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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檢察官遇詐「匯1元」報警遭刁難?南警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女檢察官遇詐「匯1元」報警遭刁難?南警作者
fly10847
(HeroicPeter)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3

現在詐騙的車手跟人頭帳戶,不管真的被騙還是根本無所謂後果

這些人怎麼教育都沒用的

何不乾脆給他們一個出路呢?

反利用他們來抓空帳戶,抓到一個就罰帳戶持有人1萬,給檢舉人5000

不只降低犯罪率,還能皆大歡喜

至於賣帳戶的人拿不出1萬....

拜託,你看過我們國稅局有收不到的稅嗎,沒看到一失業,國民年金、健保馬上寄信來催繳嗎

多的是手段

真不行讓這些人上網也抓兩個帳戶抵罰金阿?

※ 引述《razan (僅供參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王俊忠
: 3.完整新聞標題:
: 女檢察官遇詐「匯1元」報警遭刁難?南警:第一時間即受理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南地檢署1名女檢察官在5月27日收到1則詐騙簡訊,她匯款1元台幣到對方帳戶再赴警派: 出所報案,欲凍結詐騙帳戶,警方起初以「明知詐騙還匯款」與她論法,直到女檢座透露: 是公務員身分且堅持報案才受理。有人得知到臉書社群po文質疑警方第一時間未受理?轄: 區市警四分局回應經調查全案受理經過,並無第一時間未受理之事。
: 據了解,30多歲女檢座因為其朋友的IG帳號遭盜用,5月27日收到朋友傳來的詐騙訊息,: 當時友人就在她身邊,她覺得近年來詐騙情事猖獗,詐騙帳戶卻不易取得,心想可凍結成: 為警示帳戶,隨即匯款1元到該詐騙帳戶,接著到南市警四分局派出所報案。
: 但警方見女檢座以被害人身分報案,未直接受理,反倒以刑法詐騙的構成3要件「施用詐: 術、陷於錯誤、損失金錢」這法理與女檢座論法,在被害人堅持報案下,警方才受理案件: 。
: 女被害人在報案過程透露出她是公務員,隨後拿報案單離去。受理員警事後查證得知這女: 被害人竟是台南地檢署的檢察官,立即報告所長,所長致電給女檢座,通知她回派出所製: 作修正筆錄。
: 不料近日有人在臉書社群po文質疑此案警方第一時間未受理,沒想到這年頭還有這種事,: 民眾只損失1元不算被騙嗎?難道要當場表明身分才肯受理嗎?
: 南市警四分局說明,經檢視育平派出所受理報案過程及內容,女報案人於5月27日至派出: 所、向值班員警說明其友人的IG帳號遭他人盜用,盜用者以此帳號欲向報案人借錢,報案: 人以話術請對方提供帳戶,再匯款1元至該帳戶,並至派出所欲提供詐騙者使用的帳戶。: 員警知悉後詢問遭詐經過,並完成受理報案證明單給報案人,過程中報案人均未離開派出: 所,並無PO文所指稱「第一時間未受理」情事,全案後續移由偵查隊續偵辦。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00352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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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10847 06/10 08:08哭哭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