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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核廢料補助1桶25430元 你家給放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核廢料補助1桶25430元 你家給放嗎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6

※ 引述《elfs (路人)》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joXnqCk.jpg

: 擁核願意也沒用
: 要舉辦公投才能放我家
: 這就是反核只會跟你嗆「核廢料放你家」
: 就算喊願意還跟你爐有沒有考慮到鄰居
: 反正就是拼命追加條件

其實kolas也只有講一半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60079
第 3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放射性廢棄物:指具有放射性或受放射性物質污染之廢棄物,包括備
供最終處置之用過核子燃料。
二、低放射性廢棄物:指除備供最終處置之用過核子燃料或其經再處理所
產生之萃取殘餘物以外之放射性廢棄物。
三、最終處置:指放射性廢棄物之永久隔離處置。
四、潛在場址:指依選址計畫經區域篩選及場址初步調查,所選出符合第
四條規定之場址。
五、建議候選場址:指由選址計畫選出之潛在場址或縣(市)自願提出申
請經審查通過者,遴選二個以上並經主辦機關核定及公告之場址。
六、候選場址:經當地縣(市)公民投票同意之建議候選場址。

第 10 條
縣(市)政府自願於轄區內設置處置設施者,應經該縣(市)議會及鄉(
鎮、市)民代表會議決通過,並經公告設置計畫及舉行聽證後,於潛在場
址公告之日起四個月內,以書面檢具相關資料,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
前項申請,經主辦機關交由選址小組審查符合第四條規定者,得優先核定
為建議候選場址,並公告之。

經當地公投的前提

是經選址計畫挑選出,並經過主辦機關核定予公告之場址

所以你中央政府公告場址了沒有?

沒有,那縣市首長根本就沒有法源依據去舉辦公投




再細看條文內部

第 5 條
主辦機關應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設處置設施場址選擇小組(以
下簡稱選址小組),依本條例規定執行處置設施之選址工作。
前項選址小組成員人數十七人至二十一人,由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組
成,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五分之三;小組成員產生方式、任期及小
組會議召開、決議方式等設置規定,由主辦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第 7 條
選址小組應於組成之日起六個月內,擬訂處置設施選址計畫,提報主辦機
關。
主辦機關應於收到前項選址計畫之日起十五日內,將選址計畫刊登於政府
公報並上網公告三十日。機關、個人、法人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內,以
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主辦機關提出意見。
第一項選址計畫,主辦機關應會商主管機關及相關機關,並參酌機關、個
人、法人或團體所提意見後,於前項公告期間屆滿二個月內核定之。

第 8 條
選址小組應於選址計畫經主辦機關核定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報主辦機關公
告潛在場址。

我想請問

這個條例是民國九十五年施行

今年是民國一百零一年

已經過了整整六年

請問該在條例施行三個月內成立的選址小組成立了嗎?

如果成立了,六個月內要提的選址計畫提出了嗎?

如果提了,那主辦機關在兩個月之內核定了嗎?

如果核定了,有在六個月內公告潛在場址了嗎?

如果中間有任何一項沒有做到

那是要公投個屁?

地方縣市首長與議會是要從哪裡得到資料說自己縣市內有適合的地質作低放終處?

這是前幾天的新聞

低放核廢最終處置場址進度慢3年 立委批:後面用飛的?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318697

然後你kolas喊公投?

喊個屁?

你他X的知道潛在場址在哪裡?

發言人那就代表政府公告場址給大家看啊

整整拖了六年了到今天為止蔡英文政府完全沒有公告過場址

根本就是怠惰顢頇

還有臉拿著低放說嘴嘲弄別人?

你kolas說別人違反法律常識

那你自己有多有法律常識?

自己政府的法條都不看

跳過中間一堆程序

只會嗆要公投

是在自打嘴巴嗎?






再說回來

今天挺核的為啥會沒事說"放我家"?

