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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所以颱風假該怎麼規定才對?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所以颱風假該怎麼規定才對?作者
arsehole
(又騎又磨姿勢且佳)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5

※ 引述《ClownT (克朗)》之銘言:
: 這幾年太少放颱風假了
: 今年一次碰到兩次連放,大家才開始吵
: 南部吵北部也吵
: 太早放就說預防,結束還放又說是整理,這樣根本放不完
: 明明就有放假標準卻好像沒啥用
: 所以颱風假到底該怎麼規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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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本來就是公家機關、學校才會放

颱風假要制定標準之前,請先修這條法條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七、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
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 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
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宜的意思就是雇主可做,也可不做,不會違法的唷

撇開加薪這段,後面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等必要協助

應該要修改為

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之前待過科技業才願意主動提供交通工具
(直接包下計程車三十幾台來回接送)

幹過那麼多工作,還沒聽過非科技業,有做到這點的,甚至也有不少科技業

要你頂著大風大雨上班

我在查資料的時候還看到彰化縣勞工處噁心的QA

Q7: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當日應雇主之要求出勤者,工資應如何發給?

  A: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對於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之勞工,雇主應本「疼惜」之心,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雇主應本疼惜之心,語畢....哄堂大笑




雇主要叫勞工在颱風天上班,那麼雇主認為颱風天上班有其產值

那麼為了這一些產值本來就要吐一些錢出來,提供交通工具、計程車車資

而不是颱風天逼的員工風大雨大出門,當然,如果像這次無風無雨

雇主可以自行斟酌,但風大雨大必須提供交通工具&計程車

另外颱風天要求員工上班導致傷亡,雇主也要負全責

把這條修一修,再來談颱風假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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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本是少爺兵,抽了防砲才夢醒
夜半衛哨卡到陰,後悔當初抽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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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6.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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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12453 10/04 10:05得你妹 要就 應

ccshih5566 10/04 10:06應啦 得什麼得

拜託,如果用應,那麼像這次情況,只要宣布颱風假,要上班管他無風無雨 雇主都要提供,得,你可以選擇,至少比現在的宜好多了吧 (一)「應」 法條中的「應」即是指應該、必須、只能這樣,沒有其他選擇,立法者強制限定你只能這 麼做或是法律效果就只能這樣。 (二)「得」 至於「得」(讀作「ㄉㄜˊ」[2] )則是指可以、都行,也就是有空間讓你選擇,你可以 自由決定是否要依照法條規定的方式為法律行為。

※ 編輯: arsehole (114.33.26.45 臺灣), 10/04/2024 10:10:06

babuarea 10/04 10:06殷實廠商會自律就是台灣的勞基法

gfabbh 10/04 10:07應該還要加上颱風期間通勤意外,雇主須付

gfabbh 10/04 10:07一定比例的補償責任

這幾年颱風越來越大,如果登陸像高雄這種狀況開車或騎車在路上 被違建鐵皮收走算誰的?本來就要重新檢討這條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而不是在那邊糾結放不放

※ 編輯: arsehole (114.33.26.45 臺灣), 10/04/2024 10:12:10

i386 10/04 10:11用"得"不就可做可不做?那和現在有什麼不同?

gfabbh 10/04 10:11按這條文文義,用「得」,有選擇權是雇主

gfabbh 10/04 10:12而非勞工

拜託,法條可以修,法條也要看前後文,到底要怎改,其實也不是你我說的算 只是很難理解每年都這樣吵,反而不去修這條,讓雇主更加有責任去保護勞工的安全 而不是糾結放不放,不放就上FB去罵罵縣市首長,放了就感恩首長 一方面資方又哭說損失多少錢,這樣有比較好?

※ 編輯: arsehole (114.33.26.45 臺灣), 10/04/2024 10:15:42

i386 10/04 10:14或其他必要之協助,這個就是有選擇空間了吧?

i386 10/04 10:17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修好這條,然後取消颱風假

i386 10/04 10:18雇主決定當天要不要上班,要上班就是要擔負勞

i386 10/04 10:18工通勤安全得責任,不然就放假

我對於取不取消颱風假沒太大意見,但真的風大雨大會導致勞工安危 雇主本來就要負起責任,往年的颱風也有被路樹壓死上新聞 出意外的沒上新聞的可能更多,但雇主角色在那裡? 我相信啦,這篇很快就沉下去,明年颱風又會來一次

※ 編輯: arsehole (114.33.26.45 臺灣), 10/04/2024 10:25:01

xm4z73 10/04 10:24其實不只科技業有啦

優於勞基法公司也有,但我人生中只看過外商科技業這樣玩,提供交通工具+加倍工資

i386 10/04 10:25沒天災的時候上班發生意外就算職災了,但好像

i386 10/04 10:25沒有法條在天災狀況下雇主要擔負原本職災更

i386 10/04 10:26多的責任

這點我贊同,沒天災的狀態發生意外的機率本來就會比天災的時候出勤低 我是看不到雇主有什麼責任,在天災發布的時候要求勞工上班的 本來就是要雇主吐錢出來,雇主認為勞工上班有其產值,那就出錢包計程車

※ 編輯: arsehole (114.33.26.45 臺灣), 10/04/2024 10: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