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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酒店妹被「群創顧問」包養賺36萬!挨告驚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酒店妹被「群創顧問」包養賺36萬!挨告驚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17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酒店妹被「群創顧問」包養賺36萬!挨告驚知是詐騙款 法官因她「從良」判免賠
: 壹蘋
: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酒店妹小瞳2021年被自稱「群創顧問」的有錢客人梁男包養,: 承諾每月給70萬元叫她別再坐檯,小瞳隨即在1周內陸續收到36萬元,不料梁男其實是詐: 欺慣犯,以投資話術訛騙被害人張姓女子把錢匯進小瞳帳戶,犯行曝光後,張女只從小瞳: 被凍結的帳戶追回6萬元,提告要小瞳賠償剩餘30萬元損失,但小瞳堅稱那是她被包養的: 錢,張女雖主張包養契約違反公序良俗、無效,但法官認為小瞳被包養後不用去酒店賣笑: ,算是「從良」,這樣的包養並未違反善良風俗,一審判她免賠。
AAA

這算不算洗錢新招術?

想辦法弄來幾千萬的黑錢
再同時找十個信得過不怕她黑吃黑的女人商量好
以一個月五十萬包養
那之後就算被抓了
錢已經因為包養而她們也因為拿了錢上岸從良了
所以不用還

是不是這樣說的?

真不知道這法官到底在判三小

難怪網路上有則笑話

包養一個女人一年 不犯法 頂多算個人行為不檢
但包養一個女人一小時 那叫嫖娼 要被關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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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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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jkl5566 09/02 01:05信得過?在巨額現金面前你說信得過?

panex0845 09/02 01:07沒有喔 嫖娼頂多罰錢不會被抓去關

GNFLAG 09/02 01:09不法所得可以因不知情而不用追回 這法官真

GNFLAG 09/02 01:09的是來搞笑的

brucetu 09/02 01:30毒品控制還需要信得過?太簡單了

SkyBearV 09/02 01:31張小姐損失的30萬只能跟梁男要了

brucetu 09/02 01:32其實跟梁男要是沒有錯只是錢不管在梁或

brucetu 09/02 01:32瞳身上都該追回

brucetu 09/02 01:33不然洗錢還不簡單 都拿去買黃金啊

SiaoBen1996 09/02 02:51這判的很奇怪吧 一般三方詐騙

SiaoBen1996 09/02 02:51都是判收款方要把不當得利匯款返還

SiaoBen1996 09/02 02:51至於被欺騙走的勞務或商品

SiaoBen1996 09/02 02:51你要自己去跟詐騙者提告及要求賠償

SiaoBen1996 09/02 02:51照這邏輯應該是被包養者錢要還被詐

SiaoBen1996 09/02 02:51騙者,被白嫖再去告詐欺

RealWill 09/02 02:52這就跟花贓款去吃喝玩樂一樣,法官判賠

RealWill 09/02 02:52的人不同而已。

CYJ1020 09/02 03:10法盲又再自己解釋「不法所得」了 笑死

CYJ1020 09/02 03:15契約若有效 酒店妹也不知情 這些錢對酒

CYJ1020 09/02 03:15店妹叫「不法所得」?憑什麼要她還?

gouran 09/02 05:034

Redsofa 09/02 09:19轉帳的又不是顧問怎麼會算在包養費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