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送花籃諷衛福部「下民易虐」16字 朱學恒
※ 引述《Lailungsheng (狼不會入眠)》之銘言:
: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 妨礙公務…
: 嗯…意思就是你公務員的薪水是民脂民膏,
: 叫你處理公務時要謹言慎行,
: 有人覺得這樣是妨礙公務…(>﹏<)
: 幹你的垃圾公務員…
妨礙公務罪 第140條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後略)
那個字條可能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個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601/1996445.htm
這花籃的解讀因人而異,但要說沒問題也很難。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90107/YM2ODP5KGNZIG5FSQMTC2WX4L4/
所以依法起訴朱學恆是沒什麼問題,反正有罪無罪交給法官判斷。
不想被告就不要遊走法律邊緣,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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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可以抱著自我犧牲的心態, 篤信自己願意信奉不渝的信條,
在街頭上高喊脫離現實的主張, 把對其有所質疑的人當成智障.
這都是個人自由, 在不侵害他人權益的範圍內, 當予以尊重.
不過我可能會把這個人當成來亂的, 那是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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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神: 我直播又多了話題素材 爽
隨便講一句話就被關 那就共產黨阿
風向仔愛作秀而已 不過看來他這次賭對了
侮辱在哪裡?
這樣不行喔,那你各位整天在那邊齁
齁齁的當心啊
就共產黨,還沒問題
妨礙的點??擋到你進出辦公室?
最後一句真的是幹話 法律邊緣 一公尺
還是一公里 法律要有明確定義 那邊緣要
只要是愛台灣,保護台灣,共產黨又如何
怎麼定義 請說
這樣是不是很小粉紅?
好的綠色共產黨
照這種提告標準的話。馬英九時期可以告的
人可多了。法院大概審100年都審不完
這案除非檢察官受到上級強力壓力,不然
直接不起訴了。蘇貞昌自己都曾在致詞時
說過的話,最好是可以成立。
這樣就侮辱?好玻璃心
喔
擺個花籃就防礙公務的話......法院要客滿
下次直接寫「草菅人命」好了
會認為侮辱的 大概古文程度堪憂
侮辱誰了
內心小警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