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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震驚! 支付命令 的法條 484 該改寫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震驚! 支付命令 的法條 484 該改寫了??作者
k44754
(神仙索就此失傳了)
時間推噓 推:1 噓:1 →:1

魯題~
阿肥看新聞啦
鬼島犬......大法官
對「無異議」又有新見解了

然後阿肥就想到以前看過的法規
**** 支付命令 ****

債務人於收受支付命令後20日內如果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可以拿確定之支付命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https://i.imgur.com/uG3TIXB.jpeg





過去有超多人因為地址變動啥得
被有心人士甚至詐騙集團鑽漏洞!!

沒收到支付命令通知而沒提出異議
就因此成為受害者,被強制執行QQ



如今
新見解的「無異議」
可不代表沒意見!!!


既然犬法官都覺得有如此了
那樣支付命令法規還要鳥嗎?
鬼島法規應該是犬.......大法官說了算吧
0口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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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in 05/12 21:34你不是党的 沒人理

iPolo3 05/12 21:39你不是綠師

dark0224 05/12 21:41大什麼大 還不是要跪舔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