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政府發函可以不理嗎?
今年初檢舉隔壁工廠偷接公廁水管竊水,
但是發現好像沒甚麼用就不理了,
結果到現在才寄email來說要去指認水管埋在哪裡,
竊水好像也就罰錢而已,
親自去指認搞不好會被報復,
是不是可以不理電子公文不去指認啊?
反正拖這麼久了,代表政府也不差那點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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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01.8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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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部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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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鄉就自己要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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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誰敢去啊官員不用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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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影片照片就好了吧?還想騙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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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若沒提供詳細位置,就可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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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出面帶他們去拍照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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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部真的危險 上次檢舉工廠燃燒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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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隔天我司就被關切 因為我用公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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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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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爆,我還是用照片畫一下暗管在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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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要親自去指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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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頂多台北市政府勉強可指望,其他縣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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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