黨的話人早就收押了
台灣司法早就爛光了!都看對象在辦案
垃圾司法
党就是法,党就是天,再問就釋憲
吱嘰人圖利酬庸天經地義
這個初選沒選完不算啦
好猛喔 直接承認有利益交換
魚死網破
好噁心
看內文還以為共產黨 原來是民進黨
不必去查啦
修個法就解決的事 被你喊成這樣
監察院 法院:同黨的 一切合法
垃圾酬庸還說的理直氣壯?!
党怎麼可能查
天下第一舔 查無不法
去檢舉吧?
跟焦糖一樣用完就丟 沒人在乎
民進黨吃相難看
北檢敢主動偵辦嗎?
一不言不合就釋憲
自己去考檢查官主動辦案啊
北檢怎麼敢辦主子啊
查無不法
27
Re: [討論] 猴子下山了啦16:30要去了雖然鬧劇看爽爽,柯侯郭約來約去,還包場君悅,這擺明搓圓仔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是死光了喔? 還是不是綠營的連辦都不用辦? 搓圓仔湯條款: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競選活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14
Re: [新聞] 快訊/焦糖哥哥證實「角逐北市議員」!哇!!!焦糖哥哥這個爆料很勁爆 以議員選舉而言,會勸退他的應該都是塔綠斑好朋友啦 但是這件事可是違反選罷法的呢~ 俗稱搓圓仔湯 檢調單位應該要主動介入調查阿!!!!!!3
Re: [討論] 民主是賴導大ㄟ在定義的嗎?選罷法 第五章 第97條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 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 元以下罰金。4
Re: [新聞] 當副手給2億美金?柯文哲自爆遇「掮客、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84 條 1.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2. 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3. 預備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2
Re: [新聞] 捲柯文哲獻金案?謝國樑:家族企業有往來 全力配合檢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97 條2
[討論] 藍白合如何操作才不會違反選罷法呢------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先看看選罷法裡對於搓圓仔湯的解釋 指的是『候選人或有資格參選人之間的賄選行為』,分為對候選人行賄罪及 候選人受賄罪二種。2
Re: [新聞] 柯文哲爆有人開價2億盼當副手 柯辦:消息對候選人行賄罪係指「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 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競選活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 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候選人受賄罪係指「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 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第97條)- 先貼法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84 條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 選罷法條文如下 第 84 條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預備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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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辦稱騙子消息從國民黨而來 柯文哲卻要這麼嚴重的事情 可以這樣嘻嘻哈哈當笑話嗎?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84 條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
爆
[問卦] 北檢檢察長怎麼對辦案態度轉變這麼大?爆
[問卦] 統神:白痴青鳥,頭殼帶屎爆
Re: [問卦] 藍白紅網軍,你累了嗎?爆
[問卦] 阿北是走錯哪一步才這麼慘的爆
[問卦] 認真問 一直追殺幹嘛?爆
Re: [新聞] 黃國昌轟北檢淪賴清德鷹犬 高嘉瑜指柯文99
[問卦] 驚!大陸量產鑽石已成白菜價!64
[問卦] Threads熱議:北市府應停辦跨年晚會!78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7千萬交保才離開法院 北檢1爆
[問卦] 北檢今年的表現可以打幾等考績?40
[問卦] 勞工一輩子只賺4000萬 誰拿的出7000萬45
[問卦] 北檢是不是被迫背了一個黑鍋?51
Re: [新聞] 謝長廷大逆風「完全超出劇本範圍」! 作家:名嘴側翼如42
[問卦] 今年最強的FC2是4591575?爆
[問卦] 馬記者果然善於收割37
[問卦] 屏東有需要用25億蓋1.5萬人容量棒球場?40
[問卦] 長孫在中南部家庭真的有特權嗎?60
[問卦] 若再押進去 父親走了 見不到最後面會怎8X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7千萬交保才離開法院 北檢139
[問卦] 河豚肉口感吃起來如何?86
[問卦] 在北檢工作過年會怎麼介紹自己工作?35
[問卦] 為什麼你跟不同政治立場的朋友絕交30
Re: [問卦] 桃檢為什麼敢嗆北檢67
[問卦] 北檢最高紀錄五次抗告 這次會超過嗎23
[問卦] 北檢的google評價只剩2.3星 你真的ok ?55
[問卦] 你們建議我花六七千塊 換cpu嗎??爆
[問卦] 我國法律是有罪推定還是無罪推定?26
[問卦] 現在年輕人上班都不會提早到,為什麼!26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7千萬交保才離開法院 北檢124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7千萬交保才離開法院 北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