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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騎樓為什麼可以拿來停機車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騎樓為什麼可以拿來停機車作者
OhwadaAkira
(大和田常務)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3

這還真有趣了

我搜尋 騎樓 道路

找到一則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的網頁資料

https://tinyurl.com/5482ee5j

道路、人行道、騎樓、退縮地使用原則

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5、56、90-3條規定,人行道
(騎樓屬人行道)以禁止停車原則,開放停車(僅限機慢車)為例外,
車輛停車方式應從其規定。


4.其中騎樓停車利用,另依大法官92年8月8日釋字第 564 號解釋理由書略以:
「騎樓通道建造係為供公眾通行之用者,所有人雖不因此完全喪失管理、使用、收益、
處分之權能,但其利用行為原則上不得有礙於通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
一款即本此而將騎樓納入道路管制措施之適用範圍。」


再依民法第148條第1項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
目的,在公益之考量自得對所有權作適當限制。另按土地稅法第6條、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10條之規定,在騎樓在稅法上設有優於一般私人使用空間之減免稅規範,為對騎樓
所有人受限之使用權已有所補償。

6....前略

目前除本市五大商圈配合機車收費實施全區機車禁停騎樓措施外,騎樓相關停車
管制措施原則仍依前述相關規定及大法官釋字第564號解釋辦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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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9.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15741086.A.B76

kutkin03/15 01:00看半天還是不知道說什麼

第三和第六點是回應上篇推文 即使所有人得就騎樓主張所有權 也不能妨礙公眾通行的 的公共利益 所有權的行使不是絕對的 也會受到一定限制

linnx03/15 01:04屋主把兩邊擋起來就不算騎樓了 wwww

※ 編輯: OhwadaAkira (123.240.9.14 臺灣), 03/15/2021 01:08:27

kutkin03/15 01:10原來如此呀

syearth03/15 01:14大法官也說 女性不用當兵合憲阿 誰服阿

wonder00703/15 01:16地是自己的話千萬不要蓋騎樓 寧可蓋車庫

wonder00703/15 01:17地是政府的就蓋吧賺到二樓以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