能源會議 反核擁核雙方槓上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17045
反核派立委田秋堇表示,由於台電公司董事李敏強調若以核能發電,每人製造的核廢料「僅半個寶特瓶大小」,應足以放置在住家;面對核電無解之困境,核廢料應優先放至於支持核電者之住家,且支持核電者應有義務優先承擔核廢料之處理責任。

說要放挺核人家裡

是民進黨現任監察委員田秋堇女士於全國能源大會上的建議

並且列入會議記錄的反核方提案建議事項

當時我就說終處場選址需要經過專業評估

且集中儲放便於管制與壓低成本

將核廢料放置在全國假定1千人家中

等於要蓋1千座終處場

給1千個地方回饋金

根本就不現實

但反核還是整天喊要不放你家的垃圾話

現在幾年過去

"核廢料應優先放至於支持核電者之住家"

卻變成kolas斷章取義去脈絡化抹黑挺核人士的利器?

根本莫名其妙





另外同樣玩法的還有"用愛發電"

「用愛發電」是靠鄰居的熱情?小英當年到底怎麼說?
https://theme.udn.com/theme/story/6773/2646968

所謂用愛發電原本是2015年非核家園遊行五路大隊的其中一路─用愛發電大隊

這件事情主辦單位之一的主婦聯盟也有承認過

「用愛發電」被罵爆 主婦聯盟:只能用愛包容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64700
《蘋果日報》報導,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執行長呂佳育解釋,原本主婦聯盟的標語是「只要孩子,不要核子」,當時為了擺脫悲情訴求,改採「用愛發電」標語,強調以對孩子的愛,終止核電,希望不把核電造成的後果留給下一代,他感嘆,在網路世界無法講得那麼清楚,對於標語遭誤解感到很無奈。

因為實在是太過反智開始遭到包含挺核人在內,但不限於挺核人的網友嘲弄

但現在卻在反核側翼口中變成挺核人在喊用愛發電?

說真的

挺反核咱們先不提

反核不要老是把自己幹的腦殘事推給別人行不行?

也許多數民眾是健忘的

但google還是會把反核過去的腦殘言論一一留存下來給後人查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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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90.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16117969.A.FC7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90.252 臺灣), 03/19/2021 09:41:36

kevin19003/19 09:48所以換成民眾黨或國民黨執政後,核廢料要放哪裡?

之前江宜樺有公告過達仁與烏坵 後來被反核抗議抗議又縮回去了 但人家至少有公告過 五十步笑百步,則是民進黨根本沒上戰場

HOLYXXXX03/19 09:49新莊鬼城空屋一大堆 一間放5桶 結案

donation1203/19 09:50這種事情還是應該請專家會商,而不是用政治凌駕專業

donation1203/19 09:51至於發言前後不一致,政客騙人,跳票,政見執行率低下

donation1203/19 09:52應該要有一個稽核機制,汰除選舉出來的不適任公務員

ctx100003/19 09:52好的 繼續檢討KMT 還可加碼檢討TMD

一樓不就完美演示了? 今天的狀況就是 kolas自以為看到法條要公投就拿來酸黃士修 但根本就裝死自己民進黨政府應該先要做的公告場址 政府怠惰無能整整六年不作為 結果怪人民嘴砲 阿不就好棒棒? 既然是總統府發言人 所以這是代表總統府的態度嗎?

cerberi03/19 09:54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90.252 臺灣), 03/19/2021 09:55:51

iPadProPlus03/19 09:55好啊

ams903/19 09:59光"草案"的消息傳出 就夠讓地方鬧了 不管是是對內還是對外鬥

就鬧啊,哪次不鬧得? 鬧就不用做事了? 繼續放著就有比較好? 現在就是太多人在搞無腦妖魔化 藻礁三接問題不也如此? 萊克多巴胺不也如此? 業力引爆炸到民進黨自己怪誰?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90.252 臺灣), 03/19/2021 10:05:05

cerberi03/19 10:38

skyoun03/19 12:22

banbanzon03/19 15:20敗票誰敢幹?這麽簡單的道理還要人家教?

Zcould03/20 12:05問題在於你還沒出來選啊,你當選以後這些都可以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