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惡徒挖眼女店員!警察揮棍打到他罷手
我一直很好奇
大家也都用判例跟法律人邏輯說
打這個神經病犯人會違法
不管是當下受害第一人或是其他第三人
啊難道沒有人跟我一樣
覺得這個神經病根本是畜牲不是人
我打一隻畜牲最多虐待動物而已嗎
做出非人行為還能叫做傷人嗎?
這種畜牲過街老鼠人人義憤填膺必誅之
請問看到新聞的憤怒的當下
我算不算思覺失調了?
那我打死他也還好吧 最多動保來罵我
能不能主張我看到這種狗屁事情就瘋了
我也有病所以打人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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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3.19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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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打死無罪之人會被判死刑哦
在我眼裡那個就不是人啊= = 我不能發瘋? 看到新聞都氣瘋了欸
※ 編輯: michaelwu (223.137.13.191 臺灣), 09/29/2021 11:31:23噓
建議拿個免死金牌 很好拿 裝瘋賣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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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在犯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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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多判你一條公然侮辱 因為你罵他畜牲
我不是罵啊 我真的看不出哪裡像人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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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動保法沒輕多少好麻 你再考慮
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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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
推
依文組廢物邏輯先喝酒再做壞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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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跟虐待動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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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免死金牌,817左膠眼中的寶貝
快來快來約我 我是你的新寶貝
※ 編輯: michaelwu (223.137.13.191 臺灣), 09/29/2021 11:35:34推
你要被左膠出征你歧視精神病了,先補血
這篇立論在於我看到行犯現場我就變成神經病 怎麼會我其實神經病?
※ 編輯: michaelwu (223.137.13.191 臺灣), 09/29/2021 11:39:16→
無能馬騙台灣這麼久就知道
推
反觀狗沒傷人還會被虐
噓
當然不能 你有沒有病又不是你說了算